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在交通事故里面受傷的人,佔比最高的是30-39歲這個年齡層,然後分別是40-49歲以及20-29歲的年齡層。換言之,青壯年是最容易出現交通事故的人羣,而這些人恰好又是社會企業員工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站在維持社會企業穩定發展的角度來看,企業很有必要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的培訓。在所有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里面,駕駛員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在機動車事故里面駕駛員的死亡人數差不多是總死亡人數的34%,所以對於那些有公用車的企業以及員工私家車較多的企業中,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的培訓也十分重要。
如今,雖然汽車的總量大大增加了,但很多人的安全意識依然十分薄弱,常常做出闖紅燈或者橫穿馬路的事情來,每年都會出現大量的,行人因為亂闖紅燈、橫穿馬路被撞傷,甚至因此死亡的事件,接下來我們就來討論一下若是不小心撞到了闖紅燈的人或電瓶車,作為車主是否需要承擔相關責任呢?很多車主認為,自己駕駛時嚴格遵守了交規,應該不用擔責。
但交警卻指出,即使是因為行人或電瓶車亂闖紅燈才導致他們被撞,駕駛員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通常情況下是10%,這是因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行人以及電瓶車始終是處於弱勢一方,法律對這類羣體有一定程度的保護,而且不少駕駛員在路況狀態良好時就不會對自己的車速進行控制,常常處於高速甚至超速狀態,所以雖然這種事故的主要原因在行人或電瓶車身上,車主依然要承擔10%的責任。
國家既然出台了交通規則就表明它有它存在的意義,大家一定要牢牢謹記並且好好遵守,安全的道路環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如果僅僅依靠法律法規來規範,自己心中卻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強烈意識,那麼總有一天會出現嚴重的交通事故。遵守交通規則意味着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使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侵犯,一個人的背後往往是一整個家庭,不管怎麼樣,我們都不能對安全問題掉以輕心。
同時,遵守交通規則也是對他人生命負責的表現,作為司機,如果隨意違反交通規則從而導致他人受傷的話,不僅自己要承擔責任,而且對他人也會造成一種不可逆轉的傷害,嚴重情況下還會導致對方整個家庭的不幸。作為普通行人,如果隨意違反交通規則就有可能被車輛撞倒,不僅自己身體承受了痛苦,還會導致他人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會造成別人的困擾,所以,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人的義務和責任。
在實際的駕駛過程中,時常會出現司機忘記行人優先這一現象,經過人行道時不先避讓行人,讓行人避讓車,假設行人的速度慢了,甚至還會鳴笛催促,這是極其不文明的行為。行人相對於汽車的鋼鐵之軀來講,屬於弱勢羣體,倘若不小心撞到了行人,會給他們帶來嚴重的傷害,在此看來,行人優先是非常必要的。老年人由於腿腳老化導致行動不便,在過人行道時走得慢也在情理之中,如果這是鳴笛可能會驚嚇到他們,摔倒或者出現其他的意外就不好了,人與人之間是需要相互體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