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滅六國統一華夏,這可以説是大家都知道的一個歷史知識。但是秦朝國祚短暫,秦始皇去世短短几年後,龐大的秦帝國就被重生復辟的六國力量推翻。
很明顯,所謂的“六國”(齊楚燕韓趙魏)根本沒有被消滅。“六國”的復辟和分裂力量,生命力極為頑強,實際成為了華夏統一進程的對抗者和顛覆者。也就是説,只有從根源上消滅六國的復辟力量,才能談得上華夏的真正統一。這不僅包括版圖形式,也包括古代國民的國族認同。
從戰國後期開始,隨着秦國統一進程的展開,先後被滅亡的六國就已經埋下了試圖復辟的力量。這些復辟力量,不僅包括了殘餘的六國王族、貴族和將領,也包括了原先六國統治下的普通百姓。嚴格的講,這種“復辟力量”不在於武力,而是六國遺民的國家認同。
像齊國的百姓,歷史上曾先後被燕國、秦國和項羽征服,但依然認為自己是齊國人,這就為後來的齊國多次重生奠定了基礎。“田橫五百壯士”的故事雖然悽美,但卻是齊國人頑固追求復辟齊國的心態使然。
那麼,六國的復辟力量是什麼時候才真正消亡,讓古代中國真正實現華夏統一的認同呢?
秦始皇肯定沒有做到,西楚霸王項羽更是一個逆流,漢高祖劉邦是不是做到了呢?從歷史事實看,劉邦只做到了三分之二。
秦朝滅亡時,項羽進行了逆歷史潮流的“大分封”,基本上重新恢復了戰國時的六國,而且還多分封了漢王、河南王、雍王、塞王、九江王、殷王等十二個王。項羽的分封,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六國復辟的希望,但也加劇了華夏局勢的混亂。
但是,項羽也有少許積極作用,那就是打破了六國舊王族獨佔王位的企圖,好幾個出身底層的將領也成為了王,從而貫徹了陳勝吳廣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精神。
當劉邦消滅項羽後,又先後剷除了多數異姓王,這些異姓王不僅有齊國、趙國、韓國的舊王族,也有韓信、彭越、英布、陳豨等漢軍將帥。項羽和劉邦的這些舉動,很大程度上打亂了六國王族的傳承,嚴重削弱了六國復辟力量的舊有認同。
對於六國復辟力量而言,王位的法統是非常重要的,是復辟一個諸侯國的號召核心。最優先的當然是六國舊諸侯王的直系後代,其次是六國王族的旁系後代。
例如楚國復辟時的楚懷王,韓國復辟時的韓王成和韓王信,趙國復辟時的趙王歇,魏國復辟時的魏王咎和魏王豹,都是舊楚王、舊韓王、舊趙王、舊魏王的直系子孫,基本都是公子身份。另一方面,齊國復辟時的田儋、田榮、田橫則只是舊齊王的旁系親屬。
但是,六國的王族法統被打亂後,六國復辟力量很難再依託這些舊王族,退而轉為依靠楚漢的封王,比如曾當上齊王和楚王的韓信,還有燕王陳豨、梁王彭越、趙王張耳等人。韓信多次被人鼓動反漢自立,其實就是舊六國復辟力量開始轉換形式的一個體現。
但是,當漢朝的異姓王多數被剷除後,各地諸侯王都變成了劉氏子孫,六國復辟力量是否會消失呢?恰恰相反!這些舊的“六國認同”又開始寄託於這些劉氏子孫身上。最終的產物,就是漢景帝時代的“七國之亂”,幾乎重現了秦末的分裂傾向。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六國復辟力量並不在乎對“一家一姓”的忠誠,只要符合某些地方豪強的利益,諸侯姓什麼都可以。我們從齊國的君主變遷,就能深刻體會到這一點:從西周到春秋的齊國君主是姜姓,戰國時則換成了田姓,楚漢爭霸時曾由韓信充當,進入西漢時期又變成了劉姓。即使身為皇家同族,齊王系的幾個諸侯(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卬、膠東王劉雄渠)依然是參與“七國之亂”的重要成員。
可以説,不徹底對六國復辟力量進行“釜底抽薪”,就不能消除某些地方勢力的分裂傾向,漢朝同樣也無法完成華夏真正的統一,尤其是國族意識的大一統。
事實上,最終打破舊有的割地分封思想,完成華夏民族國族意識的大一統,這個任務是漢武帝真正完成的。漢武帝的做法就是“推恩令”。
“推恩令”在表面上,似乎是分割了各地諸侯的王權,將諸侯國逐步“碎片化”,並且剝奪了諸侯們的多數軍政權力,僅保留經濟權,從漢武帝以後,地方諸侯又進一步演變成被架空的虛職,而不再是地方領主。此舉基本破除了各地百姓對諸侯的依附關係,也讓普通人失去了“忠於諸侯”的法理基礎,讓“忠於朝廷和皇帝”成為普通百姓的最終選擇。
在這種歷史潮流推動下,六國復辟力量最終成為了“無源之水”,無人再去懷念這些“冢中枯骨”。某些地方豪強即使對中央不滿,也無法再打出“復國口號”,揭竿而起的理由也只能另闢蹊徑。
由此可見,華夏統一不是一蹴而就的,秦始皇消滅六國也只是其中的一個關鍵階段,而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