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6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26日發佈的公告明確,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
為擴大消費、培育新增長點和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相關產業升級、綠色低碳發展,上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購税等政策,促進大宗消費。已兩次延期實施、今年底到期的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税政策,再延期實施至明年底,預計新增免税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
同時,會議還決定保持新能源汽車消費其他相關支持政策穩定,繼續免徵車船税和消費税,在上路權限、牌照指標等方面予以支持。
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購税政策實施以來,政策效果持續顯現,有效激發了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國家税務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406.8億元,同比增長108.5%。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數據顯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319.4萬輛,同比增長1.2倍。
消費市場釋放積極信號,刺激車企加快新能源汽車生產研發。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王婷婷分析,再次延長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購税政策執行期限,將持續刺激釋放市場需求,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