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近日,來自教育部的消息稱,有關會議提出在2021年,全國中小學要實現小學階段的作業不出校門,即當天作業隨堂在校園內完成;初中階段的作業不超綱;高中階段的作業不越界,以此為學生減負。與此相應的是,中小學生睡眠時間也將納入監測考核。
與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提到的控制作業總量措施相比,“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的減負要求更為明確和具體:只要小學生還帶家庭作業回家,就算是違背了這一規定。那麼,如此嚴格的規定能否得到落實,引來無數家長關注。甚至有人擔心,這一規定會不會只是“看上去很美”。
《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明確,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的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與之對比,“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的新規,要求學生在離校前就完成作業,如果這一規定得到落實,學生家庭作業也就不會再成為家長作業,家長輔導孩子完成家庭作業的矛盾也就不復存在。
而具體執行這一規定,可能有不同情況,也會引發不同的反應。第一種情況是,學校大幅減少學生的作業量,對一到六年級學生均佈置可在一個小時內完成的作業,要求學生在放學後,留在學校(參加晚託)做一個小時作業。這是教育部門希望出現的局面,而各地也都已開展課後服務,學生利用課後服務時間做完當天作業,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也讓家庭教育不再只關注學生的作業、分數,父母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培養孩子更廣泛的興趣。
但這是比較理想的狀態。減少學生的作業量,學校、老師將面臨兩大壓力,一是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對學生進行統測,把學生統測分數和教師績效工資、獎金掛鈎的壓力;二是家長質疑學校、老師對學生不負責,導致學生學習成績下降的壓力。面對這兩方面的壓力,學校或會以滿足家長的課後服務需求為由,延長學生課後服務時間,如從放學後一小時延長到兩三小時。在此期間,由老師“照看”學生,完成當天的作業。延長課後服務的費用,財政實力強的地方,由財政承擔,財政實力弱的地方,則實行成本分攤,由需要課後服務的學生家長支付一定費用。考慮到作業不離校,家長為讓孩子的作業量不減少,大多會配合學校延長課後服務的對策,進而,學生的總作業量沒有減少,但在校時間大大延長。
這種情況也會增加教師的工作負擔。而如果教師的加班費用得到保障,或者學校建立本校教師聯合兼職教師的課後服務隊伍,這可能會成為“作業不出校門”後一些地方學校的主要模式。某種程度上説,這是校內增負方式,就如我國一些地方的高中教育管理,已經實行兩週一放(上兩週放一天假)的方式一樣,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學校還能收穫家長“更盡責”的好評。
還有一種情況則是,在“作業不出校門”後,學校給學生布置的作業量減少,而家長擔心孩子輸掉與其他學生的競爭,於是自己給孩子佈置作業,送孩子去校外培訓班。孩子的作業負擔並沒有減輕,培訓機構反而獲得新的“商機”。對於“作業不出校門”這一規定,不少培訓機構經營者都認為這是“利好”。這不過是“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一貫邏輯。
必須指出,給學生減負,必須是整體減負,而不是局部減負。減少學生的作業量,控制作業時間,要求學生在校內就完成作業,這都是局部減負,而非整體減負。如果整體負擔不減,只有局部減負,那麼減掉的負擔就會以其他方式補回來。這也正是我國中小學生減負20餘年,但學生學業負擔卻有增無減,中小學生睡眠不達標情況嚴重的根本原因。
要給學生整體減負,就必須扭轉地方政府的教育政績觀,不能用片面的學業成績考核學校辦學和教師教學,糾正學校辦學的應試傾向。此外,還必須改革教育評價體系,打破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破除“唯分數論”“唯升學論”,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光明日報》( 2021年02月08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