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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中的衡是指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在中國古代,銖、兩、斤、鈞、石五者都為用作重量的單位,但中國古代對重量單位的説法仍舊複雜不一。
銅秤圖片
《孫子算經》捲上:“稱之所起,起於黍,十黍為一累,十累為一銖,二十四銖為一兩。”但在《説苑·辨物》一書中又是另一種説法,其中提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另外《説文·金部》:“錙,六銖也。”《淮南子·銓言》高秀注:“六兩曰錙。”《玉篇~金部》:“鎰,二十兩。”《集韻·質韻》:“二十四兩為鎰。”如此之多的文獻對於重量單位的説詞各不相同,然而“黍”、“粟”、“累”、“圭”等名詞都是借用粟黍和圭璧的名稱,實際上早已不加使用。“錙”、“鎰”及“鍰”、“釿”等則是借用了錢幣的名稱,也逐漸退出了重量單位領域。
歷史上啓用重量單位的詞彙眾多,各家説法不同,直到《漢書·律曆志》把銖、兩、斤、鈞、石這五個單位命名為五權之後,名稱就統一起來了,直到唐朝都未曾變動。
衡的進位方法頗有講究,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兩以下的小單位則以南朝梁國陶弘景《名醫別傳》為準:“分劑之名,古與今異,古無分之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
什麼是度量衡
度量衡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用於計量物體長短、容積、輕重的物體的統稱。度為計量長短的器具稱為度,測定計算容積的器皿稱為量,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稱為衡。
度量衡器具秤
早在原始社會末期,起初國家統一的局勢尚未形成,計量方式因地域和國情的差異大為不同。傳説黃帝“設五良”、“少昊同度量,調律呂”。最初的度量衡單位都以人體為標準衡量,“布手知尺,布指知寸”、“一手之盛謂之溢,兩手謂之掬”,但是如此衡量標準因人而異,實為不準。
《史記·五帝本紀》:“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祡,望秩於山川。遂見東方君長,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為摯,如五器,卒乃復。”《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禹“身為度,稱以出”,則表明當時已經以名人為標準進行單位的統一,出現了最早的法定單位。
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割據混戰,各國度量衡皆為不同,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為統一管理,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頒發統一度量衡詔書,制定了一套嚴謹的管理制度,商代牙尺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度量衡制度奠定了基礎。
度量衡怎麼讀
度量衡的讀音分別為,度du,第四聲;量,liang,第四聲;衡,heng,第二聲。度量衡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用於計量物體長短、容積、輕重的物體的統稱。度為計量長短的器具稱為度,測定計算容積的器皿稱為量,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稱為衡。
度量衡器具圖片
中國古代度量衡與數學、物理、天文、律學、建築、冶煉等科學技術的發展起着相互促進的作用。商鞅為統一秦國度量衡而於公元前344年製造的標準量器銅方升上刻有:“十六寸五分寸壹為升”,用度量審其容。方升遺存至今。戰國時齊的一件標準量器慄氏量包括升、豆、三個容量單位。《考工記》詳細記載了製作這件量器時冶煉青銅和鑄造的技術條件及所包括的各個量的尺寸、容量和重量。
清朝政府極力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對幾千年來的封建禮教、典章制度十分推崇。同時遂資本經濟的發展,度量衡的作用越來越廣泛,連度量衡器具都放寬限制,改為民間製造。
度量衡標準悉本黃鐘六律之説,用累黍確定標準尺度。清康熙帝對天文律算有較深的造詣,他主持編寫了《律呂正義》,還刪定了西人傳教士南懷士編纂的《數理情藴》,這兩本書中都詳細記載了關於度量衡標準的規定,康熙帝親自累黍定尺,以一百粒縱向排列的黍子所得之長定為營造尺長,又以一定的尺寸確定了量器的容積,用鐵鑄成漕斛,用一立方寸金屬的重量作為質量的標準,有此再定出各種量值砝碼的尺寸,作為稱量國庫收支的標準器,因此稱為庫平。
秦始皇統一度量衡
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割據混戰,各國度量衡皆為不同,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為統一管理,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頒發統一度量衡詔書,制定了一套嚴謹的管理制度。
秦朝度量衡
統一度量衡是秦始皇推行古代標準化的基礎和前提,因為只有度量衡單位量值統一、準確、可靠,才能保證貨幣、車軌、田畝、兵器的規格、尺寸、重量等保持一致。因而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大刀闊斧地將一百多年前商鞅制定的戰國秦度量衡推行至全國,其舉措為:一是發佈政令,頒佈了統一度量衡詔書,其大意為:皇帝兼併諸侯各國,天下統一,百姓安寧,立皇帝稱號。頒佈詔書特命丞相王綰,制定統一度量衡法令,凡使用不合標準的度量衡器,都必須命令統一起來。短短四十字,簡要地説明了歷史背景和統一要求;二是頒發度量衡標準器具,標準器具由中央監造、分發到各地使用。三是實行檢定校準制度。由官府檢定校準量器和權衡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對中華民族的統一與政令的推行具有很大的意義。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準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對賦税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有利於消除割據勢力的影響。
歷代度量衡
早在原始社會末期,起初國家統一的局勢尚未形成,計量方式因地域和國情的差異大為不同。傳説黃帝“設五良”、“少昊同度量,調律呂”。最初的度量衡單位都以人體為標準衡量,“布手知尺,布指知寸”、“一手之盛謂之溢,兩手謂之掬”,但是如此衡量標準因人而異,實為不準。
度量衡器具圖片
夏朝以後乃至商朝,都為有成熟的度量衡制度出現,再加上商紂無道,國政廢弛,所以度量衡的制度自然不能整齊劃一,直到周朝,才設有官吏專司其事,並製造了各種度量衡的標準存於內府,以作根據,之後再頒佈天下。
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割據混戰,各國度量衡皆為不同,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為統一管理,秦始皇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思想上進行了一系列的重大的改革,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頒發統一度量衡詔書,制定了一套嚴謹的管理制度,秦始皇將商鞅在秦國創立的度量衡制度,在遼闊的大秦疆域內貫徹實施。分別制定了推行統一度量衡的法律,頒佈正規的度量衡器具,制定度量衡器具檢定的法律制度。
秦朝以後的歷朝歷代,大都沿襲漢代的制度,但漢承秦制,秦朝作為中國度量衡制度發展成熟的重要階段漢代的前身,其歷史影響可想而知。
宋時期的度量衡基本沿用隋制,制度嚴明,單位量值相對穩定,度量衡技術也有一定的發展,唐宋時期由於實物地租苛繁,商業範圍擴大,度量衡器具使用也越來越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