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字入詩,半是風流半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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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曉
唐·元稹
半欲天明半未明,醉聞花氣睡聞鶯。
猧兒撼起鐘聲動,二十年前曉寺情。
這是一首懷念往昔情人的七言絕句。第一句“半欲天明半未明”,連用兩個“半”字,描寫春天拂曉時若明未明的朦朧景色;第二句“醉聞花氣睡聞鶯”,寫出環境的優美、恬靜,以暗襯作者此時心情的安閒舒適;第三句“猧兒撼起鐘聲動”,作一轉折,頓生波瀾,勾起了作者二十年前往事的回憶,這句轉得極妙,詩中的波瀾起伏全是句中那隻小狗撼起的鐘聲所引起的;作者拋棄原來的戀人後,不久就另外和一位名門望族的小姐韋叢結了婚,可見他是一個負心漢,但另一方面,他對原來的戀人又念念不忘,很懷念她,對自己的薄倖,深感內疚,第四句“二十年前曉寺情”,在往事的回憶中,他的心情又不安起來了。
離思五首·其四
唐·元稹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滄海”、“巫山”,是世間至大至美的形象,作者引以為喻,從字面上看是説經歷過“滄海”、“巫山”,對別處的水和雲就難以看上眼了,實則是用來隱喻他們夫妻之間的感情有如滄海之水和巫山之雲,其深廣和美好是世間無與倫比的,因而除愛妻之外,再沒有能使自己動情的女子了。
風流才子元稹
元稹雖輾轉於仕途,但骨子裏是個詩人。古往今來的詩人,有幾個在情感上不是五彩繽紛的呢!
元稹是中唐時期傑出的詩人,與白居易齊名,同為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並稱“元白”。元稹的詩歌創作成就毋庸置疑,但他一生對感情的態度卻被後人所不齒。
為了功名,拋棄“崔鶯鶯”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別字威明,在家排行第九,世稱元九。祖籍洛陽,六世祖遷居長安。元氏是北方鮮卑族拓跋部後裔,隋朝以前顯貴輩出,唐朝以後家族日漸衰落,到了他的祖父元悱,僅當了個縣丞。元稹的父親元寬尚武多才,卻長期沉淪不遇,在元稹八歲時,父親過世,他隨母親鄭氏居鳳翔親戚家,在那裏度過了童年。
元稹的母親鄭氏是個了不起的女人,那時家中“衣不布體,食不充腸”,元稹根本無錢上學,鄭氏就親自教元稹讀書識字,擔當起教育兒子的重任。元稹自小勤奮好學,不僅直接受教於母親,還常常從鄰人家裏借書。九歲時,元稹作詩成熟,驚歎於長輩。
唐德宗貞元八年冬天,十三歲的元稹回到長安。第二年應試明經科及第。唐朝科舉名目甚多,而報考最多的科目則為進士和明經兩科。不過兩科相比也有難易之分,進士科難,“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而明經科相對而言比較容易。元稹為儘快擺脱貧困,獲取功名,選擇投考的為相對容易的明經科,一考成功。及第之初的元稹卻一直無官,閒居於長安。但他沒有終止勤奮學習,京城的文化環境和他的廣泛興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養。
貞元十五年,元稹到蒲州(今山西永濟市)任小職,與其母系遠親崔姓之少女名“雙文”者(即後來傳奇小説《鶯鶯傳》中的崔鶯鶯)戀愛。崔鶯鶯才貌雙全,而且家中富有,但畢竟沒有權勢,這與元稹理想中的婚姻存在很大距離。
根據唐朝的舉士制度,士之及第者還需要經過吏部考試才能正式任命官職,所以元稹於貞元十六年再赴長安應試。元稹自從赴京應試以後,以其文才卓著,被新任京兆尹韋夏卿所賞識,且與韋門子弟交遊,從而得知韋夏卿之女韋叢尚未許配與人,於是意識到這是一個走門路、攀高枝的絕好機會。貞元十九年,元稹與白居易同登書判撥萃科,進入秘書省任校書郎。求官心切的元稹考慮到崔鶯鶯雖然才貌雙全,但對他的仕途進取沒有多大幫助,所以權衡得失,最後還是棄崔鶯鶯而娶了韋叢。
也許是受良心的譴責,也許是對初戀情人崔鶯鶯的難以忘懷,所以很多年以後,元稹以自己的初戀為原型,創作了傳奇小説《鶯鶯傳》,即後來《西廂記》的前身。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説史略》中説:“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歷之境。”
紙上談兵,一娶再娶
韋叢,字蕙叢,京兆尹韋夏卿的幼女、掌上明珠。貞元十九年,韋夏卿改任太子賓客、東都留守,一時間門庭顯貴。
元稹《夢遊春七十韻》詩云:
一夢何足雲,良時事婚娶。
當年二紀初,嘉節三星度。
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蘿附。
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元稹又有《陪韋尚書丈歸履信宅因贈韋氏兄弟》詩云:
紫垣騶騎入華居,公子文衣護錦輿。
眠閣書生復何事,也騎羸馬從尚書。
可見他從出入韋門到成為韋家的女婿,在極盡奉承讚美的同時,感到是無比自豪的。
元稹與韋叢結婚時,正是元稹科舉落榜,最為失落的時候,但韋夏卿很賞識元稹的才華,相信元稹大有前途,所以把女兒許配給了他。結婚後兩人相親相愛,感情親密無間。韋叢聰慧賢淑,不好富貴,不慕虛榮,任勞任怨。韋叢去世後,元稹在《遺悲懷·其一》詩中記錄了當時的情景:
謝公最小偏憐女,自嫁黔婁百事乖。
顧我無衣收藎篋,泥他沽酒扒金釵。
野蔬充膳甘長藿,落葉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錢過十萬,與君營奠復營齋。
這首詩的意思是説,高門富貴之家最疼愛的小女兒自從嫁給我這個貧困的文人,處處都表現得可愛乖巧。看見我衣服單薄,就翻箱倒篋的想找點衣料給我縫製衣服。見朋友來了,還拔掉自己頭上最心愛的金簪子,換錢給我們買酒喝。因為家裏貧困,你只能採些野菜做飯吃,連長長粗糙的豆葉你也放在口中還覺得甘甜。你總是仰望着古槐樹,盼望着它能多掉下幾片葉子,好增添更多的柴薪把火生得更旺一些。現在我終於出人頭地做了大官,俸錢都過十萬了。可你卻已經離去,我沒有機會報答你,我只有給你燒些紙錢拜祭你。
唐憲宗元和元年,元稹應科舉,名列第一,授左拾遺。其間他頻頻上書議論時政,五個月後即被貶為河南縣尉。其後為母喪丁憂了三年。元和四年,元稹除去孝服,得宰相裴度提拔,任東川(今四川三台)監察御史,出使劍南東川,調查民風民情,時年三十歲。就在這一年七月,他的妻子韋叢因病去世,年僅二十七歲。元稹悲痛萬分,他既為自己沒有讓妻子過一天好日子感到無限的愧疚,也為妻子過早地離開自己而極度傷心。他在《遺悲懷·其三》中寫道:
閒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幾多時。
鄧攸無子尋知命,潘岳悼亡猶費詞。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彷彿是在為妻子表白自己的心跡:我將永遠想着你,以平生不再娶來報答為自己操勞多年的愛妻。然而,不到兩年時間,元稹就於元和六年春天在江陵續娶安仙嬪為妾。
元稹於元和五年出貶江陵(今湖北荊州)。四月上旬,元稹到達江陵,雖在政治上受到了挫折,但在貶所並不寂寞。元稹的老朋友李景儉(曾是元稹岳父韋夏卿的部下)、張季友、王文仲等也在江陵府任職,他們一起詩文贈答,宴飲出遊,似乎趕走了他的喪妻之痛。李景儉見元稹生活無人照顧,就在元和六年春末夏初(一説寒食節),將表妹安仙嬪嫁與他作側室,成就了元稹的第二次婚姻。從這時開始,元稹將他所謂的愛情轉註到安仙嬪身上。
元和九年秋,安仙嬪在江陵府給元稹留下一個孩子後也去世了。元和十年,元稹出貶通州(今四川達州)司馬,後以養病為由北上興元,在那兒再次組織家庭,與裴淑結婚。
裴淑,字柔之,是新任涪州(今重慶市涪陵區)刺史裴鄖的女兒。裴鄖由長安赴任,先到興元府報到,歡迎宴會期間,元稹和裴淑一見鍾情,遂與之結婚。裴淑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有才思,工於詩,與元稹很般配。元稹在興元府樂不思蜀,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滿了三個月後才動身返回通州任上。
言而無信,只戀不娶
元稹與唐朝女詩人薛濤的姐弟戀,更可以看出元稹對於感情的態度。
元和四年,元稹任東川監察御史的時候,聽説成都有一位才貌雙全的女校書,名叫薛濤,很是仰慕。後來在朋友的安排下與薛濤相識,很快被薛濤的詩才所傾倒。他們互相走筆作詩,唱和往還,獨身的薛濤漸漸鍾情於這位風流才子。但是,元稹在認識薛濤的第二年,就被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因而與薛濤分別。
元稹被貶江陵後,薛濤在《贈遠》詩中有“月高還上望夫樓”的句子,顯然薛濤已經把元稹當作了自己的丈夫,對他藴含着熾烈的愛戀之情,表明他們的關係已非同一般。但是,元稹根本沒有娶薛濤的意思。原因有三:第一,與薛濤熱戀的時候,他已是有婦之夫,不能再娶;第二,兩人的年齡懸殊過大,當時元稹才三十出頭,而薛濤已經四十一歲了;第三,薛濤是樂籍出身,實際上是一個風塵女子,社會地位低下,對元稹的仕途根本沒有幫助。如果説前兩個原因是客觀原因的話,那第三個原因才是元稹不娶薛濤的主觀原因,也是最致命的原因。
元稹離開薛濤的時候,他的妻子韋叢已經去世,如果他真想娶薛濤為妻的話,這是一個機會。但元稹並沒有娶薛濤,而是娶了安仙嬪。元和九年,安仙嬪去世後,老天爺又給元稹迎娶薛濤的機會,但元稹還是沒有娶薛濤,而是在元和十年娶了裴淑為妻。因此,在元稹的骨子裏,他根本是不會娶薛濤為妻的。
問題是,你不娶人家也就算了,元稹在離開薛濤的時候,曾經信誓旦旦地承諾,有機會一定要來接薛濤。他的承諾,讓痴情的薛濤苦苦等待,等了一年又一年,最終也沒有結果,以致終身未嫁。
長慶二年(822年),元稹被貶為同州(今陝西大荔)刺史,長慶三年改轉越州(今浙江紹興)刺史兼浙東觀察使。這時,元稹與薛濤分別已經十多年了,已過不惑之年的元稹忽然舊情萌發,頗有意想把多年未見的薛濤(其時已年過半百)接過來“敍舊”。恰巧,元稹遇見了浙東名妓劉採春。劉採春是伶工周季崇之妻,當年也40歲左右,風姿綽約,正隨着其夫在浙東演出。劉採春擅長唱歌,既能作曲,還會寫詩,元稹立刻被迷住了,薛濤自然被拋在腦後,他開始與劉採春頻繁交往,並作詩贈給劉採春。元稹迷戀新歡,忘棄舊好,與劉採春如膠似漆。元稹曰:“她詩才雖不如濤,但容貌佚麗,非濤所能比也。”
大和三年(829年),元稹再入朝任尚書左丞(四個月)。大和四年正月,元稹自尚書左丞檢校户部尚書,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軍節度使。詔命下,其妻裴淑不樂,元稹以詩相慰,淑亦以詩答之。
元稹《贈柔之》詩云:
窮冬到鄉國,正歲別京華。
自恨風塵眼,常看遠地花。
碧幢還照曜,紅粉莫諮嗟。
嫁得浮雲婿,相隨即是家。
大和五年(831年)七月二十二日,元稹暴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終年五十二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