克服“唯分數 唯升學”評價傾向 教育部出台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教育部今天(10日)發佈《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着力克服普通高中辦學中“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

《評價指南》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明確了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評價標準,細化了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要求各地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以3—5年為週期,實現對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的全覆蓋。

在辦學方向上,《評價指南》提出加強黨建工作和堅持德育為先等2項關鍵指標。要求把立德作為育人首要任務,制定並有效實施《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具體工作方案。

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 勞動課平均每週不少於1課時

在課程教學上,提出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特別是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勞動、理化生實驗等課程,有效開發和實施選修課程。強化勞動實踐育人,積極開展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勞動課程平均每週不少於1課時,設立學年勞動周,統籌利用校內外資源,開展好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積極開展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以及研學實踐、職業體驗、社區服務等綜合實踐活動。

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思想品德、社會實踐等納入評價主要內容

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評價指南》提出將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作為評價主要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興趣特長,突出學生個性特點和主要事蹟。建立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嚴格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評價程序。充分利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及時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學生需掌握1—3項運動技能 1—2項藝術技能

為增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南》提出學生在校內每天鍛鍊至少1小時,體質健康監測達標,掌握1—3項體育運動技能,有效控制近視、肥胖。掌握1—2項藝術技能。具有尊重勞動、熱愛勞動的觀念,積極參加家務勞動、校內勞動和校外勞動。在學業上,特別提出具備一定閲讀量和較好的閲讀理解能力,具有創新精神,有自主探究和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與能力。

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 完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

為防止搶趕教學進度,《評價指南》提出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統籌制訂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嚴禁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集中補課或變相補課。

為適應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評價指南》提出要完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制訂選課走班指南,積極開發選課排課信息系統,提高教學資源使用效益;高一年級起根據學校選修課程開展選課走班,高二年級起根據學生選考科目開展選課走班。

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習、生活和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注重提高學生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學校要指導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選擇選考科目,不得違背學生個人志願組織要求學生普遍選考特定科目,堅決避免功利化選科選考。

突出教師全面育人實績 克服“唯分數 唯升學”評價傾向

在教師發展方面,《評價指南》提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和健全教師激勵機制等3項關鍵指標,在考查要點中明確提出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學實績,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評價傾向,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創造性。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升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完善校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將教師參與考試命題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等。

升學率不與教師評先評優掛鈎

在學校管理方面,《評價指南》特別強調要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在考查要點中明確,普通高中要正確處理考試升學與發展素質教育的關係,將高考升學率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客觀結果之一,不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鈎,不公佈、不宣傳、不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這將有利於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領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理念。

《評價指南》同時提出,把“將辦學理念和特色發展目標融入學校管理、課程建設、學生髮展、教師發展和校園文化建設等方面,努力辦出學校特色”作為重要考查要點,並特別強調“引導辦好每所學校,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從而滿足義務教育學生多樣化升學需求,使學生能夠合理選擇適合自身成長髮展的高中學校。

《評價指南》還注重發揮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揮棒”的導向作用,把“落實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作為重要考查要點,目的是要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規範招生行為,嚴格招生工作紀律,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切實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並向薄弱學校傾斜,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同時,還特別強調要依法依規規範公辦普通高中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管理,嚴格落實民辦學校“六 獨立”(即獨立法人資格、校園校舍及設備、專任教師隊伍、會計核算、招生、頒發學業證書)規定要求。

優化評價方式方法 防止“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學校

此外,《評價指南》還對各地優化評價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提出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外部評價和自我評價、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四個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在關注學校辦學質量實際水平的同時,關注學校在辦學質量上發展提高的程度,科學判斷學校為提高辦學質量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在關注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關注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情況,切實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學校的做法,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評價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學校常態化評價網絡信息平台及數據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深入瞭解掌握實際情況,切實做到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總枱央視記者 高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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