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東北部有一個小縣叫麻城,清代雍正年間,縣城裏住着一户殷富人家,主人名喚塗如松。
塗家世代經商,在麻城算是數得着的富户。到了塗如松這一代開始棄商治學。
如松十六歲上娶同縣商户之女楊氏為妻。
這位楊氏年紀比塗如松大一歲,頗有幾分姿色,而且性格好動,不拘小節,常與塗如松的各位學友調笑嬉鬧,弄得塗如松十分尷尬。
為此塗如松曾多次告誡楊氏,要她端莊持重......
一、妻子失蹤,被人告發
麻城縣湯知縣接手一個案子:本地人士塗如松被人告發殺妻,告發人是塗如松的妻弟、也就是小舅子楊五榮。
姐姐平白無故就失去了蹤跡,楊五榮覺得,做為丈夫的塗如松不可能不知情,而且事發後姐夫也不報告官府,這其中必有內情。楊五榮從姐夫塗如鬆口中無法得知實情,開始走訪街坊四鄰,以期找到突破口尋見姐姐下落,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偏偏讓他碰上了本地的地痞趙當兒,這個地痞趙當兒看熱鬧不嫌事,為了把塗家搞得雞飛狗跳,開始拱火上房。他就想當然地對楊五榮説,楊氏的事他知道,塗如松乾的。
楊五榮情急之下,也沒時間細辨真假,直接就拉着趙當兒趕到縣衙鳴冤。
接下來就是湯知縣通過庭審,查找人證物證。但在這個過程中,湯知縣發現此案有蹊蹺:
本案的苦主是楊氏孃家,有了楊五榮這個原告和趙當兒這個“證人”,再加上被告塗如松到場,按説涉案人都已經湊齊了。
偏偏此時本縣有個楊同範的秀才對此案尤為熱心,上躥下跳,一直在楊五榮背後不斷鼓動。
湯知縣根據經驗,覺得此事必有蹊蹺,查清秀才楊同範行為的緣由,恐怕就是此案告破的關鍵。湯知縣覺得此案無論如何也和楊同範沾不上關係。
二、案發經過,發現蹊蹺
塗如松是走了那個年代的正經渠道,即經過媒婆説項才娶到了大美女楊氏,當時楊氏嫁到塗家以後對塗如松並不滿意,究竟是生活條件方面還是塗如松的相貌問題,或者是媒婆撮合二人親事的時候誇過了頭,那不得而知,反正二人的夫妻關係非常不好。
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一般來説,女人的地位是比較低下的,三從四德嘛,嫁後從夫,誰知道楊氏沒把塗如松當回事,放着家務活不操持,總往孃家跑,雖然塗如松不樂意,但是對這個老婆也沒什麼辦法。
人心中有氣,可能會有暫時的隱忍,但是憋悶太久人是承受不住的,積怨在日日積累,終於在某天徹底爆發,起因就是塗如松的母親病了,家中需要楊氏照顧老人。
而楊氏嫌麻煩,直接找藉口還想回孃家,塗如松和楊氏發生了爭吵,畢竟平時回孃家塗如松也沒有極力阻止,但是母親卧病在牀正是需要人手的時候,楊氏還要藉口回孃家,這讓塗如松無法接受,一怒之下就要暴揍楊氏,楊氏也不傻,見這陣勢就撒丫子跑了,這是夫妻二人案發前最後一次見面。
湯知縣思來想去,案情中並沒有相關楊同範的參與細節,可越是這樣越是蹊蹺,但要審問楊同範熱心的緣由還面臨一個困難:楊同範功名在身,做為秀才,除非革去功名否則是無法審訊,雖然秀才還不如個舉人,但身份和階級都發生變化,雖然可能性極其極其極其不高,但也可以稱之為官員預備役了。
看史料,秀才根本不值錢,其實就拿清朝來説,貫穿一朝將近300年也才40多萬秀才,這數量還真不多,再不值錢也屬稀有物種,好歹是個知識分子吧,最大的問題是,你有什麼證據就革人功名,但是不革功名又無從審問。
三、無名屍體、引發惡果
就在兩下無果,一切懸而未決長達一年的時候,一具無名屍體的出現將整個案件攪得一團糟。
屍體的出現很不巧,時值暴雨,湯知縣無法趕到,這就給熱心人士楊同範以機會。楊同範這時找了楊五榮,兩下商議後收買仵作也就是驗屍官李榮,李榮未接受他們的收買。李榮想:如果他倆沒嫌疑,幹嘛要買通自己呢?
但是李榮犯了個天大的錯誤,雖然他沒有答應助紂為虐,但是這件事他也沒有彙報上級。這就為他日後身死埋下了天大的禍根。
當時的驗屍方式無法處理那具已經泡得腐爛的屍體,所以楊同範夥同楊五榮現場起鬨,指責湯知縣貪贓枉法,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終於傳到了總督邁柱的耳中,就派出自己的心腹高仁杰調查此事。
高仁杰是個待業狀態的候補縣令,雖然頂着頭銜但是一直沒有實缺可補,麻城縣令事發給他帶來了機遇。為了彰顯公正,高仁杰這次讓自己的人(仵作)重新驗屍,驗屍結果就對原縣衙的官吏們非常不利。
四、有罪推定,屈打成招
有了新的驗屍結果,愛心人士楊同範再次跳出來讓楊五榮遞狀子,因為前期的賄賂已經到位,高仁杰也收了好處,只要人命案子一結束,自此算是陰霾盡散,得以升官了。
驗屍報告一出,縣衙上下多人倒黴,沒有收受賄賂的仵作李榮當場被亂棍打死,其他人都在酷刑之下伏法認罪,湯知縣免職,“主犯”塗如松被刑具燙得露出了骨頭,實在熬不住,最終屈打成招。
光認罪還不行,因為按照程序還需要證據,而河灘上的屍體經過仵作檢驗,竟然是男屍,所以塗如松再次受到拷打,無奈隨便指認了一座荒墳,挖開一看還是男屍,再次毒打,前前後後挖了天知道多少座墳才找到一具女屍,但女屍的頭髮是銀白色的,證明這是個老人,塗如松的母親實在不想讓兒子活受罪了,自己扯下頭髮,將黑色的頭髮挑出來充當證據,湯縣令的師爺也被打得求死不能,於是他的妻子用自己的血染紅了一件衣物上交,這才湊齊證據。
高仁杰向知府申請結案,但是知府覺得此案疑點甚多,所以再派仵作查驗。
結果,最後發現在荒墳裏找來的屍體竟然還是男屍,高仁杰於是謊稱屍體被人掉包,後來所有屍體被山洪沖走,也就死無對證不了了之了。
五、“死人”露面,峯迴路轉
本來總督邁柱已經上報了塗如松殺妻案,請求刑部判湯縣令絞刑、塗如松斬刑,但也是他們命不該絕,該案竟然還有新突破,一直神秘失蹤的楊氏忽然浮出水面,泄露了行蹤。
原來“熱心腸”的楊同範老婆難產,於是找來了隔壁的產婆幫忙,沒想到產婆竟然在楊家看到了楊氏,雖然楊同範給了不少銀子給產婆,讓產婆不要聲張,但產婆始終惴惴不安:塗如松的案子全縣城都知道,這錢拿着實在有些燙手,這是一樁人命案啊。
於是產婆讓兒子拿着楊同範給的銀子上報了官府,並且願意作證看到過楊氏。新任縣令並不是高仁杰,當時還沒輪到他高升。吏部安排了陳鼎接任新縣令,而陳鼎也早就聽説這個案子,馬上派人到楊同范家將楊氏帶回,於是水落石出。
此案還牽出了楊氏前夫的侄子馮大,他倆的姦情始自楊氏前夫早夭,做為童養媳的楊氏還未過門就成了寡婦,趕上那個封建年代,偏她又是個耐不住寂寞的女人,所以與馮大勾搭成奸。
楊氏所謂失蹤,其實她是去了姦夫馮大那裏,她怕塗如松找到自己的孃家要人。楊氏就這樣躲了一個多月。
馮大和楊五榮二人都文化程度低,點子少,當他們得知楊氏藏在姦夫馮大那裏後,就找來相熟的秀才楊同範指點。楊同範一眼就看中了楊氏的美貌,所以主動提出要更換躲藏地點,於是他把楊氏弄回了自己家裏金屋藏嬌,並教唆楊五榮繼續告狀,楊同範的私心是,如果這件案子辦成鐵案,那麼楊氏就是自己的私產了。
六、真相大白,雍正判決
陳鼎審理過了案件,分別給了巡撫吳應棻和總督邁柱作了書面審案報告。邁柱自然是不想承擔責任,所以竟然夥同楊同範編造改動供詞,將楊氏説成風塵女子,而楊同範只是客人而已。
督撫的兩份題本幾乎同時送到了雍正帝的手中,雍正帝一看這出入太大,督撫二人辦事都不着調,於是親派欽差大員查證,最後的查證結果與陳鼎彙報的別無二致,完全相符。
此案塵埃落定,楊同範、楊五榮棄市,高仁杰、楊氏收監待判,湯縣令無罪開釋,另行安排職位,師爺回衙門繼續供職。
本案的真正苦主塗如松當然也被釋放,雖然象徵性的給了些醫藥費,但是長時間在大牢和刑堂所受的罪,這些都是無法彌補的,好在性命還在,沉冤得雪,至少還能回家侍奉老母,也算萬幸了。
至於總督邁柱,他是滿洲鑲藍旗,他沒有承擔領導責任,也沒有因欺君而被問罪(串供,矇蔽上聽)連掩飾都不需要,到北京直接就是武英殿大學士,兼任吏部尚書,後又兼管工部,都是正部級,尊處優活到68歲,皇帝還賜諡號“文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