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哈就業創業落户如何申領安家費、購房補貼、生活補貼?

  日前,記者從哈市人社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鼓勵來哈就業創業落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吸引留住各類人才落户哈爾濱,安心創業、舒心工作,助力哈爾濱全面振興,特制定《申領來哈就業創業落户人員安家費、購房補貼、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補貼對象和標準

  9城區內企業和市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和市屬高校)在專業技術領域新引進並落户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博士畢業生,需具備博士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在用人單位從事或兼任專業技術工作。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3000元,連續發放3年。每人發放一次性安家費10萬元,在哈購房時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10萬元。

  9城區內企業新引進並落户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碩士畢業生,需具備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2000元,連續發放三年。每人發放一次性安家費3萬元。

  9城區內企業新就業並落户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需具備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500元,連續發放3年。

  9城區內企業新就業並落户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大專、中專、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生,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700元,連續發放3年。

  對9城區內企業和市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和市屬高校)新引進並落户的正高級職稱人員(45歲以下),每人發放一次性安家費10萬元;對9城區內企業新引進並落户的副高級職稱人員(40歲以下)每人發放一次性安家費5萬元。

  政策措施按照“就高、從優”原則,不重複享受。“新引進”“新就業”是指2020年7月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鼓勵來哈就業創業落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印發以後,到我市首次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並落户的人員;“9城區內企業”是指9城區內註冊的國有、民辦等各類企業;“畢業5年內”畢業生是指申報年度前5年內在我市未簽訂過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哈爾濱户籍畢業生回哈就業享受同等待遇。區屬事業單位由各區根據自身實際參照執行。

  申報材料、方式及流程

  申領生活補貼。用人單位提供書面申請、填寫《哈爾濱市就業創業落户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申請人的本人户口頁複印件,全日制中專、技工院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申請單位註冊信息、申請人的學歷信息、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完税情況由經辦部門通過相關數據平台網上比對確認。

  申領博士畢業生、碩士畢業生、高級職稱人員安家費。用人單位提供書面申請、填寫《哈爾濱市就業創業落户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申請人的本人户口頁複印件。申請單位註冊信息、申請人的學歷(職稱)信息、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完税情況由經辦部門通過相關數據平台網上比對確認。

  申領博士畢業生購房補貼。用人單位提供書面申請、填寫《哈爾濱市就業創業落户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申請人的本人户口頁複印件;2020年7月2日以後,申請人名下在本市購房的房產證或《商品房銷售合同》及購房發票複印件(申請人應為所購房屋的產權擁有人)等材料。申請單位註冊信息、申請人的學歷(職稱)信息、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完税情況由經辦部門通過相關數據平台網上比對確認。

  申報方式

  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企業和市屬事業單位的申請、審核。線上申報。申請單位可登陸“哈爾濱人才網”(網址:http://www.hrbrc.org.cn/)或通過“哈爾濱人才服務”微信公眾號申請辦理。窗口申報。申請單位可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地址:香坊區和興路38號1號樓5樓C區)。聯繫電話:0451-84656008。

  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信息登記和初審。初審合格後,下載並填寫附件,向市人才服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或線上提交)。

  經辦機構

  市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並審核。對申請企業註冊信息、申請人的落户信息、學歷信息、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完税情況通過相關數據平台進行逐一核實,符合條件的將上述相關材料打印存檔備查。市人才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整理形成資金申請彙總表,並通知申請單位報送資金票據。市人才服務中心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前,彙總本季度資金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於下季度首月初將申請資金直接發放到申請人單位帳户,由單位發放給申請人。

  資金髮放

  審核合格的安家費、購房補貼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按季度發放。生活補貼再次發放前經辦機構要核實申請單位、申請人户籍變動情況、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個人所得税等相關信息,確認合格後再次發放。

  首次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申請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其户籍未發生變化,與上一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不超過3個月的,可由申請人下一就業單位再次申請,符合條件的,減除與上一單位解除關係至下一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間,可繼續享受剩餘時間的生活補貼待遇。申請人與上一單位再次解除勞動關係時間與下一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間累計超過6個月的,將不再享受生活補貼政策。首次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申請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其户籍轉出哈爾濱市9城區的,生活補貼發放至申請人與申請單位解除關係的當月。申領一次性安家費、購房補貼的單位,須簽署資金承諾協議,申請人勞動合同三年期滿前户籍、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轉出的,將停止發放,申請單位負責按比例收回已撥付的安家費和購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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