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存在着一羣特殊的人,他們不似我們身體康健,他們身有殘疾。有些殘疾人因為自己的缺陷萎靡不振,有些人利用身體的殘疾開啓了乞討之路。這是一位買早飯的大姐。
這位大姐今年50歲,6個月大的時候,意外跌進火爐,雙腳燒傷嚴重。送去醫院治療之後,小腿以下部分被截肢,從此只能用膝蓋走路。她的身高只有1.2米,膝蓋以下只保留了10釐米。
她在上世紀80年代初結婚,1982年的時候剩生下了一個女兒。在女兒4個月的時候,丈夫拋妻棄女,一去不回。她只能憑藉着自己的努力去養活女兒,她靠着自己的膝蓋種菜、養豬、織布、繡花…
身體殘疾,家庭重擔並沒有讓這個堅強的女人倒下。她憑藉着自己的毅力撐起了自己的家,養育着她的女兒。
她也曾經裝過假肢,但是雙腿卻因發炎痛不能忍,讓她很痛苦,她只能繼續用膝蓋跪着走路。每次跪着走500米,膝蓋就會很疼,但是為了省錢,她每次去街上的時候都是靠膝蓋走路。每年回家的次數也僅僅只有5次。她的堅強,她的毅力讓我們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