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檀傳寶,北京師範大學“京師學者”特聘教授、教育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公民與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全國德育學術委員會理事長。
出版專著《德育美學觀》《信仰教育與道德教育》《學校道德教育原理》《教師倫理學專題》《公民教育引論》《自由浪漫與責任——檀傳寶德育十講》及詩文自選集《作為一棵風中的樹》《落槐花》等,發表學術論文、學術評論逾200篇。作品獲得過中國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等重要獎勵。
1.德育是一種“工作”嗎?
“德育是一種工作嗎?”
這是我的好朋友華東師範大學黃向陽博士十多年前應邀來北京師範大學公民與道德教育研究中心演講的一個題目。當年,向陽博士引經據典、侃侃而談,一時虜獲一眾粉絲。其主要觀點是,道德教育應該是教育的目的、全部,而非學校一部分人的具體、專門的教育“工作”;説德育是“工作”大大小看了德育的重要性,反過來不利於德育工作的有效開展。
一方面我深以為然,但另一方面我又有保留意見。原因是:若説道德是教育的目的,則目的總是需要通過具體的德育工作去“落實”的;若説是教育的“全部”,則仍然需要説明德育與其他諸育(智育、體育、美育)的關係如何。
所以,對這一問題的探討,在我看來,可以有另外一種思考的形式,即追問:德育與教育的關係到底為何?
2.德育與教育的兩重關係
我對上述問題的追問,一直表達為:德育與教育有兩重關係。具體説來,德育和教育的關係包括這樣兩重:一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一是整體與整體的關係。
何謂“部分與整體的關係”?意思是德育與其他教育,如智、體、美諸育一樣,都是大的“教育”概念的分解或者具體。在承認這一關係的前提下,我們才能説“德育為首”“德育是統帥”“德育是靈魂”“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等等。也是因為這一邏輯的存在,在學校全部教育工作中具體的“德育工作”的概念仍然成立,因為沒有這種“德育工作”概念,德育在教育實踐中就會被抽象化、邊緣化。這一點,可以從美國人一段時間(20世紀40-50年代)認為“直接的德育是無效的”(杜威等人的觀點)、否定直接德育課程設置,結果又因為只是強調“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因而最終無人對德育負具體責任、而重新回到加強直接德育的“老路”上去——復興直接道德教育(20世紀60-70年代以科爾伯格、價值澄清理論為代表的“道德教育復興運動”)、尤其是新“品德教育”(即20世紀80年代起興起character education)的歷史軌跡中得到證明。當許多對美國等發達國家教育一知半解者大談“美國無德育”時,持論者其實只是瞭解了西方國家德育發展的一個歷史片段或者德育現實的部分事實而已。
何謂“整體與整體的關係”?實際是説:由於教育本身具有正向的價值屬性,“道德是教育的最高目的”(赫爾巴特的命題),全部教育都具有道德教育的性質;反之,當教育脱離“教人做好人”的“好”的屬性時,則任何教育的具體工作都可能淪為某種“教唆”的危險境地(學好數理化也可能成為恐怖主義的幫兇)。故從這個角度看,道德教育(道德的教育)不存在,規範意義上的教育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只談德育“為首”“統帥”是教育的“靈魂”“根本任務”等,對德育的重要意義肯定仍嫌不夠。也是在這個意義上,黃向陽博士的觀點才是正確、深刻的。
而上述德育與教育這種部分與整體的關係、整體與整體的關係,都是人類教育的客觀事實,而非簡單的教育價值。
3.如何做好德育“工作”?
如果我們承認了以上兩種德育與教育的關係,則意味着教育工作者應該也必須這樣去思考、安排自己的德育工作——
第一,認真把握全部德育工作的具體形態。我一直認為,學校或者全部德育(包括家庭、社會德育)都包括直接德育(直接以德育為目標、主題的課程、活動等)、間接德育(不以德育為直接目標的各種教育活動)、隱性課程意義上的德育(課堂組織形式、師生關係、交往方式等對學生的人格影響)①三種具體的形態,教育者要依據此三種形態開展德育工作。當人們正確認識、把握了全部的德育形態時,德育與教育的兩重關係也就同時都得到了認識上的肯定。而那些將德育完全等同於直接德育的認知,則不僅在德育與教育關係上有嚴重誤讀,也無疑將大大弱化教育工作者的德育自覺性與責任感、窄化德育實踐的時間空間、妨礙德育工作因為考慮形態不同而有效開展工作的針對性努力。
第二,努力堅守全部教育工作的道德原則。承認德育與教育之部分與整體的關係、整體與整體的關係,其實也就意味着我們必須承認、確立兩種教育觀念:一是“道德教育”,一是“道德的教育”。當全部教育不再是“道德的教育”時,狹義的“道德教育”也就孤立無援、不可能獲得應有的實效。2020年常州一位小學語文老師一味要求學生“傳遞正能量”,其結果是我們失去了一位“世界上最可愛的天使”。這一慘痛教訓告訴我們,那些一般人誤以為是純粹“教育觀念”的錯誤,本質上也是道德教育的錯誤。“教育觀念殺人”的實質,就是不道德的教育在殺人。總之,教育是一種倫理性的社會實踐,要做好真正的德育工作,全體教育工作者就都必須建立起對教育倫理的高度自覺。
對德育與教育的兩重關係的深入考量,看起來似乎是一種純粹教育理論上的“咬文嚼字”,但其實也是攸關德育工作成效高低、有無的教育實踐哲學的努力。要真正“立德樹人”、做好德育工作,教育工作者就不能不多多體會這兩重關係。(作者:檀傳寶)
註釋
① 檀傳寶:《德育原理》,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德育形態的歷史演進與現實意義》,《教育研究》2014年第6期。
《北京教育》雜誌普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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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教育》雜誌普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