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怎樣拒絕成為“完美受害人”

導語

章瑩穎綁架案的最新庭審消息披露中,一個細節引起了中國讀者的關注: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在參加為章祈福的公開活動時,曾向人描述提及“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徵”到底應該有哪些,並稱在同一晚上,他還在物色可能的下一個受害者。有中國網友急切的發問:“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徵是什麼,普通人怎樣避免傷害?這是一個需要搞清楚的問題。…[詳細]

要點速讀

1

“完美受害人”特徵是存在的,核心問題是個人防範意識的薄弱。

2

拒絕成為“完美受害人”,是一種把握自身命運,不聽天由命的膽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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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受害人”經常承受二次傷害;社會要有足夠的安全告誡提醒和風險管制措施。

什麼樣的人擁“完美受害人”特徵

克里斯滕森作為一個少見的極端人格犯罪中的嫌疑人,他是怎樣想的,未經調查,無法判斷。甚至有可能我們永遠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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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

但是通過對一些警務工作經驗總結,結合犯罪學中的被害人學研究結論,仍然可以為讀者提供一些參考。

暴力犯罪受害人自身容易招致犯罪侵害的被害因素,一般包括:

1,虛弱。老幼婦殘,羣體中的弱者,是所有掠食者優先選擇的對象。

2,財色外露。財和色,就是受害人的廣告。

3,特殊生活方式。社會邊緣人,特殊工作者、厭惡庸常生活熱衷冒險的人,她們是性工作者、拾荒者、流浪者、夜場黑保安……,她們的世界和一般人的世界不一樣。如果你經常出現的場所時段和一些犯罪高發的場所時段高度重合,那麼受害概率必然會高得多。

4,喜歡挑事,主動惹禍。基於自身特殊的性格因素,比如魯莽、殘暴、粗心。

5,隱忍。比如在性犯罪中受害人的隱忍,導致加害一再發生。

6,缺少防範意識,對社會和人性陰暗面缺少認知,把自己的安全輕易託付別人。比如《天下無賊》中王寶強飾演的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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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賊》中的傻根,是經典的被害人形象

如果説這世上真有“完美受害人”的話,那並不是指虛弱到無力反抗的人,而應該就是指那些毫無防範意識的人。

拒絕成為“完美受害人”,個人應該從哪裏做起

犯罪青睞社會中的弱者,尤其是意識上的弱者。對於普通人來説,讓自己表現的比別人更強一些,更警惕一些,檢討社交和生活方式,就足以大大降低成為受害者的概率。

首先應當認清現實,樹立防範意識

有犯罪學理論認為,人的一生中有三次機會成為受害人,其中有一次可能危及生命。這當然不是什麼實證研究的結果,而是從經驗出發的認知。這個認知有一定計量和統計的基礎,並不誇張。也就是説每個人隨時都可能成為犯罪的受害者,成為受害者只是個概率問題。

消滅犯罪是社會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變態兇手是以一定概率出現在生活中的;等待救援往往耗盡生命,這些是生活的真相,也應該成為常識。但承平日久的人們經常忘記這點,樹立防範意識,就是要克服無知和盲目樂觀情緒。

根據美國警方統計,95%以上的犯罪行為事先沒有具體對象。(《當你與罪犯擦肩而過……》鄭三炮)換而言之,罪犯是在隨機尋找侵犯的目標。什麼樣的目標?更容易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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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弱者來説,防身術不如防範意識靠譜

常見的誤解是,你只有比罪犯更強壯更能打才行,要學防身術,要帶防狼噴霧、甩棍。實際這都沒什麼用,被隨機選中的弱者,不可能寄希望於自己的反應和力量。真正能夠有效保護自己的工具,就是你大腦中的防範意識――知道存在風險,提前規避,讓自己不成為目標。

不要讓自己看起來是人羣中的弱者。你的身體語言,衣着打扮無時不刻不在暴露自己的防範意識和能力。讓自己顯得幹練,健康,得體。最重要的,時時表現出警惕意識,讓暗處的覬覦者知道自己不好對付。

檢討生活方式與社交圈,重視和迴歸家庭

犯罪學中的生活方式暴露理論由美國犯罪學家亨德蘭等人創立,該理論認為不同的生活方式藴含不同的被害風險,經常和具有犯罪特性的人交往的人,暴露在危險情景中的機會越多,被害的可能性越大。

實證研究也證明,出入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時間與頻率和被害率成正比。而以家庭為活動中心的人被害風險最低,較少以家庭為活動中心的人,被害風險最高。所以,安全這件事上,家庭真稱得上無與倫比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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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開始流行的夜跑,在寶雞女教師夜跑被害案之前,很多人還意識不到其中風險

重視安全距離,保護隱私不要輕信

今天,網絡讓陌生人社交變得便利;電商、外賣業空前發達,傳統生活場景一再受到衝擊,人們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自己的私密和安全空間,傳統社會中的安全距離變得模糊。

個人信息應當得到如同私宅一樣的敏感重視,有多少可以讓人知道,讓哪些人知道,應該要心中有數。

如今不要説網上的陌生人,就是身邊共事幾年的同事,你也很可能對他家住哪,下班幹什麼,一無所知,這已經是城市生活的常態。那麼對於一個弱者來説,要建立起這樣的認識,你身邊的那些所謂熟人,其實只能算半生不熟,你可不能輕易把安全託付。在性犯罪中,正是這類半生不熟的熟人作案佔了大多數。

瞭解一些犯罪的規律

國內犯罪統計表明:

暴力犯罪,通常7-8月是發案率高峯,2月份是低谷。這和夏季人們的户外活動增加,酒精消耗增加有關。

性犯罪,春夏季較高,冬季較少,最多發生在6,7,8月。

而財產性犯罪大部分發生在冬季,統計表明,12,11,1,2月。2月以後開始下降。原因嘛,賊也要過年。

懂得警惕一些特定時間節點,如節假日、單位發薪日前後、年終薪酬、錢款結算前後;警惕特定場所,如車站、旅遊景點等。

對人身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的入室盜,車輛盜搶等案件,要明白它們的風險,懂得相應的防範手段(請點擊查看)。

掌握本地犯罪信息,知道哪些區域時段,哪些類別案件高發,需要經常關注本地警方在網上的信息發佈。

具備戰士的決心和意志

總有不得不走的夜路,總有不得不出現的危險場所。對於弱者,提倡鬥智不鬥力,但遭遇生命威脅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有戰士意識的人,更可能生存。

危急關頭寄望救援是不現實的,那往往會耗盡生命,應果斷行使無限防衞權,為生命而戰。

社會和家庭可以為“完美被害人”做些什麼?

“完美被害人”在現實中經常承受重複被害。

周遭親人、朋友的不良反應和態度;拖延和不人性司法的折磨;原單位工作,原生活狀態的無以為繼,都可能導致被害人的自暴自棄,自我毀滅,甚至轉變為犯罪人。

所以,家庭和社會的温暖仍然是“完美被害人”逃脱被害命運的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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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圖:大學報到新生

社會應當提供有效的安全信息。當前的地域差異、城鄉差別巨大,使得不同地域間人們對於安全的認知也有天壤之別。大城市的初來乍到者,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安全提示,經常可能還沒出火車站就被騙。馬上高校開學季,很多家長自己都沒出過遠門,更談不上對孩子在異地的安全能有所指導。

應該做到有告誡和有控制。對於熱衷出入娛樂場所的人,不能簡單否定其生活方式,粗暴干涉,而應當盡到告誡義務,安全提示。同時控制酒精,打擊毒品,甚至通過減少一些消費場所的玻璃瓶,改為塑料瓶,都能起到一定效果。

結語

認清生活的現實,樹立防範意識,降低惡性犯罪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拒絕成為受害人,應該是每一個人的必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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