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明確在多個領域逐步禁用、限用不可降解塑料製品,食品經營行業隨即颳起尋找塑料替代品的風潮,尤其是紙類產品,成為大多數經營者替代塑料製品的首選。
但無論從質量還是實用性上來説,現階段的紙類餐飲具都難稱塑料製品的完美替代品。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的食品接觸用紙製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被抽查的79批次產品經檢驗有8批次不合格,主要問題是標籤標識不合格,其中還有3批次產品存在熒光性物質或感官要求不合格的質量問題,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南通欣高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上海巧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展藝”三明治盒(型號:ZY3589,規格:12×8×8釐米,生產日期/批號:20200312),檢出熒光性物質項目不合格。
熒光性物質項目不合格,説明產品存在熒光性物質殘留。紙製品原材料生產時可能添加了熒光劑作為增白劑,增加紙張的白度和亮度。使用該項目不合格的產品,熒光劑可能遷移進食品,對消費者的健康帶來風險。
展進紙業(上海)有限公司產銷的防油紙杯(規格:38×21毫米,600只/筒,生產日期/批號:20200309),以及廣州湯比工貿有限公司生產、上海尋程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粉色快樂獨角獸奶牛紙(規格:8.9×12.4釐米,生產日期/批號:20191201),均檢出感官要求項目不合格。
感官要求項目不合格,即產品在用食品模擬液進行遷移試驗時,所得浸泡液存在有着色、異臭等感官性的劣變。例如,食品接觸表面的阻隔層未起到有效的阻隔作用,導致紙中的有色物質遷移到浸泡液中,造成產品的感官要求不合格。如使用該項目不合格的產品,紙中的風險物質可能遷移進食品,導致食品也發生感官性劣變,直接影響食品安全。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食品接觸用紙製品消費提示】
1.選擇包裝完好且在保質期內的食品接觸用紙製品,以防因外包裝破損、產品過期導致產品受細菌、黴菌污染,衞生無法保證。
2.產品標識要齊全,以下重要信息不能缺少:產品名稱、材質,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語或調羹筷子標誌(有明確食品用途的產品除外)。網購時儘可能查看產品的檢驗報告、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信息。
3.防止誤用。應注意產品的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用途、使用温度等,儘量不要用一次性紙製品長時間盛放高温的油炸食品。廚房用紙、餐巾紙、衞生紙等不屬於食品接觸用紙,不要用這些非食品接觸用紙處理食品。
欄目主編:張奕 題圖來源:圖蟲創意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陳璽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