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前
提高養老金政策出台
●5月底前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增加30元
●5月底前
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政策出台
●6月底前
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政策出台
●9月底前
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政策出台
●9月底前
放開就業地參保户籍限制政策出台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以下簡稱《分工意見》),明確分工責任及完成時限。在社保方面,有一些重大的政策調整和變化,相關政策出台時間表也明確了。
個人養老金制度政策將出台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分工意見》明確,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今年將是養老金連續17年上漲。2021年養老金漲幅是多少,屆時將會揭曉。
《分工意見》還明確,年內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
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也就是個人養老金制度。根據人社部近期的表態,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户製為基礎、個人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從税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放開就業地參保户籍限制
《分工意見》明確,對於“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要求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户籍限制。《分工意見》明確,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如今,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多人,但是因為户籍限制,異地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卻無法在就業地參加社保。未來隨着户籍限制放開,靈活就業人員也能在就業地參保享受待遇。
居民醫保人均補助增加30元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增加30元和5元。根據《分工意見》,5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上調後,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將達到每人每年580元;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79元。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將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根據《分工意見》,5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據中新社)
來源:廈門晚報