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明明住在自己的房子裏,他為何不能按照地段入學?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經典

廣州各區學校的入讀政策略略擁有不同,家長最好提前查詢本區的政策。

上週小學開學,鄰居驚奇地發現,小晴竟然沒有和小區裏的其他孩子一樣,入讀小區對口的地段某知名小學,而是到了一路之隔的另一所不那麼知名的學校。

大家都覺得非常詫異,小晴從出生開始就在這個小區入住,户口也在這裏,房子也是他們家的,為何小晴被統籌到了別的學校?

羊城晚報資料圖(圖文無關) 記者林桂炎 攝

都是“不完全房產”惹的禍

今年5月初,廣州市開放網上的申報系統,讓家長為適齡的子女填報入學資料,小晴的父母也和別的家長一樣提交相關材料。5月中旬,到了現場審核資料的時候,小晴的入讀資格就卻被現場審核的工作人員質疑。

原來,小晴家的房產首付由她的爺爺奶奶出資,因此爺爺和奶奶擁有房屋的三成產權,而小晴的父母共同擁有房屋的七成產權。按照現有的政策,小晴户籍所在的房產就屬於“不完全房產”。

什麼是“不完全房產”?

如果入讀兒童的户籍所在的房屋產權為孩子的父母一方或雙方完全擁有,那入讀的孩子屬於人户一致的地段生。若是户籍地房產是由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他人共同擁有,那這一房產就被定義為“不完全房產”。

小晴家房產的情況,正屬於這種不完全房產。而小晴的父母在花都還另擁有一套擁有完全產權的房產,因此,按照現有的政策,小晴被統籌入學至旁邊的小學。

各區學校的入讀政策略有不同,家長最好提前查詢本區的政策

各區對“不完全房產”兒童的入學規定略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不完全房產”的兒童未必一定不能按照户籍入學,但目前廣州市的各區小學的入學政策略有不同。

海珠區規定: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同時擁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產的,按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另有房產或該房產對應的學位已被佔用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天河區規定: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孩子可按照地段生入學。

越秀區的規定較為嚴格: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也就是説,按照越秀區的規定,家有不完全房產的兒童,即使家裏僅是在廣州市其他地方租住了房子,也不能按照地段生入住。

其他區沒有具體的規定,按照過往的情況,如果地段學校學位較為緊湊的話,就會被統籌入學。

來源: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樑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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