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
2021年度大連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學生
在連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落實“5+22”人才政策的幾個具體問題》及《大連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學生在連創新創業實施細則》(大委辦發〔2019〕19號),現就開展2021年度吸引知名高校大學生在連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項目
(一)項目內容
用人單位與知名高校在校生簽訂人才信用合同,按照簽訂合同後大學生在校學習年限,先由用人單位向其發放獎學金。在校生畢業後,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在連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市財政按照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獎學金額度,給予每人每學年最高1萬元的資助。
(二)備案條件
本年度只開展“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項目備案工作,項目補助資金申領工作另行通知。申請備案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知名高校大學生為國內“雙一流”大學全日制在讀大學生,以及所學專業與大連市重點產業發展契合度較高的其他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讀大學生(詳見附件3、4);所學專業與大連市重點產業發展契合度較高以符合《大連市城市發展緊缺人才開發目錄(2021)》為準。對瓦房店市、莊河市、長海縣用人單位的申報人,條件放寬至本科及以上高校在校生,不受“雙一流”高校條件限制,其他條件仍需滿足。
2.用人單位應為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重點支持大連市重點產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各地區重點推薦的優秀中小微企業(每個地區不超過10家),以及大連市高層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學回國人員(指獲得相應國家、省、市認定或資助的人員,且該人員應為該企業法人代表或在該企業持股30%及以上)等創辦的企業。
3.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求,已與知名高校在校生簽訂人才信用合同,且該生未獲得過“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
(三)備案材料(內容及文字需清晰可見)
1.在連用人單位與知名高校大學生簽訂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一式一份(還需Word電子版),需加蓋申請單位、所在地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公章。
2.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資質材料複印件。
(四)備案程序
1.申請單位於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前,將已與知名高校在校生簽訂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資質材料複印件報送所在地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備案。之後再與知名高校大學生簽訂人才信用合同的,應於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送至本單位所在地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2.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對備案材料初審,彙總整理並加蓋公章後,於2022年6月30日前報市人社局。
3.市人社部門對備案材料複審,對審核合格的備案單位和個人名單通過市人社局網站上發佈。
4.備案成功且畢業生就業後,用人單位按照市人社部門當年印發的“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申報通知,向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申請表》;
(2)發放獎學金的銀行流水單;
(3)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複印件;
(4)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連連續繳納1年社會保險記錄;
(5)用人單位承諾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用人單位內部公示材料、用人單位資質等材料。
5.經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市人社部門兩級單位分別審核通過,並向社會公示後,報市財政申請發放資金。
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項目
(一)項目內容
知名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大連市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項目,符合條件的給予每人最高5萬元補助,同等學歷只能享受一次(按照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其最高學歷的實際繳納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和利息進行補助)。各級財政相關學費補助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承擔學費金額(或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知名高校畢業生應為國內“雙一流”大學全日制畢業2年內大學生,以及所學專業與大連市重點產業發展契合度較高的其他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畢業2年內大學生(詳見附件3、4);所學專業與大連市重點產業發展契合度較高以符合《大連市城市發展緊缺人才開發目錄(2021)》為準。對瓦房店市、莊河市、長海縣用人單位的申報人,條件放寬至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不受“雙一流”高校條件限制,其他條件仍需滿足。
2.本年度受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畢業的知名高校畢業生申報。
3.用人單位應為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重點支持大連市重點產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各地區重點推薦的優秀中小微企業(每個地區不超過10家),以及大連市高層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學回國人員(指獲得相應國家、省、市認定或資助的人員,且該人員應為該企業法人代表或在該企業持股30%及以上)等創辦的企業。
4.知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學費免除政策的畢業生不享受學費補償政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截止到申請之日當月或上月,已在連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
(三)申報材料
以下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內容及文字需清晰可見),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1.《大連市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還需提交Word電子版)。
2.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一流學科下屬專業或全國高校學科第四輪評估結果除“雙一流大學”外的A類學科下屬專業畢業學生,還需提交學校提供的一流學科或全國高校學科第四輪評估結果除“雙一流大學”外的A類學科下屬專業説明材料)、學費收據(或學費繳納説明)、助學貸款協議書以及還款記錄複印件。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連連續繳納1年社會保險記錄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4.用人單位內部公示材料複印件。
5.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資質材料複印件。
(四)申報程序
1.知名高校畢業生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提出審查意見並加蓋公章後,於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前將申報材料送所在地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
3.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進行申報材料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後,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在2022年6月30日前報市人社部門。
4.市人社部門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申報材料及用人單位和個人資格進行審核,並將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名單通過市人社局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市人社局根據公示結果,向市財政局提出資金分配方案。
(五)資金髮放
市財政部門根據市人社部門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由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按規定將補助資金撥至用人單位開設的銀行基本賬户;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由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按規定將補助資金撥至用人單位開設的銀行基本賬户,再由用人單位發放至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户。按照政策規定,“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全部由市財政承擔;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補助資金市財政承擔50%,其餘部分由區市縣(先導區)財政承擔。
三、其他事項
各區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在受理申報時需核實申請單位、申報人真實身份,並對申請單位、申請單位負責人、申請人開展信用信息查詢確認工作,經查實,確認無異議的,將填報的《2021年大連市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彙總表》(詳見附件9)與其它申報材料一併報市人社部門。其它未盡事宜,以《大連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學生在連創新創業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為準。
辦公地址: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北樓409室
附件:
1.人才信用合同書(樣本)
2.大連市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3.全國高校學科第四輪評估結果除“雙一流大學”外的A類學科彙總表
4.全國獨立招收研究生的科研院所彙總
5.各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申報聯繫人通訊錄
6.致全國各大知名高校的一封信
7.學費繳納説明(樣本)
8.一流學科(或全國高校學科第四輪評估結果除“雙一流大學”外的A類學科)下屬專業説明(樣本)
9.2021年大連市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彙總表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來源::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聞大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