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現在的家長都奉行“鼓勵式教育”,所以當遇到孩子不聽話或淘氣等問題時,也多是批評,幾乎沒有沒有靠“動手”解決問題的。

辛迪家就是這樣,辛迪的兒子三歲了,正在淘氣的時候。平時辛迪夫妻上班,孩子都是由奶奶照顧。

這天,辛迪下班回家,一進門就看見孩子一邊哭鬧一邊用手打奶奶,辛迪大聲呵斥孩子,並表示如果再出現一次這樣的

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奶奶一聽説要打孫子,立即説是自己不好,孩子正看動畫片,奶奶不小心將電視的電源碰掉,電視關機,才引得孩子哭鬧。

其實每次辛迪教訓孩子時,

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李玫瑾教授早就給出過答案,她認為“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時,家長們該打就別手軟,否則等孩子6歲後就再難改正了。”

為什麼一定要是6歲前呢?

其實我們在生活中不難發現,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無論是在生活或學習中稍遇到一些不開心、不如意的事情,或是受到一點小小的挫敗,就會出現很大的情緒波動。

但殊不知,孩子這些看似不成熟的行為與做法,都與父母從小的教育有關。

可以説,

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如孩子在小的時候沒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沒有養成規矩意識,青春期怕會更難管教,所以李教授所表達的觀點並非沒有原因。

那麼李玫瑾教授所説的4種行為,具體指的是什麼?

當孩子出現了以下行為,家長就要開始注意了,一旦批評教育不起作用,該出手時一定要出手,以避免日後積累成問題,引起嚴重的後果。

像辛迪家的情況,如果頭一次出現,可以批評教育,但如果再次出現,就沒有必要手軟了,畢竟

同時,父母也要反思,是不是平時自己做得也不夠好,比如對待父母親人、陌生的老人,是否做到尊重。

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父母帶孩子逛街購物或是外出玩耍時,有些孩子會想多玩一會或是想要某樣東西時,因願望或想法無法得到立即滿足,便採取撒潑打滾的方式,

但是時間長了,孩子覺得這種方法有效,便會經常使用。對此,

李玫瑾:若孩子有這4種行為,家長該打就別手軟,6歲後再難改正

有些孩子不懂得尊重規則或是言而無信,

我們在家中可以慣子,可孩子一旦走向社會往往因為缺少規則意識,容易傷人害己,到時父母再後悔便沒了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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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長的嬌慣之下,孩子也會出現無法控制情緒的情況,輕則哭鬧停不下來,重則摔東西,甚至是打人等。父母要予以正確引導,幫助孩子學會控制和調節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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