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楚旋 郭珊
在台灣省台南市,有一座恢弘莊嚴的孔廟,它落成於明永曆二十年(1666),是台灣最早的孔廟。由大成門進入孔廟,沿途設有名宦祠與鄉賢祠,又有明倫堂、文昌閣,基本上依循古制。而這一切,都離不開為其捐俸重修的一名廣東人——陳璸,他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至四十三年(1704)任台灣縣令時,按標準建制修繕了這座孔廟。
陳璸(1656—1718),字文煥,號眉川,廣東海康(今廣東雷州)人。他曾三次赴台主理政務,先後擔任台灣知縣、台廈道、福建巡撫等職,近二十年的仕途生涯大半紮根台灣,是清朝早期治理台灣政績最為突出的官員之一。在任上,他兢兢業業,興利除弊,澄清吏治,注重教化,深受百姓愛戴,尤其以操守廉潔馳名,享有“廉能為最”的美譽(清·張雄《邑侯陳公功德碑》)。《重修台灣府志》稱讚他“廉明正直,茹水潔清”,推舉他為“海疆治行第一”,康熙皇帝也曾高度評價他是“國家祥瑞”“誠清廉中之卓絕者”“從古清官未見有如伊者”。
陳璸像。清端園供圖
愛民入心 淘汰污吏
陳璸自幼家境貧寒,雙親早逝,生計窘促的他早早地通過教書謀生。日子雖然清苦,但他卻依然為人寬厚,常將教書獲得的報酬分贈給有困難的親友。
康熙三十三年(1694),屢試不第的陳璸終於在38歲時高中進士,待仕的五年間,他繼續在家鄉執教。雷州因毗鄰海洋而飽受潮災之禍,看着被海潮沖垮的堤岸,陳璸奔走呼告、募捐銀兩,還向雷州新任知府上書,懇求官府修建海堤,卻收效甚微。失望之餘,陳璸立下了將來執政一方,必定為民造福的志願。
康熙三十九年(1700),陳璸被派往福州府古田擔任知縣。古田縣地處羣山之中,自然環境惡劣,歷來被官吏視為畏途。到任後,他發現此地田税數目錯亂,全縣積欠賦税達數萬兩之多,賦役輕重不均,百姓不堪重負,或遷徙他鄉,或被迫逃亡山中,甚至落草為寇,形勢並不樂觀。
陳璸廉政史蹟展覽館內景。清端園供圖
上任之初,陳璸在寫給兒子的《寄子書》中坦陳,雖然在古田為官不易,但他相信,士君子應當以身報國,盡心竭力認真履職。他向兒子表示,自踏上仕途以來,自己早已斷絕了在所謂“好地方”謀利的念頭,絕不會因古田治理繁難而打退堂鼓。
上任後,陳璸首先面對的是這樣一個難題:官府基層辦事人員不僅數量嚴重膨脹,且貪污腐化、大肆擾民,“差役下鄉,分路搜索如捕大獄”,所到之處經常假借公事名義洗劫民財,乃至危害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對此,他舉行公開考試,淘汰冗員污吏,並對餘留下來的人員嚴格管束,一掃多年弊政,為接下來的治理鋪平了道路。
同時,陳璸還查明古田的富家豪族大量瞞報擁有的土地數量,勾結吏胥,將本應由地主承擔的賦役強加到百姓身上。為此,陳璸按冊籍清理甄別,親自細查錢糧案件,懲治了許多不法之徒(參見《稟請免解丈量弓算手》)。
陳璸的勵精圖治換來了當地百姓的支持。他在家信中提到,當他前往各鄉開展税收工作時,得到了村民的高度配合,眾人“歡呼攀轅,頂香迎接”。他還輕裝簡從,親自上山徵糧,“歷盡川巖險仄”,歷時近一個月,結清了古田縣積欠多年的賦税錢糧。
此外,在施教興學、恤孤撫貧、救濟災民、捐俸修城等方面,陳璸也為老百姓辦了許多實事。由於在古田治績出色,陳璸被朝廷委以重任,調任台灣縣令。
革除積弊 政績斐然
清王朝收復台灣之初,如何針對台疆的特殊性予以治理,把守好這道“海防屏障”,在當時顯得十分重要。
康熙四十一年(1702),陳璸調任台灣知縣,當時的台灣縣即台灣府治所在地(今台灣台南),為全台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初次赴台的陳璸在《條陳台灣縣事宜》中提出多條治理措施,既涉及普及教化、發展生產、改良風俗、維護治安等層面,也包括多項禁止基層吏胥訛詐、勒索、盤剝貧苦百姓的建議。這些舉措在鳳山、諸羅各縣也一併得到實施,奠定了平治台灣的基礎。
陳璸紀念館內,陳璸治台史料的相關展覽。清端園供圖
康熙四十九年(1710),陳璸升任台廈道,台廈道全稱“台灣、廈門兵備道兼理學政”,是清初朝廷在台設立的最高行政長官。這給予自認“出身寒微”的陳璸以莫大動力,促使他“誓將以一死報國”(《請禁販米出海稟督院啓》),上任不久,他便大刀闊斧地清理革除了數十項積弊,有力震懾了當地的豪強。
當時,有貪官污吏勾結外人,將糧食運往內地販賣並從中牟取暴利,致使台灣本土糧食緊張,而一些在台任職的官員則光等着任滿升遷,放任米貴民病而毫無作為。對於這些貪贓枉法、為官不為的現象,陳璸在嚴厲批評的同時,毫不姑息地對大小官吏進行了整治。
再例如,當時的台灣地廣人稀,來台官員將“官莊”的土地出租給農民耕種,將地租收入作為衙門經費補貼,後來卻成為官員所謂的“養廉銀”,遠高於尋常俸祿。陳璸在給朝廷的上書中痛陳“官莊”十害,認為這一舉措在實際操作中已偏離了原本墾荒拓殖的初衷,淪為許多官員貪墨自肥的手段,“利在官而害在民”,長此以往不利於台灣農事生產。由此,他奏請廢除“官莊”,整肅紀律,將此前出產的稻粟、蔗糖等作物盡數充作軍餉。
調任福建巡撫後,陳璸依然在台灣建設和管理上殫精竭慮,在整頓吏治、發展農業、鞏固海防等方面成效顯著。公務之餘,他還非常注重道德教化,曾自捐俸祿,在台南等地建明倫堂、朱子祠,修繕孔廟,並置學田以資助困難學生。儘管工作繁忙,他仍然長期主持學政,定期考察台灣士子學業、品行狀況,樹立起良好學風。陳璸在台任事數年,使台灣從“俗曉悍”變為“民知禮讓”,備受台灣民間推崇(清•顧鎮《陳清端公家傳》)。
清介公慎 崇儉抑奢
在任職台廈道前後,陳璸還擔任過四川提督學政、湖南巡撫等職。無論身居何職,陳璸從不妄取分文,在他看來,倘若“苟得一文,即廉隅之盡喪”(康熙《御製祭文》)。陳璸認為,“貪不在多,一二非分錢,便如千百萬。”(《陳清端公家傳》)哪怕是小貪小腐,都要及早嚴加整治,防微杜漸。
在擔任四川提督學政時,陳璸以“清介公慎”著稱,與某些同期官員違法妄行、貪腐成風形成了鮮明對比,康熙皇帝特意下詔樹立他為官員榜樣。
還有一些官員為了中飽私囊,在“火耗銀”上動起了心思。所謂“火耗銀”,是當時官府收繳賦税時的一項名目,指碎銀熔化重鑄為銀錠時的折耗。如果徵收的“火耗”大於實際的“火耗”,利用兩者的差價就能“發家致富”。對於這種以權謀私的不正之風,陳璸堅決反對,他在任職之地總是儘可能地降低“火耗”,身體力行遏制官場貪腐。
位於雷州的清端園。清端園供圖
對於俸祿及其他合法收入,陳璸也經常克己奉公,將本屬於自己的銀兩捐作他用。在台廈道任上,他把應得銀三萬兩,用於修繕炮台、學校和官署等設施上;任福建巡撫時,他曾兼署總督印務,應得銀兩也未領取。
為官二十載,陳璸孑然一身,不攜妻帶子,不延請幕賓,家人相隔千里,少有相見,身旁只有幾名老僕隨侍,三餐常以蔬果為主食。即便晚年官至巡撫,他仍“衣御布素,食無兼味”,唯獨勤於政務,“雞鳴而起,夜分不寐”,雖生活清苦,卻怡然自得。在他看來,苦樂存乎其人之胸襟,並不在於官職的高低。
《湖廣通志》上還記載了這樣一則關於陳璸的軼事:在他走馬上任湖南巡撫時,下屬曾在邊界夾道迎接,但等到的卻是陳璸早已抵達官署的消息。原來陳璸衣冠儉素,隨行只有老僕三人,揹着幾個破舊的木箱,以至於下屬都沒認出他來。到任後,他在上疏中提出“崇節儉以惜民財”“應申嚴奢侈之禁”“不許收受州縣饋送”等多項建議,並嚴厲懲處貪污腐敗、包庇縱容的官員。
康熙五十四年(1715),康熙皇帝單獨召見陳璸時,向他細細詢問了在台灣、湖南、福建等地的施治履歷。康熙皇帝看陳璸臉色不好、衣服單薄,特賜貂皮褂一件,並附上“寬弘馭吏當持法,休養安民務使全”等詩文,以表示對陳璸的讚許。
康熙五十七年(1718),陳璸病逝於福建巡撫任上。臨終前,他將俸祿所得一萬三千餘兩充為兵費,不留分文。陳璸長子陳居隆扶喪歸粵,沿途官民凡有饋贈,皆婉謝不受。許多官民特意趕來迎送祭奠,百姓哀號之聲,悲慟如喪父母。
在《諮訪利弊示》中,陳璸曾表明自己的為官心跡:“今日隨一官一邑,皆可盡心盡力,使飢者得食、寒者得衣、有衣食者知禮義而重廉恥,將一邑之人心風俗漸敦古處,獄訟衰息。”在陳璸的仕途生涯中,無論官職大小,他都為生民立命,做到“廉德”與“廉能”兼備;無論收入多少,他都不多取一文,做到“瘦在己而肥在民”(《陳清端公文集》)。細微之處見真章,陳璸在細節處的堅守,在今日仍有歷久彌新的重要意義。
清端園入口。清端園供圖
評説陳璸
文/潮白
“貪不在多,一二非分錢便如千百萬。”在數不清的關於貪廉的論述中,我最欣賞海康陳璸的這一句。
道理很淺顯:判斷一名官員是貪還是清,就看他是否伸了手,所得是否“非分”,這是個原則分野;逾越了,性質就變了。至於“非分”的量上多寡——是“一二錢”還是“千百萬”,沒什麼本質區別。這句名言足以超越時空。陳康祺《郎潛紀聞初筆》在推崇陳璸的同時發出感嘆:“士未有未仕時律身不嚴,而居官能以清廉著聞者。”那些一味歸結為制度不健全的“伸手”者,真該汗顏才是。
台灣、四川、湖南、福建等等,近二十年仕宦生涯中,陳璸任職過許多地方。無論在哪裏,他都能做到清廉始終,“官廚以瓜蔬為恆膳,其清苦有為人情所萬不能堪者”。在調往福建時,康熙皇帝曾對廷臣説:“朕見璸,察其舉止言論,實為清官。璸生長海濱,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稱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他戲稱陳璸為苦行老僧,甚至斷言:“從古清官,計無逾璸者”。這個結論是否絕對不去論它,陳璸贏得了上下的認可是毫無疑問的。
歷史上的清官,細看去都能夠在對“貪不在多”的認識上很好地把握住自己,這也是他們在當時以及後世為人津津樂道的前提。王有光《吳下諺聯》提到與陳璸同時的嘉定邑侯陸隴其,離任時,百姓“扶老攜幼,哭巷攀轅”,人們用“有官窮似無官日,去任榮逾到任時”來評價他,當一回官,家產和沒當官時沒什麼兩樣。陸隴其沒有撈取一分一毫的“非分錢”,在於他如陳璸般一貫嚴於律己。而在百姓看來,因為有撈取“非分錢”的“資本”而沒有利用,沒理由不表達敬意。
如今我們的廉政建設,應該多做“貪不在多”的教育文章,各級幹部果真懂得了“非分錢”的含義,現實中才有不逾越雷池半步的可能。
(感謝雷州市紀委監委、清端園,以及雷州市紀委常委陳楚、嶺南師範學院教授龍鳴、雷州市陳璸史蹟博物館館長陳則曉、廣州市政協辦公廳原巡視員吳茂信對本文給予的支持與寶貴建議。)
【作者】 黃楚旋;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