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教師輪崗 均衡化義務教育

【光明時評】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將大面積、大比例推進幹部教師的輪崗和交流。交流輪崗的對象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幹部)教師,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區域內校長交流輪換、骨幹教師均衡配置、普通教師派位輪崗三個維度。東城區教委主任明確,本學年度實現幹部教師交流輪崗不少於2000人。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幹部教師100%交流輪崗。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措施。早在2010年發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實行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

但從現實看,已經實現縣(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的地方並不多。北京此次提出將大面積、大比例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既是落實國家之前已經發布的意見,又是在這一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子。如果能切實落實,將實現義務教育資源的均等化配置,縮小學區內、區域內乃至全市範圍內的學校辦學質量差距,消除學區房、學位房熱,緩解家長的擇校焦慮,整體提高學校教育質量,減輕學生負擔。

眾所周知,義務教育學校不均衡,主要是師資不均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是發達國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本制度,其基本特點是全員化、制度化,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的校長教師無一例外都要按規定時間進行定期交流輪崗。

而實行這樣的交流輪崗制度,需要相應的理念和制度配套。首先,地方政府發展義務教育,不能再有“錦標主義”思維,還想着打造區域內的“名校”“優質校”。2006年修訂實施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但是,時至今日,各地都存在變相的重點校,一些地方甚至建設“名校集團”,明目張膽地宣稱有所謂“名校”,這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行為,沒有履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職責。

其次,在保障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的基礎上,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一直以來,對於基礎教育均等化,不少家長和社會輿論擔心,會不會導致學校“千校一面”“整體平庸”。這是把學校的資源保障和學校的辦學混為一談,“千校一面”的原因在於學校沒有辦學自主權。在保障資源均衡配置的基礎上,提高學校辦學質量,需要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尤其是教師的教育教學自主權。落實教師教育教學自主權,也可消除家長對教師交流輪崗影響教學質量的擔憂。

需要注意的是,常態化、制度化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將涉及所有校長教師。在短期內,可以採取績效工資傾斜等方式來引導交流輪崗,而從長遠看,則必須基於常態化交流輪崗,建立起與之相適應的教師待遇、權利保障以及管理、評價制度,推進學校辦學制度以及教師管理與評價改革。

常態化教師輪崗 均衡化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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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 2021年08月26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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