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大學生又失聯?女生住網吧一個月原因讓人唏噓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綜合

  大學暑假已經開始一個月了,畢業生們也早已離校開啓新的職場生活。但是,身在東北的一對父母卻到派出所報警了,因為他們的女兒已經快一個月沒聯繫家裏,有人告訴他們,最近女大學生失聯事件頻發,他們的女兒會不會也失聯了?

  謠言:女大學生又失聯,一個月沒回家

  真相:女生住網吧一個月,因掛科沒拿到畢業證,沒臉回家

  揭秘真相:

  南京某大學的畢業生小葛在離校後,刻意不與家人聯繫。身在東北老家的父母對她下落不明寢食難安。7月底,父親葛師傅到仙林派出所求助。民警經四天查找,8月3日晚終於在網吧找到小葛。女生住網吧一個月,背後原因讓人大跌眼鏡。原來,小葛因掛科沒拿到畢業證無顏回家見父母,自離校後就拖着行李遊蕩在學校周邊。小葛告訴記者,這段時間一直在學校附近徘徊,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就住在網吧。

  小葛一個女生住網吧一個月,把她的父母擔心壞了。在述説寧願住網吧一個月,也不願回家的原因時,小葛哭了。經過警官的開導,小葛認識到了自己不對,不管出什麼事,不應該逃避父母讓家人擔心。民警又與葛師傅溝通,他説和女兒見面後,不提畢業證的事,能一起回家就好,不會給她施壓。隨後,父女見面彼此內心激動,但表現得也很平常。小葛在派出所吃了晚飯後,跟隨父親回旅館了。

  還好不是失聯事件,女生住網吧一個月,也是挺心酸的。不過,比起沒臉面回家,讓父母擔心才是最不應該的。不管現實如何殘酷,勇敢面對才是最好的方法。


  相信這兩天大家都被“深圳女大學生來港失聯”的新聞刷屏了,無論事件的結果真實與否,小編都想給大家提個醒。出門在外,一定要尊重當地的文化,遵守當地的法律。有些你覺得不足為奇的一件小事,可能在香港得罰款坐牢…

  特別容易中招的有這幾個!

  不分地點隨意抽煙

  “禁止吸煙”這個口號在內地可能我們也聽到麻木了,但宣傳歸宣傳,行動歸行動,這似乎也僅僅是一個口號而已。然而到了香港,禁止吸煙可是一項全面落實的法例。

  香港《禁止吸煙條例》於1982年訂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時至今日經過多次修改,生效的禁煙區基本上覆蓋了大部分公共場所。就連酒吧、麻將室、夜總會這些娛樂場所也涵蓋在內。記不住是哪些地方也沒關係,反正都會有醒目的標誌提醒你!

  一旦在這種禁煙場所抽煙,可被定額罰款HKD1500至最高HKD5000,行為嚴重者,還有可能面臨打官司,以及1-2年的監禁。也別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不會被發現,附近的人看到你抽煙都可以直接舉報…

  所以説啊,藝術都是高於生活的,別被香港的電影矇騙了。

  闖紅燈過馬路

  説起這個大家肯定更有感觸!曾經不是還有個很火的段子嘛,説中國式過馬路的特點是湊齊一小撮人就走。小編只能説,如果你在香港也敢這麼過馬路,那也是面臨罰款和坐牢的。

  根據香港的交通法規,不遵守交警或交通燈指示,不使用斑馬線過馬路,均為違法。如果15米範圍內有人行橫道、天橋、地下通道,行人過馬路必須使用這些設施,否則即為違法。路邊圍欄和中央分帶道不允許穿過或翻越。任何人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內的有關行人違例事項,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

  要知道,香港可是出了名的法制社會,每每嚴查違規過馬路的行人,給出的口號都是“冇情講,冇警告!”一旦被捉到,只能老老實實被記名罰款!

  而且香港的交通法規確實和內地有些差別,他們學駕照時可能沒有強調過十字路口要減速…只要前方是綠燈,香港司機們可能會再給一腳油門快速通過。所以為了不被罰款,更為了人身安全,還是嚴格遵守人家的交通規則吧!

  出門不帶身份證

  對,你沒有看錯!在香港不隨身攜帶身份證也違法…入境處的條例上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任何人如年滿15歲及是身份證持有人或是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須申請予以登記的人或是越南難民證持有人,即須時刻隨身攜帶其身份證明文件。

  不過據一些親身經歷的小夥伴説,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警察叔叔也是比較寬容的,會讓你回去拿,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就行,畢竟他們也不是故意為難你,就是為了防止非法入境、偷渡那些人。但無法按規定提供身份證明的,在香港實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2級罰款,也就是5000塊!

  反正隨身攜帶身份證也不是什麼難事,還是不要跟錢過不去!

  破壞環境

  相信大家也都或多或少聽到過,為了保護郊野生態環境,香港還有大片土地未開發。由此可見香港人民對環境的重視程度!對待破壞環境的人,當然也要嚴懲!

  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在路上亂貼小廣告,以及不文明遛狗的人,都有可能被罰款。去年一年這類罰款的總額就達到了近六千萬,還是那句話,不要心存僥倖,別等到被開罰單了才一臉懵*…

  地鐵內進食

  這一條倒不是政府規定,是港鐵自己規定的。為了提醒乘客不得在付費區內進食,港鐵除了張貼告示及發放廣播之外,亦會不時派職員巡查各車站及車廂,以檢控違規的乘客。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7條,在港鐵已付車費區域內進食或企圖進食任何食物或飲用或企圖飲用任何飲品,不論是酒精類或非酒精類飲品,會被罰款港幣2,000元。

  除此之外,還有大大小小四十多條罰款規定…

  不過港鐵條例一方面是為了規範大家行為文明,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運營安全。説句玩笑話,地鐵本來就是封閉空間,吃東西味道很大,就不説那種韭菜味兒的了,萬一來個急剎車,嗆着了也是大事阿!

  話説回來,勸大家不要在香港違規違法的原因,也不單單是罰錢這麼簡單。據瞭解,在港犯刑事罪行而被定罪的內地人士,只要其涉及的控罪最高監禁刑期為2年或以上,即使其實際刑期低於2年,入境處亦會將其資料向內地公安機關通報,涉及的違法行為通常為在港非法工作、違反逗留條件、管有或使用偽造證件、提供虛假聲明、從事性工作等的刑事罪行。內地當局會視乎情況,一般在2至5年內不會簽發赴港簽註及旅行證件給予有關人士,以防止他們再次在港從事違法活動。

  畢竟來到香港,大家都是背井離鄉的,對當地的法律法規瞭解的不是很透徹,一不小心可能就留下無法抹掉的“案底”…所以説啊,為了自身信譽,也是為了錢,還是努力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吧!

  本文為下一站香港原創,轉載請聯繫我們

  (2017-08-03)


  記者丨賈磊 實習編輯丨彭婉超

  最近,吉林農業科技學院女大學生慕某失聯的事,引起了網友和廣大市民密切的關注。

  6月中旬有網友發消息稱,吉林農業科技學院女大學生慕某是於6月2日22時30分許,在九站橋頭附近的松花江邊走失的。走時穿白色帶帽子或黑白間條上衣... ...

  該網友上傳的圖片顯示,失聯女學生今年24歲,身高1.62米,來自遼源市東豐縣,是該校製藥工程系在讀大學生。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該女學生的父親慕先生。“那天下午,她還在圖書館裏看書學習呢,可晚上就突然失蹤了。”

  慕先生説,事發後自己和親友立即來到吉林市,經調取監控錄像及詢問女兒的同學得知,在事發前,女兒並沒出現任何異常舉動,監控中,她最後在校時間是下午6點。

  經調取校外治安監控,慕某在當天22時30分左右,出現在學校附近的松花江邊,之後便再無蹤跡可尋。

  6月3日時,有環衞工人在學校附近的松花江邊撿到了慕某的書包,包內有準考證、手機、錢包和一些生活用品。

  慕先生説,為尋找女兒蹤跡,他和家人每天舉着尋人啓示牌四處尋找,但始終沒有任何線索,他痛苦萬分,整日以淚洗面。

  7月10日,有網友發消息稱,7月5日,警方在德惠市岔路口附近的江邊打撈出一具女性遺體。經家屬辨認和DNA鑑定證實,系失蹤長達一個月之久的女大學生慕某。

  記者再次聯繫到慕先生。慕先生説,在接到德惠警方的通知後,7月5日,他和家人趕到了德惠市,經現場辨認,以及NDA鑑定,被打撈出的女性遺體,確為失聯多日的女大學生慕某。

  現在,慕先生及家人已回到吉林市,正在與校方溝通,並處理善後事宜。同時,校方也表示正在積極與家屬溝通,安撫家屬情緒,並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2017-07-11)


  (原標題:蘭州女大學生與河南小夥網戀後失聯60天 私奔還是被拐騙? )

  最近,年近50歲的甘肅男子楊晨開始變得有些偏執。

  此前不甚鍛鍊的他,自從女兒“失聯”便開啓了瘋狂快走模式,“每天晚上繞着小區外圍轉圈,不到晚上11點根本不想回家。”這位曾經脾氣温和的父親,自從女兒隨河南籍男網友“出走”,一提到相關話題,便滔滔不絕,表情扭曲,幾欲落淚。

  從2017年2月16日算起,蘭州女大學生楊豔已經離家60余天。兩個月的時間裏,家裏人為了找回她已經輾轉北京鄧州杭州等5個城市,數萬公里,甚至報案,希望警方能動用偵察手段尋回女兒。蘭州市城關分局酒泉派出所也確於2月25日以楊豔“被拐賣”立案。

  然而,在紅星新聞前往甘肅蘭州、河南鄧州兩地探訪後發現,“失聯拐賣”背後有很多可疑之處。

  男方的父親稱,所謂失聯是楊豔和自家兒子擔心女方父母反對交往而故意中斷了聯繫,“他們一直在一起,感情好着呢。”

  而截至紅星新聞發出這篇稿件時,失聯的蘭州女大學生和河南男網友仍未現身。

  失聯的女大學生和河南男網友

  圖據紅星新聞

  網戀與失聯

  21歲女兒與男網友見面後消失

  女孩手機關機,家人報案

  楊晨又一次倚在女兒房門發呆。

  “總感覺家裏少了個人,死氣沉沉的……”説這話的時候,他總不住去擦拭女兒留在家裏的相框,相框裏女兒10歲、18歲的藝術照刺痛他的眼睛。他不經常抹淚,有淚珠也任由它自由滾落,如心頭碎石。“還有這麼多書,都是她看過的。”楊晨説,女兒天性單純感情豐沛,最愛看張愛玲的作品,《平凡的世界》是她的珍藏。

  原本,他們一家三代5口人合住在一起,唯一的女兒就是他珍寶般的存在。“她媽媽這麼長時間也是吃不好飯,經常半夜了還醒着;爺爺奶奶90多歲了,一提到孫女也是垂頭喪氣……”

  失聯女大學生楊豔蘭州家中卧室一角

  圖據紅星新聞

  一切不愉快的開始,皆源於今年年初的一次相見。

  經瞭解,楊晨的女兒楊豔今年21歲,系蘭州一所高校大四學生。從2016年7月開始,便通過QQ與河南鄧州男子馮娃相識網戀。今年2月14日,馮娃來到蘭州,為女兒購買了去河南鄧州的火車票。2月16日,馮娃帶着楊豔一起乘坐火車去往河南鄧州。

  然而,這一切楊家絲毫不知情。

  據楊晨回憶,2月16日中午,妻子回家後發現女兒不在家中,遂電話聯繫,女兒告訴媽媽“我好着呢,在外面”。誰知直到下午女兒還是沒有回家。楊先生夫婦再撥打女兒電話時,電話已關機。

  自此,楊晨便與女兒失去了聯繫,女兒手機則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心急如焚的楊晨夫婦當日就向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酒泉路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立案

  以“被拐賣”之名找尋

  警方與家人輾轉多地未見人

  在警方的協助下,楊晨通過女兒手機相關信息查詢,才發現她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頻繁與一個叫馮娃的人聯繫。

  楊晨試圖與馮娃進行對話,但對方一直拒絕接聽。2月20日,楊先生給馮娃發了短信,勸其送回女兒,否則報警,馮娃這才回電話,告知楊晨女兒很好,他們在北京順義,讓楊先生放心。楊先生隨後趕到北京順義,並與北京警方取得聯繫,卻找尋未果。

  河南男網友馮娃 圖據紅星新聞

  回到蘭州的楊晨夫婦,便把壓力持續投向了酒泉派出所。2月25日,酒泉派出所以楊豔“被拐賣”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條件正式立案。隨後,該所民警在楊豔母親的陪同下輾轉到河南鄧州馮娃老家找尋,但也只是見到了馮娃家長,並未見到兩個年輕人。

  在警方的問詢下,馮娃的父親承認兒子確實帶着楊豔到了家裏。兩人2月17日到家,小住兩晚後,2月19日一起去了南方,具體地方他並不知道。

  楊豔母親一行便又從河南鄧州追到了杭州、廣州等地。在杭州一處城中村,好心人辨認後告訴楊豔母親,馮娃和楊豔確曾在一處破舊出租屋住過,但在他們來的前一天離開了。

  原標題:女大學生與小夥網戀後失聯 男方家屬否認拐騙一説 (中華網)

  (2017-04-18)


  楚天都市報4月2日訊(記者葉文波 通訊員李鵬程)武漢市江夏區21歲女大學生失聯13天,牽動着社會各界的心(詳見2日《楚天都市報》A10版報道)。今日下午,好消息傳來,根據好心市民提供線索,趙先生夫妻倆和學校老師在大冶市救助站找到了佳佳,且平安無事。

  4月2日,楚天都市報報道佳佳失聯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大家紛紛祈禱佳佳能夠平安歸來。在楚天都市報客户端“看楚天”上,2萬多人閲讀該新聞;在楚天都市報新浪官方微博,超過16萬人閲讀該新聞。網友“lucky肆年”留言:“希望能早日找到。”網友“黃濤-super濤”留言:“作為一個在武漢讀大學的江西老表,願老鄉平安!”

  《楚天都市報》新浪官方微博部分留言

  2日上午,有好心市民聯繫趙先生,稱在大冶市金牛鎮見過一名女孩疑似佳佳。隨後,趙先生夫婦、學校老師等人趕往大冶市金牛鎮派出所,準備查看城市監控,看是否能發現線索。巧的是,金牛鎮派出所民警看到他們手中的尋人啓事後,稱救助過該女孩。

  原來,佳佳因掛科被家長批評後獨自離校,之後一直沿107國道走了70多公里,來到了大冶市金牛鎮黃泥村。由於她身上什麼都沒帶,加上大熱天還穿着襖子,又餓又累,筋疲力盡,在路邊逗留。有市民看到她後,察覺到不對勁報了警。金牛鎮派出所民警將她帶回派出所,原本準備幫她尋找家人,可佳佳什麼也不説,加上身上沒帶證件無法核實身份,民警只好將她送到大冶市救助站。

  今日下午3時,趙先生夫婦和學校老師見到佳佳安然無恙,都長舒了一口氣。輔導員毛老師説:“學校每天抽調了大量人員幫忙尋找,我們沒有放棄任何一條線索,終於找到了!”趙先生表示:“女兒一切平安,我們會好好關心她,十分感謝學校、警方和社會各界的關心!”

  (2017-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