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組人員互毆,置飛行安全於何處?
機組人員互毆,置飛行安全於何處?
3月6日,在國內某航空公司一架航班上,機長與乘務長在飛行過程中發生爭執並相互毆打,機長將乘務長手打骨折,乘務長把機長門牙敲掉半顆。次日,該航空公司回應,相關人員已第一時間停止工作,公司對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表示誠摯歉意。
機長與乘務長在客機上互毆,機組人員類似低素質、高風險行為並非首次。現實中,如果乘客在飛機上違反相關規定,會依法受到相應處罰。機組人員有義務、有責任告知、勸導乘客遵守相關規定,如今反倒成了製造安全風險的人,讓人大跌眼鏡。
我國民用航空器安全保衞條例中有關“禁止在航空器內打架、尋釁滋事等”的規定,適用於航空器內的每個人,機組人員尤其要遵守,一旦違反,無一例外應受到懲處,而非內部解決。
一起重大的飛行事故背後,通常有29個事故徵兆,每個徵兆背後有300個事故苗頭,每個苗頭背後還有1000個事故隱患。如果安全隱患零容忍只是停留於紙面,如果連機組人員都無視飛行安全,做出令乘客膽戰心驚的違規舉動,航空業的發展、各大航司的未來無疑會受到影響。
資深飛行員讓·米歇爾·盧瓦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航空安全不是一本書或是一個軟件那麼簡單,它是一種文化,每一名從業者都應成為其中的一分子。”眼下,要確保所有機組人員樹立飛行安全意識,對於任何妨礙飛行安全的違規行為必須實行“一票否決”和“零容忍”。只有每位機組人員時刻抱持對飛行安全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旅客才能收穫平穩舒心的飛行體驗。
近年來,民航部門一直狠抓民航安全措施的落實,同時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違反民航安全操作規章和民航安全工作條例規定的違法違紀行為。如此背景下,此番事件依舊發生,折射出相關監管還須進一步加強,對航空安全的重視和保障,不能有絲毫鬆懈。同時,要多一些事前監管,要防患於未然。
丁慎毅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