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學生可報名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畢業獲外方高校學位證書

教育部:留學生可報名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畢業獲外方高校學位證書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1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針對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渠道解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部分出國留學人員赴境外就學困難有關工作,教育部國際司(港澳台辦)負責人表示,已持有境外大學錄取通知書的中國內地(大陸)籍學生符合基本報名條件。此次擴大合作辦學招生不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佔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標,學生完成學業後,達到學業要求的,僅頒發外方高校學位證書,並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獲得認證。

該負責人表示,已持有境外大學錄取通知書、原計劃於2020年秋季學期攻讀境外高校本科或碩博士研究生的中國內地(大陸)籍學生符合基本報名條件。各招生院校根據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設置報名條件和錄取標準,公開招生簡章。

在招生方式上,此次擴大合作辦學招生不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佔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標,對高校其它各類招生不產生影響。招生工作遵循雙向選擇、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以適當形式組織招生考試,錄取標準不低於外方合作辦學者同類專業在其本國的標準。學生完成學業後,達到學業要求的,僅頒發外方高校學位證書,並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獲得認證。相關高校應制定詳細招生簡章,明確招生對象、招錄程序、錄取標準等,嚴格保證招錄工作公平公正。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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