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判討薪民工 討薪真相讓人動容
公開審判討薪民工,討薪真相讓人動容。3月17日消息,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法院在當地舉行“公開宣判大會”,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8個月不等,兩人緩刑。
公開審判討薪民工 討薪真相讓人動容
3月16日,閬中市人民法院在閬中市江南鎮公開宣判一起妨害公務案,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兩名宣告緩刑。至此,這起在當地轟動一時的農民工討薪演變為妨害公務的事件塵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對自己不理智的行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響了理性維權的警鐘。
2015年8月29日,百餘名民工聚集在閬中市某商品房項目部索要拖欠的工資無果後,大量民工在張某、戚某的煽動下,前往閬中市著名景區南津關古鎮,並堵住景區大門,不準遊客進出,希望以此方式向政府施壓,達到索要工資的目的。江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羣眾報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考慮到眾多民工情緒激動,為避免發生更大的羣體性事件,民警代某勸解在場民工曹某、歐某等人要依法維權,讓開通道,方便遊客通行,並向其指出正確維權途徑。
此過程中,大量民工不聽勸阻,張某、戚某趁亂起鬨,謊稱“警察打人”,並煽動曹某、歐某等人將民警代某圍住、抓扯、推搡,並強制將其挾持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開發商施壓。沿途引來大量市民圍觀,一度致七里大道、巴都大道等交通要道堵塞,秩序混亂。
事件發生後,閬中市公安局立即調動警力,及時穩控住現場,並將曹某、董某、歐某三人抓獲。張某在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後,於2015年9月10日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其餘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到民警電話聯繫後,主動投案自首。事後,宋某及歐某的家人多次上門向受傷民警代某賠禮道歉,民警對二人的行為表示了諒解。隨後,檢察機關認為張某等8人的行為性質惡劣,以妨害公務罪對其提起公訴。8名被告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對犯罪情節供認不諱,對罪名亦無異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8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長時間在交通要道上對民警進行挾持,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故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張某、戚某組織並煽動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歐某、等6人起到輔助、次要作用,是從犯。綜合8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和其認罪、悔罪態度,法院最終決定對8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其6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兩人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