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小萌娃,學習自覺靠的啥?

“作為老師,你有被學生催過學習嗎?”最近,杭州錢塘實驗小學二年級班主任金詩媛發出來自“靈魂的拷問”,因為她剛剛遇到了這樣一個萌娃。

這幾張微信截圖,是金老師與一個每天催她學習的二年級孩子的聊天記錄。師生間的對話,從萌娃讓金老師下載學習軟件開始,到每天打卡,甚至還發了表情包:不學習,不背單詞,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説實話,小編剛看到表情包時,也驚到了:這真的是學生髮給老師的嗎?!難怪金老師看到後想哭又想笑——

話説回來,金老師被自己班的萌娃點名,並不是因為沒好好學習,而是被萌娃當成了“自己人”。為什麼這個孩子要督促老師學習呢?這個小萌娃又有着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呢?

二年級小萌娃,

學習自覺靠的啥?

復課後,杭城中小學在進行全員家訪,瞭解學生近期的學習和心理狀態,做好家校溝通。

因為是特殊時期,老師們多數是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雲家訪”。金老師電話家訪時,就專門和石頭爸爸談到了這個話題。

原來, 石頭媽媽去美國前,就和小石頭一起制定了學習計劃表,幾點到幾點做什麼,都寫得清清楚楚。早上8點前後是學英語時間,所以金老師收到石頭的單詞分享頁也都是這個時段。

石頭媽媽是個蠻自覺的大學老師,給石頭樹立了好榜樣。”金老師家訪後判斷,“石頭識字量很大,看書很雜,也是隨媽媽。其他二年級孩子看兒童讀物的時候,石頭經常會看媽媽的書,《孟子》、《老子》、《幾何原本》等等,也有廚藝書。”

自覺的父母培養出自覺的孩子

從金老師的家訪中可以看出,石頭的自覺性和家庭教育分不開,和父母的榜樣作用分不開。

自覺性的建立是個漫長的過程,在培養孩子自覺性的路上,父母的榜樣作用非常重要,如果父母在很多事情上不能做好榜樣,雙重標準也很難教育好孩子

在網上曾經看過這樣一個例子,有一家人愛看電視,鬧得孩子每次在房間寫作業都不安份,一會要喝水,一會要上廁所,每次出來就會眼巴巴地看着電視,半天挪不動道,又可愛又可氣。

家裏的大人總是吼他:“快進去寫作業,寫完再看!”就是沒有一個人願意為孩子關掉電視。

孩子怎麼想呢?

大人自己都不看書,憑什麼要我看書;要求我看書,還要把電視打開誘惑我?

這種場景在生活中十分常見,很多父母自己都做不到,卻經常要求孩子,效果可想而知。

網上有句話流行的話:“三流的父母做保姆,二流的父母做教練,一流的父母做榜樣。”話説得不好聽,但也不無道理。

身教遠遠大於言傳,孩子看到的比他聽到的更有信服力。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首先父母自覺了,孩子才有可能自覺

榜樣作用 科學方法

孩子自覺性培養有講究

父母榜樣的作用非常重要,同樣,科學的方法同樣重要,可以説二者缺一不可。

有的家長採取的策略是:威逼利誘。威逼利誘只有短期效果,威逼或許可以達到表面的樣子,卻會傷害親子感情,利誘呢,隨着孩子的長大,籌碼一定會越來越高,直到有一天我們支付不起。

除了威逼利誘,還有沒有啥好辦法?

小編有個重要的心得是: 要給學習和作業賦予一定的意義。這件事情越早做越好。

孩子從幼兒園升到小學後,關於學習,多多少少會有困惑:為什麼要上學?為什麼要考試?為什麼作業那麼多?……

如果我們只是空泛地給孩子講人生道理,孩子未必能夠理解,可能也沒啥作用。我們要根據孩子的年齡、現有的認知能力、生活經驗來對每件事情賦予意義才可能有效果。

小編一位朋友的孩子總喜歡問這幾個問題:“學生為什麼總要寫作業?寫作業有啥用?這些題在生活中又用不上。”朋友心裏一驚,這就是“讀書無用論”的苗頭啊。

於是,這位朋友開始思考,怎樣賦予作業這件事情一個合適的意義,讓孩子能樹立一個良好的觀念。那陣子,她經常去健身房游泳,去游泳池的途中會經過器械區,經常看到很多人在那邊舉啞鈴、跑步等,她就對孩子説:“你看健身房那些人,每天都要舉好幾百次啞鈴,他們這個動作在生活中有啥用不?”孩子回答説:“好像除了上飛機或者火車放行李的時候可以用一下,其他時候用不上。”

很好,朋友又問:“那你覺得他們為什麼要經常去舉啞鈴,一舉就舉幾十下上百下?”孩子説:“他們在鍛鍊肌肉,鍛鍊身體啊!我看到他們好幾個,胳膊這裏這兩塊肌肉都很發達。”

哈哈,果然上套了。朋友接着説:“沒錯啊,雖然舉啞鈴這個動作在生活中用處有限,但是它鍛鍊了肌肉和力量,肌肉發達力量壯大了對生活還是很有用的對嗎?”朋友又説:“你們寫作業跟他們舉啞鈴鍛鍊是一樣的,寫作業是大腦的訓練,語文可以練習語言的應用能力,數學作業可以鍛鍊邏輯能力,其他功課的作業也是一樣,雖然題目本身未必在生活中能用到,但都能對你大腦的思考能力的發展起到鍛鍊作用。”

孩子從此不再問“為什麼要寫作業?寫作業有啥用”,提醒他寫作業的時候也利索多了。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在孩子幼年時間,作為家長,經常需要給孩子做的各種不同的事情賦予意義,幫助孩子建立一個良好積極的觀念。

需要注意的是:要孩子能夠理解並且接受,理解了,接受了,他就願意做

“自覺”不應等同於家長威懾下的“條件反射”。

給事情賦予意義的時候一定要從孩子本身的成長出發,而非“你得給我爭氣”這樣的立足於家長利益的角度。現在孩子都很聰明,他們能品味出不同表達方式背後隱含的不同立場:“你是為我好”還是“為你自己有面子”。

賦予意義這件事情沒有通用的答案,要根據每個孩子不同的生活經歷、知識儲備、個人喜好等各種因素綜合考慮來確定怎麼説。

觀念的建立和習慣的培養越早越好,小學三年級之前是黃金時期,需要抓緊,越往後越困難。

孩子的成長和一個好習慣的養成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家長要有心理準備,也要有“允許孩子暫時做不到”的胸懷。但是堅持下去,必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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