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 朱翊鈞
終於要説到“我大明神宗皇帝朱翊鈞”了。
明朝歷史上的“敗家子兒”皇帝第二名明神宗朱翊鈞,敗家指數四顆半星★★★★☆(這裏“白星”代表半顆“黑星”)
隆慶六年(1572年)“平庸”卻不“昏庸”的明穆宗朱載垕走完了他極其尋常的一生,享年36歲。
只留下了年僅十歲的太子朱翊鈞,這就是日後的萬曆皇帝。幸好其還為小皇帝準備了兩個“股肱之臣”,一個叫“高拱”,一個叫“張居正”。
只不過這“高拱”仗着與先帝的關係,素來不甚看得起他人,為人又桀驁不馴,所以無論是在朝堂之上還是後宮之中,就連正值沖齡的朱翊鈞也看他不甚舒服,倒是另一位“張先生”看上去還蠻“巴適”的。
不久小皇帝就尋了個“理由”讓高拱回家“養老”了。但畢竟自己年紀尚小,還不足以處理朝政,於是全權將國政交給了張居正“打理”,自己只負責“垂拱而治”而已。
當然張居正也很願意接受小皇帝交給他的這個“任務”,倒不是因為他“貪權”,而是因為他是一個立志要做一番“大事業的人”。説白了就是,不求“聞達於諸侯”,只求“名垂於青史”不枉走這人世間“一遭兒”。
但觀往代“幼主”踐位由於“主少國疑”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只這萬曆一朝卻全然不是這樣。
由於萬曆皇帝年幼張居正得以大權獨攬,雖有奪主之權之嫌,但於大明王朝而言卻大有裨益。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萬曆新政”。
在取得了小皇帝“朱翊鈞”及其生母“李太后”的信任後,張居正開始了轟轟烈烈幾近十年的“萬曆新政”,使當時早已千瘡百孔的“大明王朝”又重新煥發了生機,自己也因此在後世留下了“一代賢相”的名聲,只是其生前死後譭譽參半的經歷令人不盡唏噓。
説到“萬曆新政”簡單説兩句:
這是由時任內閣首輔張居正在萬曆初年發起的一場“自上而下的”“全國性”改革,由於得到當時年幼的萬曆皇帝的支持加上張居正自己“牢不可破的改革意志”與“非凡的政治手段”取得了一定階段一定程度上的“勝利”,為大明王朝算是續了一段時間的“命”。
其改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政治:“考成法”。
2.經濟:“一條鞭法”。
3.軍事:用良將、固邊防、開放邊貿。
這裏也不做贅言,直接看一下相關數據(這裏僅從“考成法”的角度略看一下張居正的改革成績,正所謂觀一隅而知全局)
僅“考成法”一條,本着“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則,從萬曆元年(1573年)——萬曆九年(1581年)中央和地方共裁汰冗員達一千三百餘名,臃腫的官僚隊伍因此來了個大“瘦身”從而為朝廷節省了很多不必要的開支,吏治也因此一清。
再看“考成法”下的“清丈田畝”,萬曆八年(1580年)全國田畝數為7013976頃較弘治十五年(1502年)4228058頃多出了2785924頃,這些多出來的土地既非“從天而降”也不是“新開墾”出來的,那麼它們又從何而來呢?其實就是歷年“皇室貴族”們與“地方豪強”們“兼併”並“瞞報”了的土地,他們享有“特權”不用“納税”卻擁有“為數眾多”的“土地”,中原歷代王朝都是以“農業為根本”,所謂“士農工商”“農”就排在了第二位,而這“農”又依賴於“土地”,這“清查”出來的數量巨大的土地於國而言意味着什麼自然不言而喻?僅此一項所得“税款”可當“大明王朝”全年之“軍費”開支。
就是這樣一個於國而言“善莫大焉”的改革,依然是沒能逃脱“人亡政息”的結局。
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那個曾經“炙手可熱”“滿懷壯志”的“張白圭”死了,第二年他的“好學生”朱翊鈞就“抄”了他的家,而他所推行的“新政”也就此“中道而止”。
説實話居正死後遭“清算”並不奇怪,即便是當時居正不死隨着小皇帝朱翊鈞自身“帝王意識”的逐漸“覺醒”,最後他也終將難以“全身而退”。
一時“人傑”的居正不會想不到這一點,只是為了自己的“理想抱負”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自古“變法者”鮮有善終,遠有商鞅、吳起者,近有宋之王安石,莫不以悲劇收場。張居正與他們相比,有“幸”與“不幸”。
“幸”者生前“榮寵”以至“善終”,“不幸”者死後其“法”被“黜”。秦之“商君者”其死也慘烈,其生也“輝煌”,秦戮其“身”不改其“法”,以至於能掃除六合,立千秋之偉業,假使鞅之黃泉有知亦當瞑目。
張居正走了,朱翊鈞似乎能獨自“品嚐”權力的滋味了,他下令“抄了”張居正的家,並毫不猶豫的廢除了張居正一直以來為之“殫精竭慮”“死而後已”的“萬曆新政”為的就是讓天下人看看誰才是大明王朝的“當家人”!是他朱翊鈞而絕不是什麼張居正!!
可是他錯了,從小嬌生慣養的他,離開了張居正他什麼都不是。慢慢的他發現自己並不能“如臂使指”的有效使用手中的權力,羣臣們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乖”(可以參看下萬曆時期“國本之爭”還有“東林黨”的興起)。
他失望了,而且是沮喪至極,漸漸地他懶得上朝了,也不想和他們爭執了,這一“去”就是整整三十年。
如果説張居正死後,萬曆皇帝還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政績”的話,那也只有所謂的“萬曆三大徵”了,可這看似榮耀的幾場戰役卻都無不在消耗着大明王朝本就不豐厚的“家底”,打仗是需要錢的而提起這所謂的“銀子”又不能不使人想起一個人——張居正。
他這幾場“仗”打下來很難説沒有張居正的一份“功勞”,他打倒了張居正,抄了他的家,卻始終“沒忍心”放棄張居正為他“積攢”下來的“白花花的銀子”,如今倒是派上了用場。
肯定萬曆皇帝的人大多會拿出這“萬曆三大徵”來證明自己的觀點:瞧,我就説朱翊鈞不是個無能的皇帝,你看那“萬曆三大徵”打的多漂亮!
可他們卻絕口不提另兩場戰役——明緬戰爭和薩爾滸之戰,特別是後者明軍所顯露出的頹勢毫不諱言的説已經註定了“大明王朝的衰亡”,就算是把後世崇禎皇帝換作是洪武皇帝朱元璋也不能保明帝國之萬一了。
治國乏術的萬曆皇帝,個人享受起來卻是把“好手兒”,可謂“酒色財氣”俱染,連手下官員們也忍不住直言不諱的批評他“貪財好色”。而其中又尤以貪財為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説到底這天下是他朱家的天下,是他朱翊鈞的天下,可他依舊不懂得愛惜,為了一己之私慾不惜殘民以逞。
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二十四年間僅所謂“礦税”就達2400萬白銀,這麼多的税收最後卻沒能進入“國庫”反倒進了他私人的“私庫”用於他日常的賞賜與揮霍。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萬曆皇帝朱翊鈞的昏暗統治無疑使大明王朝自中期以來搖搖欲墜的統治更加雪上加霜,其死後僅僅24年大明王朝便走到了末日窮途為李自成所攻破,不得不説萬曆皇帝於此也是“居功至偉”的。
説到這裏,我眼中的“明朝歷史上的三位“敗家子兒”皇帝與大明王朝的衰亡”就算告一段落了。
下面就要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要寫他們的緣故,也就是解釋一下為什麼明朝這麼多“混蛋”加“奇葩”的皇帝我獨獨選了他們的原因,
下面是一張簡表,大家可以看一下:
自制所謂“大明王朝治亂興衰表”
通過以上表格中的數據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三位“敗家子兒”皇帝(即“我大明英宗皇帝朱祁鎮”、“我大明世宗皇帝朱厚熜”、“我大明神宗皇帝朱翊鈞”)的統治時長總共有115年,而明之國祚統共不過276年,這佔了明統治總時間的三分之一還多,可以説已經相當接近二分之一了,而他們在這漫長的統治時期都幹了些什麼,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即便是在這115年中減去所謂“嘉靖中興”與“萬曆新政”不超過30年的“治政”時間,再去除明代宗朱祁鈺執政的8年時間也還有77年的時間,也就是説在他們三個的治下,“大明王朝”曾有過至少長達77年的“自我墮落期”也就是所謂“大跌落期”。
不消説在這77年中他們的統治對“大明王朝”造成了怎樣無法挽回的“創傷”,只這耽誤的“寶貴時間”就令人扼腕嘆息,如果“大明王朝”在他們統治的這漫長歲月不求有什麼“偉業奇功”只求能“安安穩穩”的也不至於是後來那般模樣。
除他們“三個”之外我們再來看看其他的幾個“混蛋”皇帝的統治時長,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來他們加起來不過才44年的時間。當然所謂“大上升期”“平穩上升期”的諸位君主們也有“混蛋”“奇葩”的時候,可是誰又沒有缺點,沒有脾氣呢,與他們創造出來的“良好的帝國秩序”的“貢獻”相比,他們所創造出來的“不和諧”或許可以有“商榷”的餘地。
畢竟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責任,“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不假,前人“栽不到的地方”或者“栽錯的地方”,後人難道就讓他“荒着”或者繼續“錯着”,如果是這樣的話不知是該怪罪“前人”呢?還是所謂“後人”?
又比如宋太祖趙匡胤鑑於“五代之亂”定下了“重文抑武”的“國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趙宋王朝對外軍事上的“孱弱”,後來這種趨勢更加明顯,可是後世的趙宋皇帝無一敢於“改弦更張”,一味“墨守成規”終於釀成了後來的“兩宋之亂”,不知是該歸咎於早已“作了古了的”宋太祖趙匡胤呢?還是其他?抑或是金國或者蒙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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