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現今社會的很多男性都非常向往古代的“三妻四妾”制度,只能説大部分的人都被字面的意思誤導了,其實古代實行的多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
《莊子》中有過關於三妻的描述,分別是嫡妻、偏妻和下妻,其實只有嫡妻才是正經的妻子,其餘兩位的地位都比嫡妻要低,但是同時又高於妾的地位。而妾有事有區別的,分為貴妾和小妾,貴妾算是明媒正娶的,在官府會登記註冊,當家主母不可隨意傷害他們,而小妾的地位,可以説是相當的低,可以被打殺發賣,甚至用來和他人交換。其中流傳最廣的就是白居易與元稹之間的換妾典故了。
所以在電視劇裏看見的小妾爬到正妻頭上耀武揚威的情況,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
古代皇帝的後宮中,包括皇后在內,共有120個有品階的位置(其實大部分位置都是填不滿地),而官宦貴族,只有兩個妾的名額,世家只有一個名額,平民百姓則是,除非正妻年過四十還未生育,否則是沒有納妾的資格的。
我們在歷史上就可以看出,古代經常發生戰爭,不可避免的男子就被徵上了戰場。經過現代文明對生物的研究和學習,都知道,正常情況下,男女出生的比例是1:1,所以在經常戰爭的情況下,男女比例就相對失衡了,為了家族傳承和一些其他原因,就出現了這種制度。
當然還有相當大的原因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多來自與男子,並且這種多娶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大家族的力量,對於權力的擴張也是一部分的助力。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唐律《户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
明清律《婚姻篇》:“若有妻更娶 妻者,亦杖九十,離異。 妻者,亦杖九十,離異。”
這其中,停妻再娶的罪名是最大的,男子和被再取的妻子都要受到很大的懲罰,我們最耳熟能詳的故事,就是有關與陳世美的話本了,雖然其中有説故事的成分在,但是不難看出,在古人眼裏停妻再娶是個相當大的罪名。
總的來説,其實“三妻四妾”只是一個形容詞,畢竟就連皇帝都只有一個正妻,其他人還能大過皇帝去嗎?再者關於娶妻納妾的條框也是非常多的,大部分大户人家都有家訓,從而就有了《妻妾房事管理辦法》,據野史講,夫與妾必須每五天同房一次,如果做不到的話,還會被別人看不起。
其實現今社會的很多人應該感謝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否則很有可能會娶不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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