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掛橫幅指小三上位,原因實在令人震驚。一條紅底白字的橫幅懸掛在浙江某高校馬路邊的一顆大樹和一盞路燈間,上面寫有“恭喜XXXX大學15級研究生XXX日夜奮戰成功小三上位”的大字。本文圖片均來自微博11月2日,一張直指“浙江某高校研究生當小三”的橫幅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傳播。
校內掛橫幅指小三上位 原因實在令人震驚
照片中,一條紅底白字的橫幅懸掛在馬路邊的一顆大樹和一盞路燈間,上面寫有“恭喜XXXX大學15級研究生XXX日夜奮戰成功小三上位”的大字。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3日從懸掛該橫幅的浙江某高校宣傳部獲悉,橫幅是2日上午校外社會人士偷溜進學校、趁人不備時懸掛的,位置在學校行政樓對面,靠近校園南門。校內巡視保安發現後立即取下,但主事者已拍下照片併發到個人微信朋友圈傳播。
2日晚9點15分,該校在實名認證的微博中發佈“嚴正聲明”,稱經學校初步調查取證,橫幅事件主事者非該校師生及師生家屬,初步調查為某企業工作人員,與學校師生無相關聯繫。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橫幅事件主事者已在派出所接受調查。請尊重個人隱私,勿傳播此類圖片。
針對橫幅中被點名的研究生身份,該校宣傳部相關人士表示,出於保護個人隱私考慮,“不便透露是否為本校學生”,以免對個人造成過大的心理傷害。
該校在實名認證的微博中發佈“嚴正聲明”,稱經學校初步調查取證,橫幅事件主事者非該校師生及師生家屬,初步調查為某企業工作人員,與學校師生無相關聯繫。澎湃新聞3日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瞭解到,該局下屬的白楊派出所確於2日下午接到學校方面救助,但由於橫幅懸掛時間短,沒有構成嚴重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警方只能為雙方組織調解,對橫幅主事者進行批評教育。目前,該事件的後續處理由學校出面,協調當事雙方解決。
“從橫幅內容來看,主事者指名道姓稱某人為小三的用語具有明顯詆譭性,可定性為侵害名譽權。”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沈希竹律師告訴澎湃新聞,但由於橫幅已被撤下,且無其他證據表明主事者採用其他手段公然侮辱涉事者,故無法追究掛橫幅者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但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因此涉事者仍可通過訴訟或私下協商的方式要求賠償。
“從原配角度,若確因第三者介入導致婚姻破裂等情況,應採取法律途徑解決,類似掛橫幅的過激行為只可能使自己面臨被訴訟的不利局面。”沈希竹向澎湃新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