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帶娃”呼聲之下,全國婦聯、教育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正式面世。4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為實現“十四五”時期家庭教育的高質量發展,《規劃》提出了推動中小學、幼兒園普遍建立家長學校,並組織開展每學期至少2次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實際上,自《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後,不僅家長越來越看重家庭教育,部分培訓機構也盯上這一領域,並試圖打着“培訓家長”“住家老師”的幌子培訓斂財。據專家透露,家庭教育指導師的相關標準目前正在制定階段,待標準出台後,將有效規範培訓市場。
家校社協同育人
據《規劃》顯示,在今後一個時期內,將把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確立為家庭教育的根本目標,推動“十四五”時期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
《規劃》明確,到2025年,要讓家庭教育立德樹人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各類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數量明顯增加,穩定規範專業的指導服務隊伍基本建立,公共服務資源供給更加充分。覆蓋城鄉、公平優質、均衡發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的機制更加健全。同時,要讓家庭教育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中發揮更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此外,《規劃》也進一步強調,要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文化服務、健康教育服務、兒童友好城市(社區)建設等。探索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推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形成有地方特色、有羣體適應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模式。
推動建立家長學校
在家長、學校、社會協同育人的背景下,如何多維度落實家庭教育?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規劃》從三方面提出了要求。在鞏固發展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方面,《規劃》指出,推動中小學、幼兒園普遍建立家長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做到有制度、有計劃、有師資、有活動、有評估。
在規範強化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方面,《規劃》指出,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文明實踐所站、婦女兒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長學校,每年至少組織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在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機制方面,《規劃》指出,要推動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
“針對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從2011年到今年,已經是第三次發佈。”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所謂家長學校的概念,在不同的時間理解也有所不同。“從現在的發展來看,家長學校更準確的定位是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的一部分。”
“未來家長學校應該更分清家庭、學校和社會各自承擔的責任,矯正過去只關心孩子成績的現象。”儲朝暉直言,家庭的主要責任在於培養孩子的健全人格,幫助孩子健康成長。“不能讓學校‘綁’着家長去看着孩子寫作業。家長學校的定位在於育人,而不是知識教學。”
專家稱正在制定相關標準
據《規劃》顯示,未來五年的家庭教育,將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協同育人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統籌規劃和資源整合,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實驗區、創新實踐基地作用,探索家校社協同育人有效機制和模式,並總結推廣鮮活經驗和做法。
但從家庭教育的推廣現狀來看,自《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社會各界的目光都投向了家庭教育這一既熟悉又陌生的領域。除了想要科學帶娃的家長外,不少機構也看到了家庭教育指導背後的商機,推出五花八門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培訓。
針對這一亂象,中國國家培訓網曾多次發佈聲明,對各家機構作出警示,要求各家機構不得借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也不得對通過考試、獲得合格證書,或者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
而據儲朝暉透露,家庭教育指導師的標準正在制定中,但目前還沒有完成。“等相關標準發佈後,對機構的規範和治理會有可參照的依據。”在儲朝暉看來,目前家庭教育指導師的火熱也是部分培訓機構炒作所致。“等待標準出台後,參照標準去進行治理和約束,能夠讓這個市場更加規範。”
北京商報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