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然讀到兩份晚清重臣的遺囑,覺得頗有意思,也很值得玩味。
1909年,晚清重臣張之洞的生命即將油盡燈滅。臨終前,他給子孫留下遺囑:“人總有一死,你們無需悲痛,我為官四十多年,勤奮做事,不謀私利,到死房不增一間,地不加一畝,可以無愧祖宗 , 望你們無忘國恩,勿墜家風,必明君子小人之辨,勿爭財產,勿入下流。 ”
8年前的1901 年某日,李鴻章自知不行了,給慈禧和光緒皇帝上了最後一道奏摺,這實際上也是他的遺囑。奏摺裏,李鴻章也表白了自己的心跡,説自己“服官四十年,未嘗因病請假”,“每念時局艱危,不敢自稱衰病,惟冀稍延餘息,重睹中興”。
張之洞與李鴻章在遺囑中,都提到了自己的勤政。這一點不是自吹,有他們一生的行事為證。但張之洞有一點跟李鴻章截然不同,那就是他的個人操守遠在李鴻章之上。張之洞為官清廉,從不索賄受賄,因為家中人口多,日子過得很艱難,有時年關實在挺不過去,他就派人典當衣服之類的東西。正因為官做得“清潔衞生”,所以,他敢在遺囑中説:“不謀私利,到死房不增一間,地不加一畝,可以無愧祖宗。
李鴻章則是一個典型的貪官。李鴻章初入仕時,他家只是中產之家,李府最盛時居然有田一百多萬畝,難怪當時有人諷刺他“宰相合肥天下瘦”。也許因為心裏有鬼吧,李鴻章寫給慈禧和光緒的遺囑只敢説“服官四十年,未嘗因病請假”, 而不敢像張之洞一樣聲明自己“不謀私利”。
兩份遺囑表面上大致相近,深究起來迥然相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