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信 房產無法繼承

失信,不僅自身行動受限,還會累及親人!

本報欽州訊 近日,欽州市欽北區法院執結一起15年前被執行人一直拖延履行的執行舊案。該案被執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讓家人無法順利繼承其遺產,面臨更多的法律風險。

2004年,易某向利某經營的制香廠供應原料,但利某不支付貨款。易某向欽北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利某償還易某貨款1.2萬元。但利某在履行期未還款,當起了“失信人”。

2005年9月,易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利某及其丈夫葉某因其他執行案件導致葉某名下的房產被法院拍賣,但無人競買而流拍。而利某、葉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易某的債權沒有得到實現,案件進入了終本程序。2006年,易某再次要求核查利某的財產狀況,仍未能發現被執行人利某、葉某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今年5月,易某再次來到欽北區法院希望能恢復執行以實現債權。因案件年份跨度大,需要重新確認被執行人利某的身份情況,恢復執行此案存在較多困難。通過“智慧法院”與公安系統連接,確認利某的身份信息後,發現利某住址已變更,去向不明。執行幹警通過“網控系統”查詢到利某在銀行有存款,於是凍結了利某的銀行賬户,但利某的銀行存款未能全部償還易某的貨款。執行幹警通過法院“大數據”發現利某在2016年與葉某通過訴訟辦理了離婚手續,據此確認了利某的住址。

經過了解,葉某已經過世,葉某的遺產即為之前未能拍賣成功的房產,是利某與葉某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利某兒子為繼承葉某的遺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而該房產一直因被法院查封致使無法順利繼承。為此,利某的兒子要求主動替父母履行還款義務,希望法院能解除查封。

8月份,經過法院主持和解,易某與利某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利某的兒子當庭支付了本息共2.3萬元給易某。

(盧春光)

來源: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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