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鍾茂初:通過財税舉措實施生育友好型普惠政策

  本報天津3月3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春豔)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鍾茂初提出,目前全國各地積極探索發放育兒補貼金、延長生育假等鼓勵生育政策,但同時存在“政策部門請客,用人單位買單”,加重企事業單位用人成本,對此他建議通過財税舉措實施生育友好型普惠政策。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3個子女政策,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國務院相關文件也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推動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等支持政策,多措並舉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鍾茂初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比如擠佔社會保障資源用於獎勵生育,將普通民眾的社會保障權益作為資源,讓生育子女家庭處於優先位;只對生育階段進行補助,缺乏對養育、教育階段的長期補助。此外,目前各地政策不一,沒有體現全國一致的普惠性生育政策。

  他提出,政策部門應着重解決生育支持政策的非普惠性(只有少部分人羣能夠實際享受到政策實惠);出台對用人單位的激勵政策,解決生育支持政策加重用人單位負擔問題;關注一體化減輕生育、養育、教育各階段的家庭負擔。

  鍾茂初説,要基於“降低撫養成本是提高生育率的根本有效政策”的理論與實踐認知,通過財税舉措實施生育友好型政策。

  他建議實施普惠性的個人所得税調節政策。對於一孩、二孩、三孩的生育養育教育成本,收入超過起徵點的,納入個税專項附加扣除範圍;收入未達到起徵點的,則實行“負税收”政策,向其發放相應的生育補助金。為對生育養育教育全過程的成本進行合理扣除或補助。

  鍾茂初認為,這一政策符合個人收入所得税的收入調節屬性。將各地試行的生育獎勵,統一納入到個人所得税管理系統,便於全國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可避免各地因財政差異、城鄉差異、户籍差異而形成的差別化政策。發放到18歲,可涵蓋生育養育教育全過程。每孩每月1000元左右的補助金,相比計劃生育時期的獨生子女費,按可比價格、收入水平對比,這一補助金額度並不高,“從中短期來看,生育補貼帶來的消費效應可以彌補這一財政支出;從中長期來看,人口紅利遠超這一財政支出。”

  在實施減輕企事業用人單位生育相關負擔的財税政策方面,他建議對於聘用生育期、養育期女性員工的企業,應實施税收優惠。對於國家政策規定而由企業擔負的生育假、陪護假、生育津貼等,應納入企業減免税收或退税的核算範圍,最大可能地降低企業相關負擔。在女性孕育、生育、哺育的休假期間,其社會保障應由財政資金繳納(無論是否被僱用,均計算工齡),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推行全民普惠性的生育保險制度,改變主要依賴用人單位繳費的機制和路徑。

  為平衡人口生育、勞動力育成成本與人口紅利的不對等問題,建議國家財政部門通過一定的政策機制,進行人口生育、勞動力育成方面的轉移支付,即人口淨流入、勞動力淨流入地區向淨流出地區進行合理的轉移支付。

  針對高學歷羣體婚育年齡偏大問題,他建議對在學期間生育的女性研究生,學習期限延長1-2年,國家財政承擔相應費用和待遇。此政策可先行在女性博士研究生中試行,取得一定成效後,可進一步擴展到全部研究生羣體。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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