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了每天跟大家見面的時候了,小編的心情異常的激動啊!在這美好的時刻一起來欣賞小編的有趣的文章哦!如果覺得小編的文章讓各位看官們滿意的話,那就舉起你們可愛的手指給小編點個贊或者關注小編哦。接下來讓我們一起欣賞今天的精彩內容吧
但是720萬元賠償款未到手4S店反告車主索賠948萬元,時至今日這起消費糾紛案耗時快三年了,而車主龔先生目前還沒獲得732萬餘元的賠償。4S店認為龔先生應該支付748萬的車輛使用費,並表示這是按照同款法拉利的租車標準來計算的。從龔先生購車之日到(終審判決要求的還車之日),車輛每天使用費為6000元。
此外,4S店還要求龔先生支付200萬美元的車輛折舊費,稱這200萬僅為購車之日到發現問題提起訴訟的折舊損失,此後的折舊費需要另算,具體索賠金額“以司法鑑定為準”。
4S店稱,上述共計948萬的訴求僅為訴請金額,具體索賠金額也“以司法鑑定為準”。為此,4S店繳納了7.8萬餘元的案件受理費和5000元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費。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4S店的全部訴求。
快樂的時光總是那麼短暫,好了,到這裏本期文章內容到這裏就結束了,希望大家能在小編這篇文章中收穫一些快樂也希望大家能在這篇文章中學到一些生活中的道理,最後,小編在這裏祝大家生活開開心心,身體平平安安,工作快快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