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層調研時,學校普遍反映,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學校需要很多專業力量,比如心理健康、行為矯治,但是中小學這方面的力量還比較薄弱。”在今天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 上,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在答記者問時説。“針對這樣的問題,《規定》中有針對性地採取六方面舉措,增強中小學專業化的能力,共同提高對未成年人權利的保護能力。”王大泉説。一是要求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立專門的學生保護專員,對這些人員,下一步要進行專門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二是探索專業合作。學校可以組建校內相關負責人、教師、法治副校長、司法和心理方面的專家工作團隊,進行專業輔導工作。三是推動部門協作。教育部門要出面和有關部門、團體合作,為學校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指導。四是推廣倡導購買服務。《規定》明確教育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有資質的社會組織、專業機構為學校提供專業化的法律諮詢、心理輔導。五是提供專業指導。教育部門本身要增加這樣的能力,基層教育部門也應該有人專門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給學校提供專業的指導。六是加強專業力量。一方面,教育部門按規定給中小學配足配齊心理健康教師,同時教育部門也要會同民政部門推動建立未成年學生的保護組織,協同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作者:林煥新 高毅哲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