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5日電 據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將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
一、來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如工作、商貿、訪問等)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的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
二、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來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適用人羣: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來華事由:家庭團聚、贍養、探親、來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遞交申請。
三、在確保申請人接種中國疫苗證書真實性的前提下,對符合有關條件的申請人恢復免除《邀請函(TE)》、《邀請核實單》的便利。
(一)申請M、F字簽證的巴政府部門和官方機構任職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且經巴外交部認證的NOC,並保證該申請人接種中國疫苗證書的真實性。
(二)申請M、F簽證的有關商會成員,由所在商會出具擔保函,並保證該申請人接種中國疫苗證書的真實性。
(三)自2016年以來赴華3次以上的M、F字簽證申請人,由本人簽署承諾函,保證接種中國疫苗證書的真實性。
請沒有接種中國疫苗的申請人仍按疫情期間我館有關簽證的通知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