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教育系統“大老虎”、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出現在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三集《懲前毖後》。據報道,2011年,劉川生的兒子留學歸來,想在學前教育領域創業,但是既沒有資金、場地,也沒有經驗、基礎。劉川生就利用職權,違規讓兒子在外使用北師大招牌開拓業務。違規開辦了第一所幼兒園後,他們考慮“批量”開辦此類幼兒園。
目前,劉川生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大學輸出品牌舉辦附屬學校、幼兒園這種辦學方式,也該進行全面的清理了。
紀錄片《零容忍》第三集《懲前毖後》截圖
大學輸出品牌,收取品牌管理費(冠名費),在各地舉辦冠有大學之名的“附屬”或“實驗”學校、幼兒園,是近年來基礎教育領域出現的一種辦學風氣。知名大學冠名的附屬學校、幼兒園可謂滿天飛。
這種做法表面上看是“多贏”:大學擁有了更多附屬學校,為人才培養提供基地,還向基礎教育輻射、輸出先進的辦學理念和優秀師資,提高基礎教育質量;地方引進名校資源辦學,能擴大當地優質教育資源等等。但其實,貫穿這種辦學模式的是用大學招牌賺錢的利益鏈--大學從輸出品牌(冠名)中收取費用,但大多並不參與附屬(實驗)學校的管理,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幼兒園、學校則以名校為招生“賣點”,甚至與房產公司合作,搞“房產+教育”炒作學區房。
總體看來,這種品牌輸出方式,更多是做生意,而不是為發展教育。不但有損大學的聲譽,而且也導致了基礎教育的辦學亂象,包括招生時的虛假宣傳,學區房炒作、刺激家長的擇校焦慮,影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即便大學按照合規的流程發展附屬學校、幼兒園,也應該思考這種辦學模式存在的問題。因為在一些地方,教育部門積極引進名校資源到當地開辦附屬學校,並非為了構建當地良好的教育生態,而是急功近利,為了獲取辦學政績。
去年9月1日實施的新版《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教學活動,不得僅以品牌輸出方式參與辦學,並應當經其主管部門批准。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不得以管理費等方式取得或者變相取得辦學收益。”這已經對公辦學校輸出品牌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行為説“不”。
但是,對於參與舉辦公辦學校、幼兒園,卻沒有明確規定。據報道,“劉川生繞過了程序,安排下屬聯繫到了北京市的一個區,約定開辦一個公辦性質的北京師範大學實驗幼兒園分園,由下屬籤協議,實質上卻由其兒子運營管理。”從中可見大學輸出品牌參與舉辦的不只是民辦學校,還有公辦學校和幼兒園。這其中仍存在營利空間。
大學參與基礎教育學校辦學,應該積極鼓勵,但是,不論出發點,還是具體運作,都必須為了教育,而不是作為一門生意。為此,必須嚴格禁止包括大學在內的公辦學校僅以品牌輸出的方式參與基礎學校辦學。大學參與基礎教育公辦學校、幼兒園,以及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辦學,均不得以收取管理費方式獲得辦學收益。這才能讓教育迴歸公益屬性,讓合作辦學回歸教育初心。
(原題為《大學冠名附屬學校、幼兒園之風該剎住了》 作者 熊丙奇 來源 光明論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