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宣判:被告人一年通話2.3萬次詐騙56萬據央視報道,社會高度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今天上午9時在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時,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16年8月,剛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山東臨沂市羅莊區中坦村18歲女孩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被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全部學費9900元,傷心欲絕的徐玉玉在報警回家的路上心臟驟停猝死。
2017年4月17日,檢察機關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6月2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等7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
經調查,被告人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期間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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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父親走出法庭後落淚,事後接受採訪時稱,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希望嚴懲疑犯,不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