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一男子,在其購買彩票中百萬大獎後,竟然為了獨自享用大獎拋棄自己的妻子,為了在離婚後不用將中獎分配給妻子,竟然謊稱彩票是期母親所買。很快該事件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
當事人熊先生回應記者的質疑:“妻子離家半年不回,最後才決定離婚。夫妻鬧矛盾,心情很鬱悶,根本沒心思買彩票。那個中獎號我是追過一段時間,但後來我媽也在追。”。
記者找到熊先生的母親曾婆婆。“那個彩票是我買的。”曾婆婆説,兒子一直追那個號,後來停下來了,她覺得可惜,繼續追。過年前晚飯後,散步到家附近彩票店花56元買的。
這筆獎金税後有460萬元。今年3月10日,袁女士向梁平縣法院提起訴訟,認定這筆錢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得230萬元,同時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凍結熊先生銀行賬户。曾婆婆作為第三方出庭。
4月28日,梁平縣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袁女士的代理律師稱,第一次開庭時,法院出示了福彩中心備案中獎人登記為熊先生,對方沒有出示任何受人委託領獎的委託書。
曾婆婆告訴記者,自己70多歲,到主城領獎身體不便,便讓兒子代領獎金並保存。“第一次開庭,彩票店老闆出庭作證,證明是我在她那裏買的彩票。”曾婆婆説。
前夫隱瞞中獎 逼離婚
熊先生的前妻告訴記者,1999年她與熊先生結婚,第二年有了女兒。去年7月,袁女士因與老公吵架,帶着女兒回了孃家。“本想讓彼此冷靜,但兩人打電話經常被他氣倒,便賭氣沒回家。”袁女士説,今年2月17日晚10時過,熊先生打來電話提出離婚,要求馬上辦理。
“離婚前一天,我告訴他等女兒中考後再離婚,他斷然拒絕。”袁女士説,今年2月25日,她與熊先生在梁平縣民政局辦理離婚。
袁女士提供的離婚協議中,雙方註明:女兒歸男方撫養;2013年男方去雲南投資失敗,所借銀行貸款由男方歸還;所借女方欠款10萬元由男方在簽訂協議時無條件償還。
“離婚後幾天,朋友打電話告知,‘其實你前夫中了500萬元。’那個號前夫追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是雙色球8+1小複式。”袁女士説。
袁女士在網上查看開獎號碼,發現2月17日的中獎號碼正是前夫追的號,頭等獎573萬元,當晚9點半就開獎了。接着,袁女士在網上搜到一篇報道《梁平彩民領走雙色球573萬 回家就分錢》,領獎時間是2月27日。“他故意隱瞞了我,逼我離婚,再領獎。”袁女士説。
庭審 證人證詞成為焦點
前日下午,法院第二次開庭,曾婆婆和熊先生均未露面,由代理律師出庭。
庭審中,袁女士向法庭申請調取彩票店監控視頻並保全。熊先生代理律師稱,視頻可能不存在。承辦法官沒有當庭表示是否同意申請。
接着,袁女士向法庭提交了熊先生2015年2月27日通過銀行轉賬給彩票店老闆14萬元的證據。她的代理律師稱,熊先生賄賂彩票店老闆作偽證,讓她隱瞞熊先生買彩票的事實。
休庭期間,審判長提出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袁女士表示,接受調解需熊先生分予200萬元。對方律師稱給予50萬元,調解失敗。
庭審後,熊先生向記者解釋,彩票店老闆與他是同學,當時離婚要給袁女士10萬元,就向她借了14萬元,母親中獎後,通過轉賬歸還。
出庭的另一位證人是雙方女兒。“第一次庭審時,法官問我:‘奶奶是否經常買彩票?’我回答:‘不經常買。’”她説,作證後,奶奶對自己冷漠很多。她搬出來,現暫時和媽媽住。
説話間,她眼神中透着傷感:“爸媽都很愛我,我也愛他們,我沒親眼看到是誰買的彩票。面對這場父母的糾紛,自己只有實話實説,沒有偏袒,才能讓自己良心過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