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養老金方案終於出爐!不管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個人養老保險,這樣一項民生政策已經成為醫改政策的一個重要項目!2017年3月底,廣東省公佈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漲5.5%,實現13連漲,遠超CPI漲幅。
從2005年的700多元起漲,12年來,廣東的養老金漲了兩倍多。
日前,在查閲了各地政府相關公告文件後記者發現,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除港澳台外)已全部公佈養老金調整方案。
31省養老金方案:四省市月均養老金超3000元
根據31省養老金方案的內容顯示,目前僅有北京、廣西和青海三地明確2017年調整後的平均養老金水平,分別達到月均3770元、2305元和3353元,位居全國前列。
據公開數據顯示,西藏、北京、上海、青海四地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均已超過3000元,排在全國前列。(製表:中新網)
西藏雖未公開2016年、2017年的相關數據,但其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高達3678元,按照人社部規定的2016年6.5%漲幅和2017年5.5%漲幅,西藏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或高達4132.5元,成為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最高的地區。
四川2015年、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均未超過2000元,排在全國墊底位置。
記者從天津市財政部門獲悉,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市財政局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印發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調整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幅為5.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6%,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4.5%,全市208萬人受益。今年1至6月份增加部分隨7月份養老金一併補發。
據悉,天津市調整範圍規定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鈎調整、適當傾斜和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等。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記者 劉英潮)
(2017-08-15)
小編最近看到一份排名報告,《2017全球養老指數報告》。在報告中,中國的養老指數綜合排名在第38位。對於這個位次,小編要很官方地説一句,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自今年以來,已有22省市公佈了養老金調整方案。養老金漲幅再創新低?哪個地方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較高?哪裏又最低呢?
1、企業機關同步調整 差距會變大嗎?
隨着近幾年國家的政策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金額已從2005年的714元/月,到2016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2362元,10年內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上漲了近2倍。雖然從2016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同步調整,但奈何養老金的基數沒有改變,因此企業與機關單位之間的差距還是存在的。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江蘇省已明確提出,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大於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所以我們或許還是能得到相對公平的待遇的。
2、西藏或是養老金最高的地區
據公開的數據顯示,北京、上海兩地的養老金已連續3年在3000元以上了。而相對東部地區,如廣東等發達地區而言,寧夏、青海、新疆等地的養老金卻高出許多。尤其是西藏,更是將各大省份狂甩至身後,西藏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或高達4132.5元,成為當之無愧的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最高的地區。
3、養老金漲幅再創新低 未來還會再下降嗎?
小編覺得養老金的調整幅度需要綜合考慮到國內的經濟發展狀況、職工工資水平、人們的消費水平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國經濟增長的速度放緩,工資的增長幅度也較小,但人們的壽命卻越來越長了,因此在短時間內養老金的漲幅提升的機會不大,下降的可能性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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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中新經緯客户端7月22日電(王培文)近日,北京、天津、廣東等地相繼出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有22個省市公佈了養老金調整方案。
今年4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5.5%左右,並要求各地區於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4月26日,上海率先公佈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此後各地相繼跟進。據瞭解,廣西、四川、山西等地明確要求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位,上海則已在6月份完成發放。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能夠漲多少?
經過調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能夠漲多少呢?按照人社部之前下發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公佈調整方案的地區普遍採取了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資料圖
定額調整部分,各地增加的幅度各不相同,福建最低,每人每月增加35元;遼寧的定額調整分為五檔,最高檔為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掛鈎調整部分,以上海為例,先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再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按照人社部下發文件的要求,各地養老金調整要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照顧。已公佈調整方案的地區都發布相關細則,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養老金;廣西、四川等五個省份發佈細則,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照顧。
據中新經緯客户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梳理,廣西、四川、廣東等10省市明確表明調整幅度在5.5%左右,與人社部今年公佈的指導線相一致,江蘇、黑龍江兩地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則超過6%,但低於人社部去年發佈的6.5%指導線。
哪個地方養老金最高?
本次調整後,各地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能夠達到什麼水平呢?據中新經緯客户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梳理,目前僅有北京、廣西兩地明確調整後的平均養老金水平,分別達到3770元和2305元。
根據公開資料,中新經緯客户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整理了近三年全國17個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情況。
公開數據顯示,北京、上海兩地經濟發達,近三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都超過了3000元;寧夏、新疆、青海等地雖經濟發展水平不及中東部地區,但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卻超過廣東、山東等地。
值得一提的是西藏,雖然2016年、2017年未公佈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但其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高達3678元,按照人社部規定的2016年6.5%漲幅和2017年5.5%漲幅,西藏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或高達4132.5元,成為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最高的地區。
養老金增幅創新低,未來還會下降嗎?
據瞭解,自2005年以來,中國已經連續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2005年至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幅多數保持在10%,2016年漲幅下滑到6.5%,2017年5.5%的漲幅更是創下了近年來的新低。
圖片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對此,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對中新經緯客户端(微信公眾號:jwview)表示,今年5.5%的漲幅是與中國目前經濟增速放緩相匹配的,與社保基金的支付能力相適應的,長期保持10%以上的漲幅是不可持續的。
“主要是近幾年中國經濟增速放緩,工資增長速度也相對放慢,物價上漲幅度不高,社保基金支付承受能力所面臨的壓力逐漸增大,綜合考慮,基於可持續地安排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合理增長,需要放緩養老金的增長幅度。”蘇海南説。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在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也表示,確定5.5%左右的上調比例,是綜合考慮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統籌考慮了經濟發展狀況、職工工資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後確定的調整幅度。
面臨經濟增長放緩和中國老齡化加速的局面,未來養老金調整的幅度是否會繼續下降呢?蘇海南認為,是否繼續下降尚不確定,但很難再出現高達10%的增速。
企業機關同步調整,差距會拉大嗎?
相關報道顯示,2005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金額約為714元/月,2016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已增加到2362元,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已經漲了兩倍。不過,據中國經濟週刊援引一位不願具名的專業人士的消息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比企業高出一倍。
資料圖
2015年國務院發佈文件,決定終結養老金“雙軌制”,從2016年開始,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同步調整。由於養老金的基數沒有改變,有分析認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在養老金方面的不合理差距仍然存在,甚至有擴大的可能性。
據中新經緯客户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梳理,2017年廣東、廣西、浙江等9個地區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實行統一標準,四川、山西、遼寧等12個地區則實行差異調整。部分地區如江蘇省,明確提出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大於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兩者的相對差距將進一步降低。
盧愛紅在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17年養老金調整將注重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地區間的平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和改革後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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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好消息!
蘇州市區退休人員
又要上漲啦!
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調整方案正式出台。按照省人社部門的統一要求,我市退休人員基本調整工作將在7月31日前完成。
今年兩類人員的調整辦法完全統一
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今年我市將繼續同步統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兩類人員基本的調整辦法完全統一。調整對象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總體框架不變但實行繳費年限分檔掛鈎
根據省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調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員基本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鈎和與本人基本掛鈎三部分組成,其中與繳費年限掛鈎部分採取年限分檔掛鈎,更好地體現了長繳多得。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部分。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部分不再採取全部繳費年限統一標準的辦法,改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分段進行掛鈎。
具體辦法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三)與本人基本掛鈎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調整前月基本的2%調整。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仍可享受傾斜
考慮到高齡人員的實際生活需求,歷年來全省基本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今年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
☞對於2016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對於2016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暫預發預調,待新辦法參數確定後,再重新計發。同時,由於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結算年度不同,根據省統一部署, 對今年上半年與去年下半年同一結算年度內,使用相同基礎計發基數的企業新退休人員,自7月1日起參照今年普調辦法調整。
附:2017年蘇州市退休人員基本調整表
接下來
小魚來給大家舉幾個例子
案例一
張女士1966年12月出生,以企業職工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6年12月滿50週歲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均為實際繳費年限)為15年,此次調整前張女士的月基本為942.9元,此次調整張女士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調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鈎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鈎調整:
張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1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鈎調整:
張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掛鈎調整:
942.9元 × 2% =18.86元,見分進角後為18.9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張女士還未年滿70週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張女士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18.9元=82.4元。
調整後基本金額為:
942.9元+82.4元=1025.3元。
張女士2017年基本增長幅度為:
82.4元∻942.9元∗100%=8.74%(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案例二
王先生1955年3月出生, 2015年3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24年2個月,此次調整前王先生的月基本為2254元,此次調整王先生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調整:
王先生繳費年限24年2個月,超過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鈎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鈎調整:
(25-15)年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鈎調整:
王先生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掛鈎調整:
2254元 × 2% = 45.08元,見分進角後為45.1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王先生還未年滿70週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王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45.1元=135.6元。
調整後基本金額為:
2254元+135.6元=2389.6元。
王先生2017年基本增長幅度為:
135.6元∻2254元∗100%=6.02%(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案例三
周先生1945年1月出生, 2005年1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41年6個月,此次調整前周先生的月基本為3895.3元,此次調整週先生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調整:
周先生繳費年限41年6個月,超過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鈎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鈎調整:
(25-15)年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鈎調整:
(42-25)年 ×3.9元/年 = 66.3元
(3)與個人掛鈎調整:
3895.3元 ×2%=77.91元,見分進角即為78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周先生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因此可享受高齡傾斜調整25元。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周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66.3元+78元+25元=259.8元。
調整後基本金額為:
3895.3元+259.8元=4155.1元。
周先生2017年基本增長幅度為:
259.8元∻3895.3元∗100%=6.67%(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