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廈條約簽訂背景 望廈條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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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廈條約簽訂背景
1844年的7月3日,在澳門望廈村,清政府與美國簽訂了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望廈條約》,也可以叫做《中美五口通商章程》。那麼《望廈條約》簽訂背景是怎麼樣的呢?
《望廈條約》簽訂現場圖片
1839年5月,在林則徐領導的廣州禁煙運動中受到了利益威脅的美國鴉片販子聯合上書了美國國會,他們要求美國政府與英國、法國和荷蘭等一同聯合起來對付中國。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之後,美國派遣了加尼所率領的東印度艦隊來到了中國的沿海,以保護美國的利益。
但是加尼卻得知了中英已經簽訂了《南京條約》,便要求美國也要享受最惠國的待遇,但是並沒有得到清政府的同意。之後,加尼便將消息傳回了美國華盛頓。在得知了中英簽訂《南京條約》之後,當時的美國總統約翰·泰勒在國會的要求之下,派遣了顧盛作為與華商談建立新的經濟關係的特使,以要求中方美國與英國同等的通商條件。
1844年2月,作為來華特使的顧盛到達了澳門,並於6月18日同清欽差大臣、兩廣總督耆英在澳門附近的望廈村進行了會談。在顧盛的訛詐之下,耆英被迫接受了美方所擬定的條約草案。1844年7月3日,中美雙方正式簽訂《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和《海關税則》。而因為條約簽訂的地點在澳門附近的望廈村,因此,《中美五口通商章程》也叫做《望廈條約》。
望廈條約主要內容
《望廈條約》是美國在聽聞中英兩國簽訂的《南京條約》之後脅迫中國簽訂的所謂“一視同仁”的條約。那麼《望廈條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
望廈條約圖片
1844年7月3日,在中國澳門附近的望廈村中美雙方簽訂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和《海關税則》,也就是《望廈條約》和《海關税則》。而《望廈條約》的主要內容便是在通商與外教等方面同英國享有同等的權力,換言之,除了在鴉片戰爭中英國在中國所獲得的那些諸如割地、賠款等的特殊權益之外,其餘的權力全部同英國一樣。
整個《望廈條約》的內容包含了34條條例,以下是主要內容,也是美國最為看重的內容。首先,是“ 合眾國來中國貿易之民人所納出口、入口貨物之税餉,俱照現定例冊,不得多於各國。一切規費全行革除,如有海關胥役需索,中國照例治罪。倘中國日後欲將税例更變,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如另有利益及於各國,合眾國民人應一體均沾,用昭平允。”也就是所説的協定關税。
其次,是“ 嗣後中國民人與合眾國民人有爭鬥、詞訟、交涉事件、中國民人由中國地方官捉拿審訊,照中國例治罪;合眾國民人由領事等官捉拿審訊,照本國例治罪;但須兩得其平,秉公斷結,不得各存偏護,致啓爭端。”實際上是美國在中國擴大了領事裁判權的範圍。
除此之外,還有“美國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國港口“巡查貿易”,清朝港口官員須“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國的美國商船,清朝無從統轄。”“中國日後給他國以某種優惠,美國應一體均沾。”也就是説,美國不僅侵犯了中國的領海權,還規定了片面最惠國待遇,並且在十二年之後,美國可以“修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