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釋兵權
“陳橋兵變”後,儘管宋太祖已黃袍加身,但“廢置天子,變易朝廷”之類的軍事政變,仍有可能重演。當時禁軍的九名高級統帥,或是太祖稱帝前的結拜兄弟,或是趙宋集團的中堅人物,他們在趙宋集團的崛起和“陳橋兵變”中均有極大貢獻,是集兵權、功勳於一身的趙氏王朝的開國元勳。功高則震主,權大則不測。這種功高權重的情形,對太祖及其子孫的皇位,確乎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太祖有一句名言:“卧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這雖然是針對南唐政權而言的,卻也把他對功臣近侍的戒備之心,表露得淋漓盡致。對南唐可以用武力征伐,但對手下的開國元勳怎樣處置,讓深諳機謀的宋太祖非常棘手。
建隆二年(961)七月,太祖召見趙普問道:“為什麼從唐末以來,數十年間帝王換了八姓十二君,爭戰無休無止?我要從此息滅天下之兵,建國家長久之計,有什麼好的辦法?”
趙普回答道:“陛下深謀遠慮,提出這一問題,此乃天地人神之福也。唐末以來皇祚數移,兵革不休,戰亂頻仍,根本原因就在於方鎮勢力太大,君弱臣強。現在要革除這一弊端,唯有削奪方鎮的權力,控制他們的財政,收編他們的精兵,這樣天下自然就安定了。”趙普的話還沒説完,太祖就連聲説:“你不用再説,我全都明白了。”
一天晚朝結束,太祖把石守信、高懷德等禁軍高級將領留下來喝酒,喝到酒酣耳熱之際,太祖突然屏退左右侍從,推心置腹地向他們訴起了衷腸。他説:“若不是靠你們出力,我是到不了今天這個地位的,為此,我從內心念及你們的功德。但是,做皇帝也太艱難了,還不如做個節度使快樂,不瞞各位説,這一年來,我從來都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
石守信等人聽了,忙問:“這是什麼緣故?”
太祖不慌不忙地繼續説:“這不難知道。我這個皇帝位置,誰不想坐坐呢?”
石守信等人聽出了話中之音,連忙叩頭説:“陛下何出此言,現在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
太祖説:“不然,你們雖然無異心,然而你們部下想要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的身上,你即使不想當皇帝,到時也身不由己了。”
一席話,軟中帶硬,將領們知道自己已經受到猜疑,弄不好還會引來殺身之禍,頓時冷汗淋漓,一邊流淚,一邊叩頭,請太祖給他們指明一條明路。
太祖緩緩説道:“人生在世,有如白駒過隙,所有追求富貴的人,不過是想多聚些金錢,多有些享樂,使子孫後代免於貧困而已。你們不如放棄兵權,多買些良田美宅,為子孫置下永久的產業。同時多買些歌兒舞女,日夜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我再同你們結為兒女親家,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豈不是很好嗎?”
石守信等人見太祖已經把話講得這樣明白,只得俯首聽命,表示感謝太祖的恩德。
第二天,侍衞親軍司馬步兵都指揮使石守信、都虞侯張令鐸、殿前司副都點檢高懷德、都指揮使王審琦等,都上表聲稱自己有病,要求解除軍職,宋太祖欣然同意,讓他們罷去禁軍職務,到地方上去任節度使。
與此同時,太祖廢除了殿前都點檢和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司。禁軍分別由殿前都指揮司、侍衞馬軍都指揮司和侍衞步軍都指揮司,即所謂“三衙”統領。另選一些資歷較淺、威望不高、容易控制的人擔任禁軍將領,分別掌管三衙。這三衙又互不統屬,互相牽制,這樣,軍權就牢牢掌握在皇帝手裏了。
後來,太祖還果真兑現了互聯姻親的諾言,把守寡的妹妹嫁給高懷德,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分別嫁給石守信和王審琦的兒子,還讓三弟光美做了張令鐸的乘龍快婿。君臣無猜,共保富貴,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杯酒釋兵權”。
比起漢高祖、明太祖等置功臣於死地,而且斬盡殺絕的做法,宋太祖的“杯酒釋兵權”實在是文明得多!
上述故事主要取自司馬光的《涑水記聞》,後來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也作了詳細記載,再後來,幾乎所有相關的歷史書籍都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這個故事,很少有人提出懷疑。
最早的記載
現存“杯酒釋兵權”的最早記載,是北宋真宗時的宰相丁謂所寫的《丁晉公談錄》和北宋仁宗時宰相王曾的《王文正公筆錄》。
丁謂的《談錄》記述了趙匡胤與趙普的一段對話。宰相趙普對太祖趙匡胤説:“禁軍統帥石守信、王審琦兵權太重,不能再讓他們領兵了。”趙匡胤聽後不以為然,説道:“石、王這兩位老將是我多年的老朋友,難道還怕他們造反嗎?”趙普説道:“石、王這兩位老將肯定不會造反。但他們缺乏統帥才能,日後肯定製伏不了部下。如果其屬下將官要造反的話,他們也會身不由己的。”太祖仍然表示懷疑地説:“這二人受國家如此重用和恩惠,難道會有負於我?”趙普從容答道:“只怕就如陛下,怎麼也負於周世宗了呢?”太祖頓時大悟,就聽從了趙普的提議,罷了兩人的兵權。
這段記載説明,太祖是在被趙普説服後,才開始按照趙普的建議着手進行解除兵權的。其中並沒有戲劇性的“杯酒釋兵權”故事發生。
王曾的《筆錄》中就出現了“杯酒釋兵權”的雛形。他是這樣描述的:相國趙普屢以為言,太祖於是不得已召來石守信等到宮中酒宴,談到過去彼此親密無間的快樂往事時,乘機進言:“我與諸位,兄弟相稱,義同骨肉,哪裏有什麼芥蒂?但是言官們進説不已,我也不得不有所考慮,以今天的情況講,不如各位自選風水寶地,出守外藩,世襲官爵,租賦所入,也足以自奉,這樣優哉遊哉地安度晚年,不亦樂乎?我後宮中有幾個女兒,當與諸位的公子攀親,以示君臣無間。諸位看如何?”
石守信等人都心領神會,叩首稱謝。於是石、高、王諸人各歸藩鎮,俱蒙皇親婚約,後二十多年,仍貴裔顯赫。
這段記載説明,“杯酒釋兵權”的故事,首次出現於仁宗時期,但情節較為簡略;直到神宗時期的《涑水紀聞》,故事才變得有聲有色起來。
與司馬光大體同時的王鞏在《聞見近錄》中也有一段類似的記載:“太祖即位,方鎮多偃蹇,所謂十兄弟者是也。上一日召諸方鎮,授以弓劍,人馳一騎,與上私出固子門大林內,下馬酌酒。上語方鎮曰:‘此處無人,爾輩要作官家者,可殺我而為之。’方鎮伏地戰慄。上再三諭之,伏地不敢對。上曰:‘爾輩既欲我為天下主,爾輩當盡臣節,今後無復偃蹇。’方鎮再拜呼萬歲。”
這段故事很有趣味,草莽氣十足,很有點像“馬上得天下”的趙匡胤的做派。由於司馬光名氣太大,使這段西方決鬥式的林中對決反而湮沒無聞了。
是子虛烏有嗎?
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有學者對史料仔細考證後,對“杯酒釋兵權”這一生動的歷史故事提出了有力的質疑。
首先,《談錄》只講罷石守信、王審琦二人的兵權,並無設宴請客這一情節。而《筆錄》記載罷去兵權的夙將,除了石守信、王審琦外,還有其他幾位將領,並增添了太祖設宴與夙將“道舊相樂”的情節。後世所謂“杯酒釋兵權”一説,基本上都出於此。《涑水紀聞》則稱石守信、王審琦等皆被罷軍權,以散官就第,而又大事鋪張設宴道舊情節,繪聲繪影,恍如身歷其境。看來,該故事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由簡到繁的遞增過程。距離當事人的時代愈遠,記載卻愈加生動詳細,顯然,是編寫人為了把故事寫得生動有趣,不斷添加、潤色的結果。
其次,三書都説此事與趙普有關,但説法卻不一致。據《談錄》,罷石守信、王審琦的兵權是宋太祖聽了趙普一次談話之後決定的;據《筆錄》,則是在趙普多次苦諫之下,太祖“不得已”才同意的;而到了《涑水紀聞》,卻是太祖、趙普兩人共同謀劃的結果。如此矛盾的説法,怎麼能成為蓋棺定論呢?
第三,上述三種史料,對石、王被削去兵權後的出路,説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只説“不令石、王主兵”,有的説他們“尋各歸鎮”,有的則説他們“皆以散官就第”。到底他們“釋兵權”之後幹什麼去了,沒有可以取信於人的一致的説法。
第四,“杯酒釋兵權”這樣一件大事,在北宋史官修的《太祖實錄》和《三朝國史》中不見片語。元末,根據《太祖實錄》、《三朝國史》等編成的《宋史·太祖記》,對此事也不着點墨,如果真有這件值得當時稱頌的大事,《實錄》、《國史》是不會不書的。
第五,“杯酒釋兵權”這件事究竟發生在北宋哪一年,以上三本書均沒有記載,而比司馬光還晚一百多年的李燾在《續資治通鑑長編》裏説它發生於建隆二年(961)七月。仔細閲讀《宋史》可以發現一個很大的漏洞,建隆二年六月甲午(初二)太祖母杜太后病逝,六月初到七月初,按照當時的慣例,應是國喪期間,當時朝廷上下不準作樂,更不準宴飲。趙匡胤不可能違反這種禮儀。而且“杯酒釋兵權”故事説趙普正擔任宰相,而建隆二年時,趙普的職位僅為樞密副使,三品,還不足以同趙匡胤密謀大事。他第一次拜相是在乾德二年(964),這已是“杯酒釋兵權”之後三年了。
所以,許多學者認為,“杯酒釋兵權”這件事雖然聽起來很有趣味,但經不起推敲,應該是子虛烏有的。
反駁的意見
另一些學者認為,“杯酒釋兵權”對宋代的政治、軍事歷程都產生過重大影響,不可能是杜撰出來的。其理由如下:
一,石守信、王審琦等人的軍權的確是在建隆二年七月後罷免的,北宋的官方檔案,如《國史》、《實錄》等對此均有明確記載,無可置疑。這就是説,“釋兵權”一事是完全真實的,餘下的則僅僅是通過什麼方式釋去兵權罷了。
二,從方式上看,“杯酒釋兵權”或許如後人所言,極具戲劇性,但若考慮到太祖與“義社十兄弟”的特殊關係,把它放在宋初特殊的政治環境中考察,卻又是一件極合情理的事情。與“杯酒釋兵權”類似的傳聞應不少見。如王鞏《聞見近錄》所載“郊宴抑偃蹇”,幾乎就是“杯酒釋兵權”的另一個版本。版本雖多,源頭只有一個,這隻能證明“杯酒釋兵權”確有其事,因記錄者未能身臨其境,記述有異罷了。
三,王曾只比丁謂晚生十一年,二人基本上是同時代人。《筆錄》乃王曾親筆所撰,丁謂的《談錄》並非丁氏親撰,而是其後輩對丁氏談話的追述,至丁氏外甥潘延之時方才成書面世。如此説來,王曾《筆錄》的成書面世必早於《談錄》無疑。所以,認為“杯酒釋兵權”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編造過程不能成立。
四,王曾為人忠直剛正,曾因抨擊真宗製造天書,裁抑太后姻親而遭黜,素有直臣賢相之譽。書以人重,王曾的經歷和為人決定了其《筆錄》所敍必多實錄而少增飾。而丁謂雖也曾拜相,入主二府,但為人無德,真宗時的天書鬧劇,多出自他與王欽若之手,後因交通宦官,結黨欺罔,被流放海南,朝野目之為奸佞。故丁氏之《談錄》,雖然不必因人而廢,但其史料價值決不會在王氏《筆錄》之上。
五,皇太后的喪期問題。《宋史·禮志》載:“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太常禮院言:……準故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杜太后六月二日去世,按“以日易月”算,“服喪三年”實際只需二十四天。從六月二日到六月二十五日,正好為二十四天。二十五日即脱去喪服,標誌着朝廷規定的法定喪期已過。“釋服”後,除特別隆重的國宴之外,已不禁止一般的宴飲和娛樂。如《宋會要輯稿·禮》中就有當年“七月十九日……宴羣臣於廣政殿”的記載。所以,把杜太后的喪期説成是“六月初至七月初”是沒有依據的,與“杯酒釋兵權”的時間沒有衝突。
由此看來,説“杯酒釋兵權”經歷了一個從簡到詳的發展過程,也許可以成立。但説它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編造過程,則是不能成立的。
其實,我們可以忽略“杯酒”的細節,而關注“釋兵權”的本質。總之,太祖削奪兵權、改革兵制的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保證了宋朝軍隊的長期穩定,徹底結束武人亂政的動盪局面,其成效是不言而喻的。但其負面作用也不容忽視。北宋一代,武人以保身全名為大幸,太宗以後幾無名將,唯一值得稱道的狄青也遭猜忌而死。其後,在面對女真族猝然南侵的凌厲攻勢時,北宋王朝轟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