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太多憑啥要改低?不能以“正態分佈”導致“內卷”
因為一高校教師與教務辦的爭執,讓“正態分佈”這個數學概念火了一把。正態分佈是啥?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威力?
日前,中南大學軟件學院的特聘副教授吳嘉在網上吐槽説:教務辦要求自己將50名學生成績從90分改成80分,理由是高分太多,不符合正態分佈。吳教授不同意更改分數,表示學生得多少分是考試的結果,考了多少分就是多少分,自己不會為了讓成績符合所謂“正態分佈”而刻意壓低學生分數。吳教授質疑教務辦對教學進行行政化干預。中南大學軟件學院後來回應稱成績無誤,教務辦和任課老師都是認真負責的,只是溝通上有誤會,已經解除。
據瞭解,吳老師這門課程參考人數是153人,期末最終成績90至100分佔比70%以上,幾乎沒有低分。其中,平時成績全部都在95分及以上。吳老師將成績單提交學院審核時,教務辦發現成績分佈異常,提醒老師複核。
那麼啥是正態分佈?為什麼教務部門會覺得學生成績不符合正態分佈可能有問題?
正態分佈是統計學上描述隨機變量取值規律的一種情形。在這種分佈下,隨機變量的值呈現中間高、兩頭低並基本對稱的規律,也叫高斯分佈、鐘形曲線。正態分佈是一種很重要的概率分佈,在大樣本量統計中,有很多變量的分佈都符合或者近似符合正態分佈。比如全體中國人的身高、體重,比如某一年的高考成績。正態分佈表示的規律,是變量的取值大多數都在中間水平,非常高或者非常低的取值是比較少見的。這個分佈規律當然是科學的,也在很多大樣本量統計中得到了驗證。所以正態分佈在很多場合被用來校驗變量的分佈是否合理。在中南大學這個例子中,教務部門就認為,學生成績應該大體符合正態分佈,如果偏差太多,像吳老師課上90分以上的學生佔比超過70%,就不太正常。
但問題在於,正態分佈是在大樣本量統計之下變量分佈呈現的規律,當樣本量較少的時候,數據呈現的規律可能與大樣本量下的規律不同。因為在小樣本量之下,變量的分佈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比較大。
比如考試成績,從全國甚至全省的統計來看,某一統一考試的成績是符合正態分佈的,但是具體到某一個班級,不排除這個班級全是學霸或者全是學渣的可能性。這樣一來,單看這個班級的成績,不符合更大樣本的正態分佈,但是也不能説這樣的成績就有問題。比如某市某年中考,某知名初中高分學生很多,其學生成績分佈,明顯高於全市考生的成績分佈。能説這所學校的成績有問題嗎?可能只能説明這個學校的學生成績好。當然,如果把這所學校的考生成績單獨拿出來做分析,也是基本上符合正態分佈的。就是説,這個小樣本的數據自身是正態分佈,但是與更大樣本下的正態分佈曲線不同,其均值μ要高得多。但是當樣本量再小一些,具體到某個班級甚至某個幾人小組,其成績不符合正態分佈可能就很常見了。
總而言之,正態分佈是在很多大樣本統計中都存在的規律,這是科學。但是如果因此認為包括小樣本量統計在內,所有類似領域的統計都應該符合正態分佈,而且還要和大樣本量的正態分佈曲線一致,那就不科學了。
然而,就像中南大學一樣,還有很多高校也在一刀切地要求每個班級的學生成績都要符合“正態分佈”,也就是強制要求限制高分以及低分的數量,不能超過某一比例。
不只是學校,很多公司在員工考核中也有比例規定。而這,可能是當代中國“內卷”越來越嚴重的原因之一。
比如某知名互聯網大廠在考核中有271原則,20%的員工優秀,70%合格,剩下10%不合格,要被淘汰。在每一個超過10人的團隊中,都必須貫徹271原則。在幾千幾萬人的全體員工範圍內,後10%的員工可能是效率較低的,但是當考核範圍縮小到一個10人的小組,那完全可能所有人都在全公司的20%以內,但是這個10人小組也要找出1個來淘汰。這就逼着大家都要拼命工作,拼命競爭,但最後還是要有1個人被“內卷”的系統淘汰。
這種末位淘汰的制度本身是否合理呢?在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中,員工的職責都是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這個工作任務,到底是靜態的,還是動態的呢?在靜態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比如某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是年銷售額1000萬元,那隻要超過這個銷售額就完成工作任務了,完不成就會被淘汰。但是如果是動態的,是跟同事比較之下的表現,就可能出現所有銷售人員都完成1000萬元銷售額,但是銷售額最低的那個,還是要被淘汰。在第二種情況下,員工除了有底線任務的壓力,還要和同事競爭,要比同事更優秀,否則就要被淘汰,被迫內卷。
所有的考核,基本都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資格性的,事先劃定標準,只要超過標準,就是合格,另一種是競爭性的,標準是事後確定的,只有在一定比例以上才算合格。在前一種考核中,雖然最終成績可能也是正態分佈,但是有可能所有人的成績都超過了合格線,全部合格,而在後一種競爭性考核中,卻是無論整體如何優秀,都要有一部分人要被淘汰。正是這種殘酷的淘汰,導致了越演越烈的“內卷”。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