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豐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佈一則不起訴決定書。經陝西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31次會議審議,檢察院認為,阻攔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楊健(化名),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為正當防衞,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
檢察機關以不起訴的方式給這起案件畫上句號,既明確了案件的法律關係和正當防衞性質,維護了楊健的合法權益,也進一步凝聚了社會共識,釋放了法治教育功能。
這起案件並不複雜:2020年8月27日,邱強(化名)酒後在咸陽市渭城區某基地內毆打其妻子,妻子同事楊健上前制止,在撕扯過程中,邱將楊的臉部咬住,楊用辦公室裏的保温壺擊打邱。隨後,楊健與單位保安及其他人一起將邱強控制按壓在地並報警,民警到達現場發現邱已死亡。
警方以楊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院移送起訴,檢察院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2021年11月26日依法認定楊健的行為屬正當防衞,決定對楊健不起訴。儘管辦案流程長達一年多,楊健也一直頂着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遭受了質疑和委屈,但案件的結果最終給楊健洗刷了犯罪嫌疑。
檢察機關的認定符合事實,符合正當防衞判定法則。家暴不是家事,而是違法侵權行為,嚴重者甚至構成犯罪。邱強在妻子的單位毆打妻子,實施家暴,構成了對妻子人身權利的不法侵害。楊健路見不平,阻攔制止邱強的家暴行為,其目的在於保護遭家暴的女同事。楊健制止家暴男符合正當防衞的認定要件。
而從細節看,邱強咬住楊健的臉部,對楊健構成了傷害,楊健用保温壺擊打邱強,既是對邱強咬臉傷害行為的自衞,也是阻攔制止邱強家暴行為的一部分。楊健與單位保安等工作人員將情緒激動、沒有住手跡象的邱強控制按壓在地,目的是防止邱強繼續實施家暴行為,屬於制止家暴的正常動作或自然動作。
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認為,邱強頭部及身體的傷為輕微傷,系因患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被按壓在地面或被限制體位”的行為對死亡的參與度為5%-10%。據此,楊健制止家暴的行為不是導致邱強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本原因,楊健的防衞行為並不過當。案發時場面非常混亂,楊健面對狂躁施暴的邱強,情急之下出手製止,屬於一種本能反應。在楊健不知道邱強患有嚴重心臟病的前提下,司法機關及社會不能苛求楊健做完美的正當防衞人,不能苛求楊在當時情況下冷靜拿捏製止家暴的行為尺寸和邊界。
“制止家暴男致死”被認定為正當防衞,守住了法律正義,也再次校準了衡量正當防衞的司法準星。近年來,司法機關一直致力於矯正“誰死傷誰有理”“誰鬧誰有理”的錯誤傾向,捍衞“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這起案件的結果為司法機關匡扶正當防衞正義的努力增添了新的註腳,有助於弘揚“以正對不正,以法對不法”的社會正氣,教育引領更多的人針對違法施害行為進行正當防衞。
這起案件的結果也具有反家暴的法治意義,有助於人們看清家暴的不法性和制止家暴的正義性,對家暴者以及潛在的家暴者是一種警示,對制止家暴行為則是一種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