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葉文標,今年33歲,是婺源縣江灣鎮人,6年前因為一場車禍癱瘓了,3年前,他勸妻子離婚,並幫妻子相親,妻子終於離開了自己,重建了家庭,他和父母、兒子相依為命。他説:她還年輕,因為愛她,應該讓她過得幸福!
癱瘓男子讓妻子相親改嫁:應該讓她過得幸福
6年前一場車禍幸福插身而過
葉文標説,他以前是泥水工,妻子比自己小4歲。2009年,那時的他27歲,8月的一個早上上班騎車時,因為一場車禍致高位截癱。“肇事司機賠了十萬元錢,治病也早已花光了,家裏一貧如洗,現在每年只能擠五六百塊錢醫藥費,自己還是大小便失禁。”葉文標説。
葉文標告訴記者,出車禍的那一天,兒子剛好一歲零七天,家庭幸福美滿。雖是務農,自己也只是幹粗活,剛剛結婚,也沒有多少錢,但至少一家人幸福和氣。
妻子照顧自己3年為愛放手
説起勸妻子離婚,葉文標樂觀坦蕩地告訴記者:“她照顧我3年以後,我就想着,就是一個人死了,守孝也是守3年,妻子跟了我3年,也值了。妻子比我小4歲,她還那麼年輕,我愛她,就應該讓她幸福。”
有了想法,就付出了實踐。2011年,葉文標勸妻子找合適的對象相親。“剛開始相了好多個,也有40多歲的,我覺得年紀也太大了,後面終究不合適。姐姐在外面打工,我就託姐姐幫忙物色。”葉文標説。
在姐姐的介紹下,葉文標勸妻子和男方見面認識。“見了面就對上眼了,雙方都覺得合適,妻子也就這樣和他在一起了。”由於男方在福州打工,妻子也就隨同去了福州。妻子每年也會寄回5000元給兒子作為撫養費。
付出了真愛,哪有不心痛。葉文標説,剛開始,他也不捨,但為了妻子的幸福,還是選擇放開,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如今的葉文標,與兒子、父母相依為命,8歲的兒子下半年上小學二年級,母親在飯店打工照料自己。
希望幫助更多人勸通父母捐獻器官
葉文標告訴記者,因為長期卧坐,時常也有下身發炎,病久了,他就動了捐獻器官的念頭。“我只是四肢不便,內臟、眼角膜都是好的,如果死了,燒了,多可惜,捐獻器官還能救別人。”葉文標説。
説起捐獻器官,父母還不願意,葉文標就想方設法勸父母,“我把器官捐給別人,還可以延續好幾個生命,我的心臟在別人身體了,兒子會一直都在。”在葉文標的説服下,父母終於也默認。2014年,葉文標與婺源縣紅十字會簽訂了自願捐獻器官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