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過,
預示着盛夏時節正式開始。
對於廣大勞動者,
特別是户外勞動者而言,
夏天將增加一項收入——
高温津貼。
什麼是高温津貼?
哪些人可以領?
具體標準多少?
一起來了解!
高温津貼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温津貼制度。
《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誰能享受高温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温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貼。
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最高氣温超40℃
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温,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温天氣來臨前
單位應為勞動者體檢
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高温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温天氣停止作業
不得扣減工資
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單位不發高温津貼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温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
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採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高温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部分省份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安徽發放標準
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
部分省份高温津貼一覽表(統計截至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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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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