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永樂年間,河南衞輝府淇縣發生一樁奇案:
永樂四年(1405年)七月間,一男子騎着快馬,行色匆匆地來到洛陽縣城東李家坡的李秀才家,報來一不幸的消息。李秀才的女兒李詩晴兩天前暴病而亡。來人是女兒婆家的鄉鄰,李秀才驚聞噩耗,心中不免悲愴,詩晴是他唯一的女兒,打發走報喪的人後,簡單安置了家中事務,和妻子鞏氏一起急急趕向了女兒婆家——衞輝府淇縣的王家。
當時正值酷暑盛夏,屍體不宜在家中存放,詩晴的丈夫王瑾不待李秀才趕到,便匆匆安葬了妻子。待李秀才趕到,想看女兒最後一眼也沒看到,便責問女婿王瑾,王瑾以天氣太熱為藉口,不耐煩地向岳父解釋。李秀才和王瑾的父親王辭修是故交,王辭修卻推託有病,避而不見。
李秀才本就非常生氣,王家態度又如此冷淡,不免心中起就了疑心,女兒才二十多歲,從未聽説有病,怎會突然亡故?覺得女兒死的蹊蹺,思慮再三後,遂向縣衙具狀鳴冤,要求徹查女兒死因,懷疑是女婿謀殺了自己女兒。
淇縣新到任的縣令劉景東受理了此案,將王家父子拘捕至衙審問,王瑾一口咬定,妻子於七月六日夜間,腹痛難忍,且上吐下瀉,自己央了鄰居去請郎中診治,可不等郎中來到,妻子已氣絕而亡,自己並無任何隱情。因天氣炎熱,屍體不敢在家存放,岳父家又離的太遠,等岳父岳母來到,妻子李氏已然安葬,二老來到之後怪罪,也在情理之中,但不該誣陷是我害死了妻子。
這番回答,合情合理,貌似無懈可擊。李秀才卻不吃這一套,堅稱女兒死的可疑,既然女婿説是誣告,乾脆開棺驗屍,若能證明自己誣告,自己願受法律責罰。縣令劉景東見問不出什麼,便準了李秀才之請,決定擇日開棺驗屍。
那王瑾一聽説要開棺相驗,臉色大變,以妻子屍骨未寒,不宜動土驚擾,極力阻攔。上得堂來一直低頭不語,面有愧意的王辭修也隨聲咐合。劉縣令怒斥王瑾父子,膽敢阻攔辦案,難道是做賊心虛嗎?説罷讓人將他們父子暫且收監,待開棺之日一同帶去墓地驗屍。
到了開棺吉日,眾衙役掘開李詩晴之墓,抬去棺蓋,屍體已然腐爛,發出陣陣惡臭,眾即掩鼻探視。仵作近前,經過細細勘驗發現,李氏全身遍體鱗傷,但皆是皮外傷,渾身青紫,銀針探其口鼻,立呈黑紫色。顯然是服食了劇毒的砒霜而亡。
劉縣令看了仵作所呈之報告,當即令人將王瑾父子推至近前按倒,不由分説,讓人夾棍夾上,若不俱實招認,便要“夾死勿論。”那王瑾望望父親,王辭修低頭無語,臉已成了豬肝色。王瑾刑具上身,料難逃過,遂招出了令人瞠目結舌的殺妻經過。
原來,王瑾的祖父洪武朝就在洛陽縣經商,王辭修也是個讀書人,奈何志大才疏連個鄉試秀才也沒混上。後來其父突然病故,王辭修硬着頭皮接管了自家生意。他和那親家李秀才也是故交,王瑾和李氏詩晴幼時便已訂婚。王辭修一介書生,對生意實在不善經營,逐漸家道中落。
轉眼,兩家兒女都已長大成人。那李詩晴出落的亭亭玉立,白淨高挑,頗有幾分姿色。從小受其父薰陶,精通詩書,寫的一手娟秀小楷,有才女之譽。其時的王家已開始坐吃山空,那王瑾從小受其母親鞏氏影響較大,認為“百無一用是書生”。對讀書不感興趣,喜歡做生意,但今日的王家已是昨日黃花,做小生意看不上,做大生意又無資本,百事無成。
李秀才之妻本有和王家退婚之意,奈何李秀才不願落人口柄,説他李家失約,便做主讓女兒嫁入了王家。王家在洛陽日子越過越是艱難,後來王謹之母鞏氏病逝,要回鄉歸葬,父子倆一商量,乾脆,變賣了洛陽房產,舉家遷回了祖籍淇縣。
回到家鄉以後,王瑾在淇河碼頭上做些小生意,有時也幫人裝貨卸貨賺點錢,維持生計,但家庭矛盾卻日益凸顯。李氏從小嬌生慣養,喜舞文弄墨,吟詩作賦,但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和詩文無關,家庭條件又不允許請傭招僕。她對家務洗衣、做飯甚是厭煩,以前有婆婆鞏氏幫襯,尚不明顯。王瑾是個粗人,對妻子那種有錢人家的小姐貴婦做派極看不上,常責罵她懶散拖沓。對妻子不滿的他學會了喝酒發泄,常常藉故晚歸。
公公王辭修對兒媳李氏卻很是讚賞,常誇兒媳有卓文君之才,奈何自己的兒子不是司馬相如。“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悦己者容。”同樣愛好“文藝”的翁媳兩人常在房中談詩論畫,漸漸成了知己,對方的一個眼神,便可明白對方企圖,有點那種“心有靈犀一點通”的意思。這對“忘年交”僅僅是精神層面的交流互動,如果不出意外必定能傳為美談,成就一段歷史佳話。
四月的一個雨天,王瑾在家中沒有外出,李氏因雨天無事做飯有點晚,王瑾罵罵咧咧,説話很是粗俗難聽,二人隨之大吵了一頓,王瑾逮着李氏痛揍了一頓,李氏文弱,選擇了忍氣吞聲。誰知從這天以後,王瑾以為李氏軟弱可欺,只要回家稍不順心,便會對李氏拳打腳踢,每次都將李氏打的遍體鱗傷。王辭修罵了兒子幾次,終究是兒大不由爹,一點用也沒有,他反倒對父親產生了懷疑。兒媳每次哭的梨花帶雨,他也只能好言撫慰。
李氏對性格温和的公公王辭修漸生依賴和好感,對粗俗暴戾的丈夫越發反感,常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之嘆。李氏的這種複雜情愫,王辭修心知肚明,妻子早逝,他雖對年輕漂亮的李氏青睞有加,但她是自己兒媳,自己從小飽讀聖賢之書,這種與禮法和道德相悖的感情,被世俗所不容,遭千夫所指,自已豈能明知故犯。
妻子整天往父親的房中跑,令王瑾疑心病更重,二人有説有笑地高談闊論,自己也不懂那詩詞之意。他怕父親荒唐,也怕妻子不忠,但這種事無法開口相詢。如果二人真有私情的話,也不會説實話。一旦傳出王家的顏面將丟個乾乾淨淨。自己也無法再這城中立足,他沉吟半響,終於打定了主意。
此事只有防患於未然,不聲不響除掉李氏,方可徹底解決自己的擔憂。他以藥鼠為名,在東街藥鋪買了包砒霜備用。七月六日晚,他將毒藥放到了妻子茶水中,騙其服下……
事後,他到父親房中坦白,王辭修怒不可遏,自己對兒媳才學的欣賞,反害了她的命。自己對不起兒媳,也對不起親家,但事已至此,只能和兒子統一了口徑,欺瞞世人,以李氏暴病而亡開始發喪,誰知李秀才夫婦來到後,產生懷疑,終使事泄。
案件至此,已真相大白,劉縣令當堂而判:王瑾因疑害妻,企圖瞞天過海,判其斬立決。王辭修知情不舉,幫其遮掩,罪同從犯,判杖三十,充軍塞外,遇赦方能迴轉。此案至此結陳。
奇案點評:
一場翁媳的精神之戀,引來一場悲劇。不得不説疑心也是病,發作起來真要命。在與家人或朋友的相處中,信任是基礎,若對誰都有疑心豈不成了杞人憂天!嚴重懷疑本案中的王瑾有精神疾病,連自己最親近的人都不相信。引來家庭悲劇,夫妻喪命,父親充軍,也是報應不爽。
參考文獻:《古代奇案大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