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個朝代最有人情味,喊一聲救命,鄰居全體出動,為啥呢!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經典

歷史第318淘——人情味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這句話被不少中國人奉為金科玉律,在生活中,但凡是事不關己,就充耳不聞,冷漠至極,甚至別人遇到了生死攸關的禍事,他也是無動於衷,一心只想着,別惹火燒身就行,對於這樣的人,人們除了道德譴責,好像沒有其他辦法。
但是,在中國歷史上,有這麼一個朝代,對這樣的人是斷然不給容身之地的,這個朝代,就是盛世大唐!唐高宗時,長孫無忌帶頭修訂《大唐律》,修訂後的律法,被稱為是《永徽律》,在公元651年,正式頒行天下,並且號令天下人,每家每户,都必須存有一本《永徽律》。
《永徽律》在卷28《捕亡律》中,詳細又明確的規定了種種互相救助的硬性要求,比如,如果一家人遇到了強盜打劫,在大聲呼救後,周圍的鄰居必須要馬上開門救援,如果不救助,那麼就要受到一百杖的刑罰。要知道,百杖下去,是立馬就沒命的。
為了防止有奸人找理由開脱責任,法律更是進一步規定了,就算是力氣弱小或者孤家寡人,實在不能以一己之力去對抗歹人的,那也要馬上去報官,就是爬也要爬到衙門,如果沒有這樣做,那就以不救助罪論罰,依舊是打一百杖。
《永徽律》不但規定了老百姓的救助責任,而且還給官府規定了責任,如果百姓遇到困難,告官後不理的,那不但是要立馬丟烏紗帽,而且還要判處一年徒刑。在這樣的硬性法律之下,唐朝整個社會風氣,可以説是達到了中國歷史的最好狀態。
甚至,《永徽律》對老百姓的瓜田,都有明文規定的保護,主要是針對當官的。如果一個官員,在路途中隨意摘取老百姓的瓜果,那被發現後,被摘取的瓜果,是要當做賊髒處理,自然也要被脱掉官衣。而老百姓也是一樣,不愛護公共財物的,毀壞或者隨意拿取,不但照價賠償,還要受到刑罰。
唐朝通過這樣近乎嚴苛的法律,逼着冷漠無情的人不得不硬着頭皮去救助他人,而這樣久而久之,法律的威脅就漸漸淡化了,因為人們已經養成了互幫互助的習慣,整個社會風氣的形成,也有一個良好的發展趨勢,也造就了一番大唐盛世的景象。
《唐律》對中國歷史的影響,可以説是非常巨大的,不管是宋朝,還是明朝清朝,基本上都對唐朝的法律進行了很大的傳承,只在一些枝頭末節上,做一點小小的修訂,而《唐律》中提倡的互助精神,也長遠的影響了中國人的國民性,給中國人注入了善良、熱情,甚至是狹義的精神源泉。
小編自述:專注古代正史趣聞,偶爾閒扯《西遊》,每日更文,只求分享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