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3月7日電 (劉陽陽、劉瀚濤)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海南省瓊海市一學校推行校園卡存在的問題。該網友表示,學校在開學報道時通知説要辦理校園卡,每月需交19元,辦理時沒有説明是否一定要辦理,也沒有説明需要2年綁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了此業務,希望能夠退訂。
此外,該網友還反映,該學校上半學期明令禁止手機、電話手錶一類的通訊工具帶進學校,並提出疑問:“如果校園卡能帶進去的話,為什麼電話手錶不能呢?”對此,網友希望相關部門給一個合理的解釋。【留言原文鏈接】
留言截圖。
接到網友留言後,瓊海市教育局十分重視,將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學校可“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繫學生的途徑等措施”。為滿足家長和孩子的通訊需求,該校本學期給孩子配備一個能通訊甚至能定位的電子學生證,家長可以根據個人需要自願購買與使用,不購買的學生可使用紙質學生證。
隨着科技的發展,電話手錶功能日趨完善,具備搜索、遊戲、QQ聊天等各種功能,與手機功能無異。因此,在該校手機管理規定中,電話手錶原則上也不得進入校園。而電子學生證杜絕娛樂、遊戲等,擁有親情互撥、課堂模式、實時定位、緊急求助、電子圍欄等功能,使學生在遠離手機危害的同時,仍能與家長、學校更好地溝通。
在瞭解家長對電子學生證存在的疑惑後,該校第一時間圍繞家長提出的問題與移動公司聯繫,移動公司表示電子學生證遵循家長自願辦理原則,終端免費提供,僅收取通訊服務費(每月19元,約定在網3年)。如家長辦理後有異議,可以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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