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源:視覺中國
教育部近日答覆了一位網民對《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疑慮。
4月2日,教育部官網公佈《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明確了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課外讀物的12條負面清單。對此,有網友留言稱,在加強規範的同時,怎樣才能避免學校和教師不敢推薦書?
教育部4月9日公開答覆稱:研製《管理辦法》的初衷,一方面是為了對課外讀物進校園進行規範治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含幼兒園);另一方面是希望推薦出更多優秀的課外讀物供學生閲讀,豐富學生的閲讀內容,從而充分發揮課外讀物的育人功能。但正如您剛才所問,《管理辦法》的出台,也可能會出現一些學校怕擔責、怕風險,從而因噎廢食,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甚至出現不願推薦課外讀物的行為,這就背離了出台《管理辦法》的初衷。因此,為防止此類現象的產生,我們從三個方面進行引導。
一是用制度規範學校推薦。《管理辦法》明確了推薦讀物的原則、標準和相關要求,為課外讀物推薦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基本遵循,明確了哪些讀物不得推薦給學生,相當於設立了課外讀物進校園的制度“防火牆”,幫助學校規避了推薦課外讀物出現的問題風險。
二是用活動引導學校推薦。大力倡導學生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鼓勵學校設立讀書節、讀書角等,優化校園閲讀環境,推動書香校園建設。同時,注重開展形式多樣的閲讀活動,發揮家長在學生課外閲讀中的積極作用。
三是用機制激勵學校推薦。鼓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書香校園建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相關表彰獎勵中,學校要採用適當的形式表彰閲讀活動表現突出的師生。
《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顯示,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污衊、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説黨史、國史、軍史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醜華內容的;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存在科學性錯誤的;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