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貴州中醫藥大學時珍學院、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變更舉辦者的公示》,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擬核準下列學校變更舉辦者,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一、貴州中醫藥大學時珍學院舉辦者由“貴州中醫藥大學、貴州中澤藥業有限公司、貴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貴州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變更為“貴州中醫藥大學、貴州德為科教有限公司”。
二、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舉辦者由“湖南理工學院、岳陽嶽泰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湖南理工學院、岳陽市城投教育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