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7月17日,安徽淮北一女子騎電瓶車私裝遮陽傘,交警拆除時遭其辱罵“你個賤人”,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最後,她被拘留了三天。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據悉,交警在執勤的時候,先是發現一女子駕駛電瓶車佔用機動車道,抗拒交警指揮,併發生爭吵。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質問交警“你怎麼樣我?”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由於該女子正處在哺乳期,對她不予行政拘留處罰,責令其向交警道歉。

  無獨有偶,另一位辱罵交警的女子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交警在執勤時,發現一女子電瓶車私裝遮陽傘,將其攔下,要求她把遮陽傘現場拆除。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遭到女子的強硬發對。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女子對交警稱,“我進就進去唄,反正你只能拘留我24小時,我擱這兒我開心我樂意,你還能拘留我7天嗎?”

  最終,該女子因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3天。

  此視頻一發出後,不僅網友熱議,更是有一大批民警蜀黍大V們“聊嗨”了: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網友:不厚道,這都不能滿足人家

  @十年許願:第二個人家要的是7天,才拘留三天太不夠意思了!

  @根本沒人聯繫:平時是不能超過24小時,罵了人就不是平時了。

  @NCR的農村人:警察蜀黍不厚道,這都不能滿足人家。

  @RP低_古網古三快來:看來她以前被扣過24小時,然後肆無忌憚了,結果玩脱了。

  @大貓的時光機:下次再懟的時候就改口了:你最多就只能拘留我三天。

  (消息來源:北京時間、中警安徽、新浪微博)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倆千金爸爸”:裝上遮陽傘,實在太桅險,要真愛自己生命。

  網友“手機用户22496652876”:也該治治她們不講理的啦。覺着自己是女人就蠻橫無理。

  網友“David43044136”:類似情況婦女居多,而且個個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潑婦形象,行人闖紅燈大多是老頭老太太和電動車、三輪車。都是慣的。

  網友“世傑83190764”:該扣,

  網友“月亮灣彎灣”:現在潑婦真不要臉,該治治了

  網友“dsm大司烏解説”:電動車不能裝遮陽傘嗎?

  網友“手機用户5753865040”:唉!應該帶着孩子拘

  網友“桃花源2393381”:打什麼馬賽克,視頻方面已經完全暴露了呀。這個女人鼻孔朝天,囂張跋扈,不給點教訓,她是不會收斂的!聽説哺乳期,只罰500,向當事交警道歉,沒有拘留吧。

  網友“魏武鄉中一布衣”:淮北竟然是這樣上頭條的?

  網友“山不轉水轉26236142”:我倒是沒感覺裝了遮陽傘有什麼不對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圖為涉事車輛 李宗亮 攝

  中新網柳州7月12日電 (韋豪強 韋曉冰)廣西柳州市一女子駕駛車輛被交警查扣,其兩女兒聽聞後趕來阻止交警依法扣車,一女兒駕另一輛小轎車堵住被查扣車,並撞向執法交警。最終,兩人涉嫌阻礙執法雙雙被拘。

  據民警介紹,7月11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江大隊在拉堡城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當天12時30分許,民警在柳堡路供電大廈路段查獲一輛正在行駛的無號牌電動三輪車。

  經查,該車無號牌無保險,駕駛人韋某清無駕駛證,執勤交警依法對其開出強制措施憑證,將該車暫扣。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圖為一女兒指責交警 李宗亮 攝

  此時,兩位年輕女子走過來圍住執勤交警,自稱是駕駛人的女兒,要求交警照顧“放一馬”,並攔住被查扣車不讓走。

  被執勤交警拒絕後,兩人仍是不依不饒,喋喋不休指責交警。糾纏半小時未果後,其中一名女子駕駛其停放在路旁的小轎車,不顧交管人員的制止急速後倒,企圖堵住被扣三輪車。過程中,車輛尾部撞向現場一名交警,該交警差一點摔倒在地。

  現場民警上前表明態度,要求女子儘快將車駛離,但女子始終置之不理。僵持40多分鐘後,在警方執行砸窗等強制措施及多方思想動員下,駕車女子才打開車門,被現場民警控制。

  經查,駕車女孩韋某銀,28歲,柳州市柳江區成團鎮人,另一女孩韋某苗,30歲,是其姐姐。

  據兩人介紹,在接到母親韋某清告知車輛被查扣的電話後,兩人駕車趕到現場,希望通過各種方式讓交警不扣留其母親所駕的無牌三馬車。

  目前,韋某銀、韋某苗因涉嫌阻礙執法,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克莉絲汀娜鮑魚”:就要這樣,別以為啥人都可以罵

  網友“阿羅40”:潑婦

  網友“手機用户6043177634”:素質太低!這種女司機在路上真害人!

  網友“一路有您185537986”:電動三輪車在哪裏上牌

  網友“一路有您185537986”:這車是電動三輪車嗎?

  網友“仰天長笑29”:電動三輪車可以辦號牌?這種車可以生產可以銷售就是買了不能上路,天理何在?

  網友“回憶2013到2015”:兩個顛婆囂張多

  網友“朋151441346”:是咩拉,我看三馬車天天有!

  網友“成團母嬰店”:野對成團人,牛逼沒

  (2017-07-12)


  2017年6月25日8時50分左右,在石家莊市正定縣生活的高某某(女,靈壽縣慈峪鎮人)去銀行辦理業務,將車停放在路邊的盲道上。因其機動車佔壓盲道,而且駕駛人也不在現場,執勤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法開具罰單。

  高某某看到罰單後隨即在《百度貼吧-正定吧》發佈“貼條的100塊錢就當給你們買棺材了”“這幫狗太敬業了”等不當言論,公然侮辱正常執法的民警。

  經詢問,違法嫌疑人高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警方已對高某某處予行政拘留八日處罰。

  石家莊網警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聯網上公然侮辱他人是違法行為。

  同時請廣大羣眾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規範停車,積極配合、理解民警工作,讓我們警民攜手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石家莊網警巡查執法、河北交通廣播)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新四少”:我支持這個女的行為,我哥們是拘留所的廚子,最近老是剩飯!這下可以多賣點了

  網友“惠騰龍”:點贊,請別問我給誰點的

  網友“圖拉”:有車沒地停,有笛不能鳴,開車不亂行,罰單隨機性!

  網友“IKnow146973308”:禍從口出説的就是這個吧!

  網友“2018赤壁”:恨死亂停車的人

  網友“大世界小宇宙6”:開車的時候有事隨便靠路邊一停,覺得不會耽誤多長時間,罰款會很冤枉,可是當自己騎電動車時,每每因為路邊亂停車而被迫擠到機動車道時,心裏都在罵無數個曹尼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換位思考一下,交警做的沒錯。

  網友“冰冰3340367”:拘留八天太少了,應該讓她一輩子在裏面待著!

  網友“等待20230806”:這不作死嗎,他這是好的,沒把你打一頓就不錯了

  網友“高氏家族6”:中國最辛苦的,是警察,愛崗敬業,值得尊敬。

  網友“000022494795”:他説出了大部分人的心聲贊一個

  (2017-06-28)


女子辱罵交警稱“你只能拘我24小時” 然後 她被拘了3天…

  6月7日高考第一天,志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為保障高考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一直在一線執勤。但辛苦了一天,朋友圈卻出現了辱罵交警的信息。

  監控到該信息後,交警大隊當即向保安派出所報案。6月15日,違法行為人高某迫於輿論壓力,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據高某供述,6月7日當天,其在志丹縣高級中學附近,遇到正在執勤的交警,因其之前駕駛機動車輛違章,駕駛證被暫扣後一直懷恨在心,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內發表辱罵交警信息,該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內被轉發傳播。

  6月15日,志丹縣公安局保安派出所對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華商記者 賀秋平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孤寂的latewind”:點贊

  網友“兩天79045898”:惡人先告狀

  網友“小鮮肉的愛”:人才……

  網友“手機用柳毅傳書”:什麼的不咬人來者

  網友“清風路上123”:人家在朋友圈裏發泄一下

  (2017-06-16)


  5月5日下午,江蘇灌南籍女子胡某因不服違停被罰,朋友圈發貼辱罵交警,被江蘇響水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500元。因胡某正在哺乳期,拘留不予執行。 5月5日10時37分,響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中隊民警在金港路巡邏時發現一輛灌南牌照的轎車停在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非車動道上,嚴重影響了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遂對其進行違停取證,貼罰單。事後,從附近辦完事回來的胡某發現罰單,懷恨在心,氣憤不過,便在朋友圈發貼辱罵”交警垃圾,去你麻痹的”……。 胡某本以為朋友圈罵兩句就算了,解解氣沒什麼大事,沒想下午一張當地派出所的傳喚證將她傳到了派出所,辦案民警打開她的手機,辱罵信息仍在,胡某也對發貼辱罵民警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至規定,響水縣公安局依法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不予執行),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經瞭解當事交警得知,胡某所反映的只貼連雲港牌照而不貼本地牌照情況不存在。因為當時只有胡某一輛車停在那裏,交警貼完罰單後就離開了現場。 據悉,這是響水第二宗網民因不服處罰在網上發帖辱罵交警泄憤而被拘留的案例。今年2月份,響水劉某在東園街違停被罰,為泄憤在朋友圈辱罵交警,同樣被處以七日拘留。 在此,本V提醒各位網民,維護網絡環境清朗和諧是每個網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網絡無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衞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對法律權威的褻瀆,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廣大網民切勿衝動逞一時之快而以身試法。( 藏藍筆客)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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